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消费贷款之消费金融新政影响

消费金融新政营销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政策对消费金融产品类型影响、政策对消费金融杠杆的影响、政策对消费金融合规的影响。

一. 政策对消费金融产品类型影响

1. 暂停「校园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了清理整治力度,叫停网贷平台「校园贷」,从源头上治理乱象。

2. 取缔「现金贷」

政策要求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路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

二. 政策对消费金融杠杆的影响

1. 「现金贷」综合利率成本不得超过年化36%

综合利率包括网贷平台收取的一切费用,因此除直接利息外,网贷平台不得以其他任何收费名目提高综合利率水平。

2.明确规定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杠杆

全国范围来看,各省市要求的杠杆范围在50%-400%之间。

三. 政策对消费金融合规的影响

1. 没有牌照和业务资质不得经营

《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路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明确指出,小贷公司由各省市金融局(办)进行监督和批设,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路(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2. 加强网路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严格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信贷平台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路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互联网小贷平台的资金来源受到严格监管,拥有牌照资质的网贷平台,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从事放款业务,任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将被严格禁止,未取得业务资质的网路小贷无法获得银行借款,且必须限期取得牌照或暂停业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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