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保羅·阿維斯(Paul Avis)

譯 / 筆芯 校 / 述寧


在哪裡可以找到真教會?

宗教改革的神學主要圍繞兩個問題展開,一是「我如何尋得一位滿有恩典的神」,二是「我在哪裡可以找到真正的教會」。這兩個問題密不可分,是十六世紀人們最為關注的救恩問題的兩個方面。當時,古代教父的格言「教會之外無救恩」(Nulla salus extra ecclesiam)被普遍接受為真理。毋庸置疑,在馬丁·路德的神學裡,這兩個根本問題(尋求一位滿有恩典的神和真教會)高度統一。對於路德而言,人被白白赦罪,唯獨藉著信心、憑靠神所賜的恩典而被稱義,這兩個問題在這福音中已經有了極其明了的答案。藉著宣講滿有恩典的神,福音催生了教會;福音一旦被相信,它自己就構建並創造了教會。

宗教改革運動,以及脫離了羅馬天主教的持守福音的教會,它們的存在取決於自身是否有能力對如下問題給出滿意並可信的回答,即「哪個教會才是真正的教會」。由此證明他們與以羅馬為中心的歷史性西方教會分離的合理性,並且保證他們的聖禮作為蒙恩管道和救恩的宣告的合法性。宗教改革的教會論完全回到分辨真假教會的問題上:這個教會是逼迫者、昌盛者和得勝者,那個教會是軟弱的、走下坡路的、被釘十架的,甚至不被承認是教會。改教家們注意到,這個主題明顯地貫穿在整本聖經中,從該隱和亞伯的衝突就開始了。而路德對創世記的講解包含了對此廣為流傳的解經,其中該隱代表教皇和土耳其人,亞伯代表持守福音的真教會[2]。

羅馬天主教宣稱自己是唯一的真教會,這讓持守福音的普通信徒飽受折磨。「在路德出現之前,你們的教會在哪裡?」這樣的嘲笑也刺痛他們的心靈。改教家們經常為此而寫作,並宣告他們承襲古代教父,與教父們同是一個身體,他們只是在更新和重建基督的教會——獨一的、聖潔的、大公的和使徒性的教會。

為了闡明立場,也為了應對羅馬天主教的挑戰,改教家們發展出了真教會的標誌(notae ecclesiae)的教義。改教家們認為,單單宣告自己是教會並不足夠,而是要具備教會的標誌,真教會的標誌就是說明這個為人熟知的事實。「你若想成為教會(the Church),」路德宣告,「並且掛著教會的名,那麼你必須證明自己名副其實。」因為基督教會包括兩類:「被人叫做基督教會但其實不是基督教會的,以及是基督教會但常常不被承認的。問題不在於,人是否必須相信教會(the Church),或者是否有一個教會(a Church)。問題在於:哪個是真正的教會?」路德宣告:「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能夠簡單和清楚地分辨,哪個只是聲稱自己是教會,哪個是真正的教會。聲稱是教會的為這名誇口,而真正的教會沒有這名卻是真正的教會。」倘若我們問道:「我怎麼才知道哪個是真正的教會,哪個不是?」路德這樣回答說:「正如我所說的,這一切取決於對教會本質的正確認識,也取決於正確區分掛名的教會和真正的教會的本質。」[3]

那麼,什麼是真正並實質性地顯明真教會的外在標誌?若在改教家們的教導中能找到一個共同的回答,不是幾個分散的甚至互相矛盾的觀點,那麼這個答案就能告訴我們何為宗教改革的教會的概念,並且在改教家們對教會的事工和使命的思想中我們也能夠發現這個概念。

基督福音作為教會論的中心

正如我們在路德的思想中所發現的,宗教改革的教會論主要的和創造性的動力是福音性的和基督論的。也就是說,路德所理解的教會的本性和實質單單依據福音和耶穌基督的位格與事工的實際。正如高登·拉普(Gordon Rupp)所指出的,第一批改教家們——特別是路德——並不關註定義教會的邊界,乃是關注宣告其基督論的核心。他們的心思在於發現教會的本質(essentia ecclesiae),即什麼使教會成為教會,而不是草擬關於如何接納人進入基督徒共同體或將其開除的規則和形式。拉普寫道,路德自己「極度關注確定什麼是教會之存在的核心……直到他去世後,新教教會才開始處理錯綜複雜的教會邊界的問題,在神的道和聖禮之外增添了另外一層,就是『基督的紀律』」。

