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公共性」的想像、建構及其理論邏輯作者: 連水興、余建清  單位: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來源:《中國傳媒報告》

關鍵詞: 媒介 公共性 公共領域 公共新聞┊閱讀:771次┊

[摘要]:

當前,「公共性」一詞在各種學科領域中頻頻出現,已經成為炙手可熱的學術術語。在傳播學研究領域,媒介的「公共性」問題作為一個基礎性的理論命題,長期以來一直爭論不休。傳播學理論研究和新聞業的實踐標明,關於媒介「公共性」的想像和建構有著深刻的理論邏輯。

當前,「公共性」一詞已經成為炙手可熱的學術術語,與此相關的帶有「公共」字眼的辭彙如「公共領域」、「公共空間」、「公共理性」、「公共權力」等,已經跨越了各種學科邊界,在哲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法學等學科領域中都頻頻出現。當然,這並不是一種偶然巧合或者對西方學術思潮的盲目跟隨,而是反映了我們這個時代一種迫切的現實需求和文化訴求。正如有學者所說的,「公共性」問題的多維度呈現實際上意味著,「在我們這個時代公共性本身成了一個問題,一個值得我們認真對待的問題,公共性問題的觸角幾乎伸展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袁祖社,2007a) 。

在傳播學研究領域,媒介的公共性問題是一個基礎性的理論命題,長期以來在學界一直爭論不休。但是,種種學術觀點和理論主張的交鋒非但沒有解決這一問題,反而使其變得更為複雜了。本文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探討了媒介「公共性」的想像、建構及其理論邏輯等問題。

一、傳播學研究的「公共性」問題

「公共性」是一個複雜的概念,就字面意義而言,它是指「公共」的性質、屬性、特質或特性等。根據辭海的解釋,「公」的含義為「公共,共同」,而漢語大辭典中將「公共」解釋為「公有的」、「公用的」、「公眾的」、「共同的」。在英文中,「公共」一詞是public,主要是指「公眾的」、「與公眾有關的」、「公用的」、「公開的」、「為公眾的」等意思。可見,就字面意思而言,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公共」一詞具有一致的語義,均意指多數人共享、共有、共用。但若從社會歷史和學術史的層面對這一辭彙進行更為深刻的理解,就可以發現,「公共性」一詞並不是一個新鮮的辭彙,而有著豐富的歷史內涵和學術價值。有學者甚至把「公共性」問題上升到哲學層面上來理解這個問題,認為:現代公共哲學作為一種代表著未來哲學演進的可能方向,理性地表達人類生存智慧的新哲學形態,是立足於「全球公民社會」背景下的生存情境,以全球意識和「普遍性思維」為工具,批判性地反思以整體性的「共在」、「共生」、「共享」等為特徵的經驗事實,致力於對人類公共生活合理性和公共生活智慧的不懈追求(Horne,1986:106),力圖揭示其深蘊著的價值內涵,實現新時代人類合理性生存意義的文化自覺(袁祖社,2007b)。我們認為,如果能從哲學層面入手開展媒介公共性問題的研究,無疑對現代傳播學理論體系和理論深度的進展,有著不可忽視的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公共性」問題的研究很早就在傳播學研究領域展開。美國學者李普曼被譽為「復興公共哲學的旗手」,他在1956年發表的《公共哲學的復興》一文中提出,文明社會的重大標誌,是形成「公共生活世界」以及與之相應的「公共哲學」觀念。然而在更早的1922年,他就出版了傳播學研究領域的經典著作《公共領域》,較早涉及了媒介的「公共性」問題研究。傳播政治經濟學領域的學者默多克、戈爾丁、莫斯可等則將公共領域概念理解為一整套原則或社會過程。莫斯可指出:「我們應該把公共的內涵界定為實行民主的一些系列社會過程,也就是促進整個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決策過程中的平等和最大可能的參與」(莫斯可,2000:165)。也就是說,公共領域對於民主、平等是必不可少的過程,是公眾參與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的體現。而在這個過程中,大眾媒介,特別是公共媒介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當然,在眾多關注媒介「公共性」的學者中,哈貝馬斯無疑是最值得關注的,因為他深入地考察了媒介的「公共性」問題,並在此基礎上闡述了所謂的「公共領域」概念,對當代的傳播學研究產生了難於估量的影響。哈貝馬斯把「公共性」作為把握「公共領域」的複雜結構核心範疇。他認為,公共性本身就表現為一個獨立的領域,即公共領域,它和私人領域相對立。有學者認為:「在公眾輿論中,公共性通過公眾輿論之中堅力量的公眾在交往過程中表現出來,所發揮的主要是評判功能。到了大眾傳媒領域,公共性的意思又有所變化,它從公眾輿論所發揮的一種功能變成了公眾輿論自身的一種屬性」(劉建成,2004)。可見,公共性、公共領域、以及公共輿論這幾個術語,構成了哈貝馬斯傳播理論的核心內容。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撰寫於1961年,據說這本論著是為了喚起人們、特別是青年人對當時德國政治生活中的不民主和不自由現象的關注。然而,不管哈貝馬斯撰寫這本書最初的目的是什麼,在這本著作中,為了闡述和論證所謂的「公共領域」這一概念,哈貝馬斯詳細分析了17、18世紀以來報刊業從私人的新聞寫作演變為大眾傳媒的公共服務的過程。他從「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融合趨勢」、「社會領域與內心領域的兩極分化」、「從文化批判的公眾到文化消費的公眾」、「從私人的新聞寫作到大眾傳媒的公共服務:作為公共性功能的宣傳(廣告)」等方面論證了社會結構和公共領域政治功能的轉型(哈貝馬斯,1999)。由於《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有很大的篇幅是用於分析近現代大眾傳媒的,因此,哈貝馬斯的這本著作被視為傳播學領域不可或缺的經典著作之一。

