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政府管理体制(大部制及行政审批)改革情况

顺德地处珠江三角洲中部,北邻广州,南近港澳,面积806平方公里,是广佛都市圈、粤港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为佛山市辖区,下辖10个镇街,200个村(社区),常住人口24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22万人。2011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63.9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22.1亿元。

一、大部制改革

2008年12月,国务院审批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2020年)》,赋予广东在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诸多方面的先行先试权。作为此项改革的突破口,2009年9月,顺德推出大部制改革,因其机制革新力度颇大,被称为「最大胆」的大部制改革,「顺德模式」由此而来。

顺德大部制改革主要特色如下:

一是党政机构精减。

改革后,其党政机构从41个减为16个,减少了近三分之二,而仅有的1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有7个局长由常委或副区长兼任。

二是打破了原有框架,将行政职能「合并同类项」。

比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基于「3+5」架构,「3」是指三个大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和安监局;「5」是指原属农业局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原卫生局的餐饮业安全监管、原文体旅游局的娱乐场所监管执法、原经济促进局的生猪屠宰监管以及特种设备监管等职能。有关市场安全的各项职能皆由市场安全监管局承担。

又如,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是将原环保局和城管局整体合并,同时还整合了原区交通局除了公路建设以外的大部分职责,以及原建设局承担的公用事业管理、原水利局承担的水行政执法职责,成为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部门。

市场安全监管局推行了「一个窗口受理」的模式,将分散在各局的行政许可受理业务,全部归口到该局的登记注册大厅办理,提供从「名称核准-申请营业执照-办理代码证」的一站式服务,原来需15个工作日办结的业务,现在只需要5个工作日。此外,原工商的12315、质检的12365以及其他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隐患等举报投诉电话,统一由12315受理。

三是减少行政层级。

区领导同时兼任各部门一把手,实现扁平化管理,将原来的「区委书记、区长-副书记、副区长-副秘书长-业务部门科局长-下辖科室」的五层行政管理机制,变为「区委书记、区长-业务部门科局长-下辖科室」三层。

四是部分党政机构合署办公。

整合监察、审计、信访部门职能,组建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与区纪委机关合署;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合署;组建区文体旅游局,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区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在区委统战部的基础上,整合区委、农村工作部等机构,一同组成社会工作部,区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群众团体归口社会工作部。

二、行政审批改革

2011年8月,作为深化大部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顺德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转变职能。著重于高效化、标准化、集中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对审批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对审批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再造,原则上要减少审批事项30%以上,审批时限原则上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顺德的这次行政审批改革,主要有三大亮点:

亮点一:审批转移审批服务转给社会组织

在此次改革中,顺德率先提出向社会放权和转移部分职能,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转移出去。为此,顺德将制订向社会转移服务与管理事项目录,创造条件依法将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微观事务服务与管理、技术与市场服务等功能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各部门年内至少有1到2个审批服务项目试行转移给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有关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移交社会组织履行职责。

亮点二:审管分离建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

将原有各部门的行政服务窗口进行大调整,一个大部门原则上只设一个办事窗口,改变了过去市民需要跑多个部门窗口办事的模式。进而改革提出了「审管分离」的做法,将通过「三集中三到位」,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格局。即「将部门内原来分散在各个科室的行政审批权向一个科室集中,将已经集中的行政审批权向首席代表集中,将首席代表向该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原则上要求行政审批职能100%向一个科室集中到位、行政审批权100%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100%到位。

亮点三:评价体系引入公众评估审改成效

在大部制改革之后,顺德区从香港的咨询机构中获得启示,决定引入决策咨询机构,让社会各界人士在政府决策之前充分参与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此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德提出「以公众为中心」,建立高效、透明、低成本行政审批流程,同时引入公众评价机制来评判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方案提出,顺德将建立「顺德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咨询和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审改工作方案及推进情况进行咨询和评估。

附件:顺德大部制改革后的党政机构设置

调整后党委机构(6个)

●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组建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将区监察局、审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不再保留区监察局、审计局。区信访局并入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在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内设机构挂牌。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牌子。

● 区委组织部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将区人事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区委宣传部

组建区文体旅游局,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将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除文体许可及文化综合执法以外的职责、旅游局除旅游市场监管以外的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不再保留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旅游局。

● 区委政法委员会

区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 区委社会工作部

组建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合署办公,挂区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牌子。将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职责,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除残疾人就业培训以外的职责,区农业局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区民政局双拥优抚、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归口区委社会工作部,按各自章程运作。

调整后政府机构(10个)

●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由市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统计局的职责,经济贸易局产业发展规划的职责、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职责,区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规划的职责,整合划入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不再保留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区物价局在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内设机构挂牌。

● 区经济促进局

将区经济贸易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局)、农业局(畜牧兽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 区教育局

进一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做大做强教育事业。

● 区公安局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 区财税局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区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财税局。不再保留区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区财税局地税业务工作由省地方税务局直接领导。区财税局代表区政府联系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区财税局归口联系。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人事局除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以外的职责、民政局的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职责、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责、总工会劳动竞赛的职责、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培训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联系。不再保留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由市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局)、水利局的职责,区交通局(港航管理局)的建设职责,整合划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不再保留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局)、水利局。

●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以及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食品安全协调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不再保留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协调的职责,区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文体许可及文化综合执法职责,区农业局的农业市场管理职责,区经济贸易局(旅游局)的旅游市场监管、生猪屠宰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场安全监管局。不再保留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将区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区交通局(港航管理局)除交通建设以外的职责,区建设局的公用事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交通局(港航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归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联系,挂区地震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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