在路德看來,教會是基督藉著他的道和福音真實地臨在所創造的。有福音的地方,就有基督的同在;有基督同在的地方,就一定真實存在著教會。這個信念是整個宗教改革的基礎信念,也是所有的改教家們——路德宗、改革宗、聖公會與重洗派——共同堅持的信念。倘若為了挽救福音,必須犧牲西方教會可見的合一,那麼他們也願意如此。路德在《九十五條論綱》中確立了這個原則:「教會真正的珍寶,是榮耀與恩慈的神的至聖潔福音。」他在《九十五條論綱詮釋》中這樣評論道:「教會中再沒有什麼比福音更彌足珍貴、更有益處,所以教會中也沒有什麼比神聖的福音配受更大的關注。」他進一步強調:「除了福音外,基督在世上沒有留下其他東西。」[4]福音真光必須照耀,不惜任何代價,不計任何犧牲。改教家們在這個原則上是不可動搖、毫無分歧的。這原則提供了宗教改革鮮明的教會概念,它啟示並啟發了對真教會的標誌這一教義,以及改教家們關於事工的教導和對使命的理解。只有這一樣是必須的,其他所有都是次要的。為了拯救福音,所有外在的次序和架構都變得無足輕重。詹姆士一世的宮廷牧師喬治·唐哈姆(George Downham)寫道,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挽救福音這最寶貴的珍寶,為了拯救這福音,我們可以失去所有外在一切(如果需要的話)。」

路德意識到,他對福音本質的理解意味著,教會是可見的、等級制機構的觀念就不是必需的了。正如路德宗學者沃納·艾樂特(Werner Elert)所說:「路德意義上的宗教改革在一段時間裡看似是在破壞教會和廢除教會」,因為路德燒掉了教皇的教會絕罰令和教會法文集,他這樣做所棄絕的「不僅是教會現存的形式,而是教會的所有合法組成形式」。艾樂特認為,路德堅持的信徒皆祭司的教義「從根本上廢除了教會作為高於個體的整體單位賴以生存的每一個組織性要素」。當然,路德並不認為教會因此就不再存在了。這是因為,福音若被保存下來,教會就會以某種方式重生。在研究了胡斯運動後,路德相信,在教皇統治下的教會雖然隱而未現,卻延續了下來,並且就算是在最嚴酷的環境下,她也會一直生存下去。但是,在現階段,教會被隱藏,聖徒被隱蔽(abscondita est ecclesia,latent sancti)[5]。艾樂特也指出了路德這個立場會對基督教的教會論教義帶來的極端後果。「的確,路德並沒有徹底摧毀教會是一個超越個體的整體的觀念,但是他把教會過於屬靈化,由此若要按照他的這些思想推導出其邏輯結論,教會就不能成為塑造歷史的一個力量了。」

路德和所有的改教家都清楚,他們會面對把教會簡化成為一個數學意義上的點(mathematical point)的指責,並且,他們需要不斷地為持守福音的教會辯護,駁斥認為他們只是柏拉圖式的國家(platonica civitas)的指責;這裡的意思是並不是指柏拉圖在《法律篇》(The Laws)中構想出來並希望在西西里建立的烏托邦式的國度(他在第七封和第八封信中論述過),而是指一個理想化的教會,是在純粹抽象領域中的無實體的虛幻存在,不被由空間與時間、地點與歷史所組成的經驗世界所污染。路德反駁說,他並不是要「像柏拉圖建立一個並不存在的國度那樣去建立一個教會」[6]。「我們並沒有夢想某個柏拉圖式的共和國,」梅蘭希頓在《奧斯堡信綱》(Apology of the AugusburgConfessions)中堅稱,「有人這樣造謠誹謗我們;但我們所教導的這個教會實際存在著,由居住在全世界各地的真正的信徒和義人組成,憑藉一些人眼可見的、公開的外在標誌就能認出他們來」。[7]正如卡斯帕·克魯塞格(Caspar Cruciger)在1540年抗議的那樣:「我們談的教會並不是完全不存在的柏拉圖式的共和國。」慈運理認為,真正屬靈的教會並不等同於可見的教會,後者向來都是「一個混雜的群體」。他一說,立刻有人反駁:「這樣的教會和柏拉圖式的共和國一樣,都不存在!在哪兒可能找到一個既沒有斑點也沒有皺紋的教會呢?」慈運理的回答是,純粹的屬靈的教會隱藏在基督里。