二、哈貝馬斯關於媒介「公共性」的想像

中國學者汪暉指出:「哈貝馬斯設想的公共領域的自由主義模式產生於長期的歷史分化過程,最後呈現為一個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汪暉、陳燕谷,2005:40)。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在汪暉看來,哈貝馬斯關於「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描述,僅僅是一種「設想」。也就是說,儘管哈貝馬斯試圖用種種史料和論據證明所謂「公共領域」的存在及其影響,但歸根到底,這還僅僅是一種學理層面的「想像」。

哈貝馬斯關於媒介「公共性」的想像由於帶有很大的理想色彩,所以遭到了許多學者的批評。比如,德里達就認為,公共領域簡直成了「虛擬幻影」,簡直令人失望 (Keenan,Thomas,1993) 。羅賓斯也提出了這樣的說法:公共領域是一個「幻影」,或者說是「幻影彙集」——就像神話中的希臘辯論場 (Robbins, 1993) 。這些批評表明,哈貝馬斯在學理層面上所建構的「公共領域」具有很大的想像性和虛幻性。因此,許多學者試圖從理論層面上進一步完善和改造所謂的「公共領域」,他們認為應該加入女性的公共領域和無產階級的公共領域;還有一些人試圖批判地改善這一概念,強調公共領域是一整套原則,包括民主、平等、參與和公民身份,它引導我們走向不同於商品化實踐的道路。加拿大學者文森特?莫斯可認為,這些關於公共領域建構的努力在傳播研究中佔有重要的地位,「這類著作研究了如何利用報業、電信和電子媒介以及規範和政策體系來創造對立的空間,發展公共領域。」(2000:163)但是,莫斯可同時又提出了一個關鍵的問題:即「公共領域到底是什麼?或者,既然流行的說法是把它當成領域,那麼,它在哪裡?」他認為,如果把它當成一個實體,佔據一塊能具體指明的空間,這有利於我們理解公共領域的形成,但它也有不利的一面,即我們很難、甚至根本不可能指出這樣的實體在哪裡。「由於這個困難,僅僅關於公共領域之內有什麼、之外又有什麼就造成了立場的千變萬化。」「儘管我們用盡各種方法來確定領域的特定含義,其中仍然存在嚴重問題。」(莫斯可,2000:164-165)在傳播學研究中,我們也面臨著類似的理論難題,媒介所建構的「公共領域」到底在哪裡呢?如果我們無法尋找到這個媒介「公共領域」,那麼,如何證明媒介「公共性」的存在呢?

