随著经济的发展与生活的改善,海淘已成为中国消费者的一大选择。大浪淘沙买全球,枕著泰国的枕头,用著义大利的牙膏,擦著日本的神仙水,穿著加拿大的鹅……预期2018年,中国的海淘族规模将超过3500万人,年消费额有望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
而随著海淘等全球贸易的增长,运量大、成本低的船舶更受青睐,船舶货运量不断增加。2017年末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40.07亿吨,旅客吞吐量1.85亿人,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4.49万艘,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366个。
如此大量的船舶货运却导致了并发症——船舶尾气等污染的增加!
据报道,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长江等沿海沿江地区,船舶港口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近周边海域范围内由于船舶活动一年产生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PM10分别约为87.98万吨、137.84万吨、11.73万吨。90%的船舶排放发生在距离陆地200公里的海域内。
其中,作为硫氧化物的主要成员,二氧化硫对人体健康、动植物、纺织品、建筑材料与历史古迹等都具有极其严重的危害性。历史上诸多恶名远播的环境事件如伦敦烟雾事件、马斯河谷事件和多诺拉等烟雾事件中都有二氧化硫的身影。
船舶尾气污染问题已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
1、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2、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3、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及各控制区排放通告,设置排放控制区,预期分阶段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4、2018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从控制区要求看,2019年1月1日起,船舶在沿海控制区内航行及靠岸停泊,均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2020年1月1日起,船舶在沿海控制区内航行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靠岸停泊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1%m/m的船用燃油。
也就是说,以后在控制区内,船舶使用硫含量超标的高硫油就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