儘管哈貝馬斯試圖從學理層面來論證媒介「公共領域」的存在,但他仍然清醒地意識到,在現實世界中,建構媒介「公共領域」最大的挑戰來自於經濟層面。當《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在1990年再版時,哈貝馬斯在長篇序言里寫了這樣一段話:

隨著商業化和交往網路的密集,隨著資本的不斷投入和宣傳機構組織程度的提高,交往渠道增強了,進入公共交往的機會則面臨著日趨加強的選擇壓力。這樣,一種新的影響範疇就產生了,即傳媒力量。具有操縱力量的傳媒褫奪了公眾性原則的中立特徵。大眾傳媒影響了公共領域的結構,同時又統領了公共領域。於是,公共領域發展成為一個失去了權力的競技場,其意旨在於通過各種討論主題和文集既贏得影響,也以儘可能隱秘的策略性意圖控制各種交往渠道(1999:15)。

在這裡,哈貝馬斯特彆強調了「商業化」和「資本」對大眾傳媒公共領域的影響。如果說哈貝馬斯所描述的自由主義模式的公共領域是一種理想類型的話,它的確是公共性的載體、公共理性精神的搖籃;但是,在現實的運作中,隨著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從結構到功能的轉型,公共領域本身已經被各種利益團體所侵佔,尤其是受到市場力量的嚴重宰制。正如美國學者托馬斯?雅諾斯基所說的:「媒體作為私營公司或公有機構,從本性上及絕大部分活動上來看,是在公眾領域內,儘管它們可能與市場領域或國家領域有重疊。很大部分的公眾對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媒體解釋、操縱,甚至由媒體來構成的。……當媒體組織是私營機構時,它們和別的公司一樣,是立足於市場領域。」(2000:21)可以說,在市場經濟的壓力下,媒介的「經濟人」屬性對其的「公共性」產生了嚴重的考驗乃至於衝擊。新古典經濟學家把「經濟人」視為市場經濟中的主體及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以「經濟人」行為模式,說明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領域人們的經濟行為。托馬斯?雅諾斯基認為,如果媒體組織是私營機構時,「它們和別的公司一樣,是立足於市場領域。」那麼,「經濟人」假說理論也同樣適合於媒體機構的所有者,這就出現了我們所說的媒介「經濟人」。

當然,媒介自古有之,但真正意義上的大眾傳播媒介,則是在近代以來隨著資本主義的興起而逐漸興盛起來的。不管是報刊、雜誌,還是廣播、電視,乃至於今天的互聯網,任何一種現代傳媒的產生和發展都必須依託於特定的機構和組織,必須有大量的資金支持,還需要有廣闊的市場需求。這就註定了絕大部分的媒介組織具有「經濟人」的屬性。有學者認為:「在當今西方社會,隨著媒介私有化、市場化浪潮的推進,公共領域已日益受到威脅或遭受侵害。」(劉曉紅,2005)事實上,這已經成為當前傳播政治經濟學研究的重要課題。

由此可見,只要媒介「經濟人」的屬性存在,媒介「公共性」的建構就面臨著巨大的困難。但幸運的是,人們從未放棄過這種理想,自從20世紀初以來,人們就試圖超越媒介的「經濟人」屬性,建構起一種真正具備「公共性」的媒體。這種努力不僅為後來者提供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同樣也提供了豐富的傳播理論資源。

三、媒介「公共性」的形態建構及其危機

從某種意義上說,任何媒介組織若想超越「經濟人」屬性的限制,首先必須解決兩個難題:一是媒介經營和管理的成本問題;二是媒介機構的組織和體制問題。為此,人們進行了種種嘗試,於是就有了歐美國家所謂的廣播電視的公共模式:即「通過一定的制度設計,以公共視聽費,或以社會資助為主,國家財政補貼為輔,以此消除商業營利的驅動力,在非商業主義、民主政治和中立自主的基礎上,建立服務於公共利益和對社會負責的廣播電視體制,從而促進言論的自由傳播、文化的多元發展、信息的可選擇性、教育的繁榮和高質量節目的製作」(金冠軍、鄭涵,2002)。

媒介「公共性」的形態建構有很長的歷史。郭鎮之認為,美國「公共」廣播的歷史早於商業廣播事業的歷史。美國最早的無線電發送實驗可以追溯到1890年。1909年,美國發明家赫羅德開始從聖何塞市的一家銀行播齣節目,並在旅館的大廳中安置了公共收音機,其後很快進入每周一次的定期廣播,而當時的商業無線電播出還停留在「點對點」通訊的階段。在這一媒介的商業潛力尚未被認識、廣播尚未成為產業之前,業餘愛好者、教育者就在開發新的通訊技術方面起到了先鋒作用。(郭鎮之,1997)隨後的幾十年里,在聯邦政府、福特基金會和卡內基基金會等的推動下,美國的公共廣播電視在商業廣播電視佔主導的環境中頑強成長起來。到了20世紀60、70年代,美國實現了由教育電視台向公共廣播電視體制的轉型,公共廣播電視公司(CPB)、公共電視網(PBS)和公共廣播網(NPR)先後成立。CPB負責聯邦政府撥款的分配和使用,其主要功能是為了防止政府因撥款而控制公共廣播電視,但本身不能製作和發行節目。NPR和PBS則是各公共廣播電視台的會員組織,其會員廣播電視台由州政府、地方教育部門、高等院校、社會團體等創辦,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以服務公眾為宗旨,經費主要來自經辦部門的籌集、企業和個人捐款,輔之以國會撥款等。(金冠軍、鄭涵,2002)應該說,這些政策和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保證了媒介「公共性」的實現。

在歐洲,人們也以同樣的熱情進行媒介「公共性」的形態建構。除盧森堡以外,歐洲大多數國家都選擇將廣播電視置於政府或公共組織的管理之下,在法律上(有些國家甚至在憲法中)詳細規定了廣播電視的職能和資金來源。一些國家的公共電視從不播放商業廣告(如BBC),有一些允許少量的商業廣告或是贊助商的企業形象,但明確規定贊助不得影響節目內容如(ARD等)。(陸地、方芳,2005)

在英國,英國廣播公司(BBC)被譽為國有社會公營型廣播電視的典範。早在1926年,BBC就成為共有化的公司。為了避免政府直接控制大眾廣播,BBC設立了由政府任命的社會賢達組成委員會管理,並通過郵局代收執照稅作為資金來源的基本制度。BBC的節目一向以其質量、人文關懷和對公共議題的關注被世人稱讚。可以說,對於關注廣播電視「公共性」的政府或社會組織來說,BBC或者是一個備受推崇的制度選擇,或者代表了「公共利益至上」的節目製作理念,影響了整個世界關於公共電視的制度安排。(吳靖、雲國強,2004)在德國,公共廣播電視是地方聯合型的典型代表。各州所辦公共廣播電視台是地區公有,並不隸屬於州政府,而是各自由一個依照聯邦憲法院條例組成的、體現社會各界利益的理事會統領。有學者認為:「德國公共廣播電視獨立性比英國BBC獲得更加強有力的體制保障」(金冠軍、鄭涵,2002)。除了英國和德國,歐洲其他的一些國家,比如法國、荷蘭、丹麥等國家都有類似的公共廣播電視組織和制度。甚至在歐盟成立之後,他們仍然對廣播電視的「公共性」保持著一如既往的重視。J.哈里森和L.M.伍茲在《定義歐洲公共廣播》一文中指出:「歐盟把公共廣播視為公共領域存在和運作的一個重要因素,也就說他們認為公共廣播在教育大眾、提高大眾智識、提供全面詳盡的信息,也許最終形成整個歐洲的公共領域方面佔據著特殊的地位。歐洲議會認為公共廣播有助於形成明智和博學的公民性格,不但具有社會凝聚力,還可以通過向大眾提供信息來激起普遍的討論對話,從而形成社會輿論。歐洲的公共廣播超出了純政治的範圍,包括了教育、社會和文化功能。」(哈里森、伍茲,2003)

當然,儘管歐美國家在媒介的「公共性」建構上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這並不能掩蓋其所面臨的困境和危機。加拿大學者馬克?萊伯伊(1997)尖銳地指出,目前公共服務廣播正經歷三重危機:特徵、財政和功能的危機。20世紀70年代以後,西方電視市場趨於飽和,取自電視執照費的資金來源也幾乎不再增長甚至停滯了,而頻道和節目時間的增加以及隨之而來的機構膨脹,這使公共廣播電視機構便陷入了一個長期資金短缺的困境中。因此,歐洲大部分公共廣播機構都出現了商業化傾向。法國和義大利等國紛紛採取措施,允許公共電台、電視台播商業廣告作為補充收入。到90年代初期,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等許多國家的公共廣播事業都受到商業廣播電視業的巨大挑戰和衝擊,被迫改變節目政策以同商業電視競爭觀眾。但是,隨著商業電視向觀眾提供越來越多的「免費」服務,並利用不斷增加的廣告收入加強節目力量,公共廣播維持收視費變得更加困難,也難於改進產品質量與商業台競爭。在這種情況下,「公共廣播電視存在的合法性都由於資金、政治、技術和社會等諸方面的因素遭遇挑戰。」(姜紅,1998)在美國,公共電視也陷入了「內憂外困」的困境中。1995年,以眾議院議長金里奇為代表的反對派向聯邦政府的財政預算計劃發起「圍攻」,其中就涉及到公共電視的問題。而在其他場合,要求聯邦政府取消公共電視制度的主張更是此起彼伏,這些都「使公共電視網瀕臨絕境,搖搖欲墜。」

可見,人們試圖超越媒介的「經濟人」屬性,建構一種純粹的「公共性」媒介,並不想像中的那樣容易。重重危機和挑戰,迫使人們不得不進行其他的嘗試,尋找新的途徑。

四、「公共新聞」:媒介「公共性」的另一種形態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公共新聞」理論的提出和實踐,使我們意識到,一種新的媒介「公共性」形態出現了。「公共新聞」最早出現在美國,自從1990年前後提出以來,在學界和業界都引發了一系列爭論。隨後,「公共新聞」逐漸成為一種運動,並擴散到法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家,在世界範圍內產生了影響。

據中國學者蔡雯(2004)介紹,最早提出「公共新聞」理論的學者是紐約大學新聞學系的Jay Rosen教授。Jay Rosen認為,「新聞記者不應該僅僅是報道新聞,新聞記者的工作還應該包含這樣的一些內容:致力於提高社會公眾在獲得新聞信息的基礎上的行動能力,關注公眾之間對話和交流的質量,幫助人們積極地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告訴社會公眾如何去應對社會問題,而不僅僅是讓他們去閱讀或觀看這些問題。」他還進一步提出,新聞業是健康的公共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所有被公共生活包圍著的人——記者,學者,政治家,市民,左派,右派,中立者……,都應該認識到,如果市場取代了公眾而成為現代社會中唯一的舞台,我們將全部沉淪。」(1995:42-43)值得注意的是,Jay Rosen教授在這裡特別提到了「公共新聞」對「市場」的抵製作用和對「公共生活」的積極意義,這與我們前面所說的公共廣播電視對媒介「公共性」的建構儘管在形式上不同,卻有著內在的一致性。

事實上,斯坦福大學新聞傳播系教授Theodore L.Glasser關於「公共新聞」的行動及目標的總結中,我們也可以發現「公共新聞」對媒介「公共性」的建構意義。Glasser教授指出:「公共新聞是一種每天都在運行的新聞傳播活動,它號召記者(1)將受眾作為公民,作為公共事件的潛在的參與者,而不僅僅是(公共事件的)犧牲者或旁觀者;(2)幫助解決社會問題;(3)改善公眾討論的輿論環境,而不是冷眼旁觀這種環境越變越壞;以及(4)幫助公共生活走向更加和諧美好。」(Glasser & Ettema, 1999)另一位美國學者Arthur Charity則更明確地將「公共新聞」運動與民主社會的「公共領域」建構聯繫起來。他指出:「『公共新聞』的一個值得注意的特徵是它對『人』——報紙的讀者或電子媒介的受眾——的關注,將他們作為報道什麼、如何報道的一種決定性的資源。在民主社會中,公共領域應該是在由公民自己達成協議的基礎上建立的,所以公共的新聞記者探索出一種方法來讓美國人自己形成『人民論壇』。」(Lichtenberg,1999)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公共新聞」的終極指向在於改變原本的單向度的新聞傳播形態,轉而更加註重傳播主體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受眾不再被動地處於消極等待告知的狀態,而是融入到新聞本身的發生和傳播過程中。因此可以說,「公共新聞」的產生和傳播過程本身就類似於一個公共事件。如果說我們前面所研究的公共廣播電視,其「公共性」是體現在媒介的硬體方面——媒介組織和結構層面的話,那麼,「公共新聞」的出現則意味著媒介的「公共性」建構從「硬體」層面走向了「軟體」層面——即從媒介的文本內容層面建構媒介的「公共性」。

如果我們試圖從更為深層的社會語境和理論源頭上尋找美國「公共新聞」產生的背景,那就不得不注意到這樣一個學術事件: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的英譯本於1989年出版。徐賁(2006)認為:1989年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英譯本出版,是啟蒙主義傳統和西方公民民主思想的延續,而不是一個突發的孤立現象。羅森指出,「通過有新聞出版所協助的理性討論和公開交換意見,公民們決定與自己有關的事務的發展方向,這就是『公共輿論』所包含的政治觀,這也是自十八世紀中葉以來就被(啟蒙主義傳統)所接受的政治觀。」(Rosen, 1999)哈貝馬斯源自啟蒙傳統的「公眾領域」思想在美國社會引起了熱烈的討論,也引發了美國新聞界對新聞「公共性」問題的反思,從而為「公共新聞」理論的提出奠定了重要的理論依據。

哈貝馬斯(1999:252)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中指出,公共領域是公共性本身表現出來的一個獨立的領域,是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其主體是作為公眾輿論中堅力量的公眾,「只有當個人意見通過公眾批判而變成公眾輿論時,公共性才能實現。」到了大眾傳媒領域,它又「從公眾輿論所發揮的一種功能變成了公眾輿論自身的一種屬性。」可見,哈貝馬斯十分重視大眾傳媒對公共領域的決定性作用,他認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形成、演化及其轉型,都與大眾傳媒的興起和發展密切相關,「有些時候,公共領域說到底就是公眾輿論領域,它和公共權力機關直接相抗衡。有些情況下,人們把國家機構或用來溝通公眾的傳媒,如報刊也算作『公共機構』」(哈貝馬斯,1999:2)。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思想使美國新聞界意識到:新聞事業種種問題產生的根源在於新聞忽視了它的公共性傳統,忽視了它在公共領域中的作用。因此,正如公共新聞的重要理論家詹姆士?凱里所說的,「新聞的真正問題在於這個建立在公眾基礎上的術語已經溶解,部分是被新聞業自己溶解。新聞事業只有與公眾和公眾生活關聯才有意義。因此,新聞業根本的問題是重建公共領域。」(Carey, 1987)由此可見,公共新聞的出現,成為人們建構媒介「公共性」的另一種途徑。

五、結語

近百年來,人們建構媒介「公共性」的實踐活動一直都沒有停止過,這為傳播學的理論研究奠定了經驗層面的現實基礎;同時,源於哲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法學等各個學科領域的理論資源,又為媒介「公共性」的形態建構提供了豐富的理論依據。當然,媒介「公共性」的現實建構和理論研究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尤其是隨著全球化和網路時代的到來,這個問題必然將變得更為複雜,也更有挑戰性。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們對媒介「公共性」矢志不移的追求與建構,是「公共哲學」觀念在當代的某種表現形式,這不獨是理論邏輯自身演進的必然,同時也是人類當下所面臨的生存境況與社會格局使然:全球化、市場經濟、社會轉型所帶來的矛盾和價值的衝突。(袁祖社,2007a)用阿蘭?圖雷納的話說,這就是我們所面對的問題:體制、社會和文化紐帶紛紛斷裂;個人主義被釋放出來,享受、尋歡逐樂、個體化被釋放了出來。「於是我們目睹愈來愈多的衝突發生,在全球、國家、地區和個人的層次上,在對個體化的不同理解之間。」(阿蘭?圖雷納,1999)網路技術帶來的媒介全球化趨勢,意味著一個新的時代到來,不同文化和價值之間的矛盾與衝突、理解與溝通,是全人類共同面對的問題,也是學術研究的熱點所在,對傳播學研究而言也不例外。在這種時代背景下,人們致力於媒介「公共性」的建構,正是應對全球化時代文化危機的一種表現。這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On the Imagin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Media』 publicity and Its Theoretical Logic

LIAN Shui-xing YU Jian-qing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Abstract: Currently, the word 「publicity」 has occurred frequently in various disciplines, and become a hot academic term. In the field of communication research, as a basic theoretical proposition, the 『publicity』 of media had been debated for a long time. This paper makes a comprehensive and in-depth study about the imagin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publicity and its theoretical logic from theory and practice.

Keywords: media, publicity, public sphere, public journalism

——發表於《中國傳媒報告》(China Media Reports) 2007年第4期

[注釋]

作者連水興(1980-),男,福建漳州人,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博士候選人,主要從事傳播理論研究。[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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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姬德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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