路德關於教會的教導當然也招致批評,他的教會被認為是既不可見又模糊抽象,根本就不存在。然而,他從不認為真正的教會只是無形的,只是他更想強調:教會的本質根本就無法用經驗主義的文字合理地表述出來,教會最深的——基督論的——含義是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裡面的奧秘。在路德看來,教會的屬靈本質完全與時空內的事宜無關,然而又不是完全獨立於這些。教會並不是純粹的非實體的靈。雖然教會存在於肉體(flesh)中(in carne vivat),卻並不按照肉體的樣式運作(non secundum carnem vivit)。教會可能會關注世界所關注的,卻不被世界的標準所判斷(Ita in loco, rebus operibusque mundi versatur, sed nonsecundum haec estimatur)。因為基督消除了場所(place)造成的所有限制(omnem locum tollit),他教導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17:20-21)的確,教會若不參與吃喝的世俗活動,就不能在世界存活,但是,正如保羅所說,「神的國不在乎吃喝」(羅14:17)。沒有場所和身體,就沒有教會(sine loco et corpore nonest ecclesia);然而,身體和場所不是教會,也不屬於教會。所有這些事宜都是不受約束和無關緊要的[8]。

顯然,路德是在類比道成肉身,從兩方面在談同一個教會:一方面是可見的、可觸摸的、可辨識的;另一方面是不可見的、不可捉摸的、奧秘的。正如約翰·格哈德(Johann Gerhard)在一百年以後,路德宗經院主義的鼎盛時期所說:「我們並沒有假想有兩個教會存在,我們只相信且承認一個教會,也堅信聖經按兩種方式來描述這一個教會。」(我們也會看到,正是真教會的標誌成為這兩方面之間的聯繫,把兩者連接起來。)因此,雖然教會可能被迫轉為地下,卻不可能徹底不可見,正如路德所言,福音構建和創造教會,而按路德的理解,這裡的福音是被宣講的福音。道在講道中被表達出來並化身在聖禮中;在這道中教會浮現出來,成為人眼可見的,但是這部分不過是冰山一角,因為教會的現實仍舊「高深莫測,不為人知,既無法被察覺,也不能被看見,只有藉著信心通過洗禮、聖禮和道才能被領悟到」;[9]路德所使用的德語詞句中蘊含的力量和引發共鳴的能力在翻譯過的語言中消失殆盡:Es is ein hoch, tiess, verborgen Ding die Kirche……[10]

雖然路德的教會論本身和諧一致,但是他激進的教會論過於弔詭使其很難付諸應用,連路德自己既無法也不願意推行。關於教會的教義和教會標誌的理論不能止於路德提出的定義,其他改教家們嘗試提出更加詳盡和更具實踐性的真教會的標誌的教義。他們發展出兩種觀點, 其中都對教會的邊界的問題予以考量。

教會的邊界

以布塞、加爾文、早期清教徒、重洗派以及英國分離主義者為代表的觀點強調教會紀律,也使用逐出教會的措施,逐漸形成了後來的「教會聚集」(gathered Church)的概念。加爾文沒有把教會紀律或聖潔生活包括在真教會的標誌中,他因此成功地將教會的基督論為中心和通過教牧紀律所劃定的教會邊界結合在一起。然而,布林格在真教會的標誌上增加了許多資格條件和細節,因此也給這個教義增添了許多張力。亨利·巴柔(Henry Barrow)和其他分離主義者的教會論則完全為紀律所佔據,而在這樣的體制下傳講出來的福音就變得模糊不清了。分離主義者的教會論最終是弄巧成拙。

另外一種觀點關注教會邊界的問題,我們可以在十六世紀聖公會的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和理查德·菲爾德(Richard Field)的觀點中得窺其貌。他們看到路德的教會標誌的教義極其笨拙以至於不能實際使用,就乾脆棄而不用,以一種廣博的教會論代替這種深化的教會論,給改教的教會教義立下新的基礎。他們放開了教會的邊界,而不是固定收緊邊界。他們提出了大公性的教會邊界的教義,同時又沒有拋棄路德極力堅持的核心。我們以後會看到,正是因為理查德·胡克與理查德·菲爾德關注救恩,才另闢蹊徑,所以他們提出的教會論具有真確的福音性本質。他們的觀點具有大公性,具有改教的性質,和其他所有路德之後的改教者們一樣,把福音看作是教會興衰的條件(articulus stantis autcadentis ecclesiae),但同時又在此基礎上補充了教會教義的形式方面內容,即把教會看作是可見的神聖共同體,以此替代了日趨僵化的教會標誌(notae ecclesiae)的概念,因此也為宗教改革的教會論帶來了新的一個維度。

真教會的標誌:建構性的?描述性的?

我們之前談過,真教會的標誌的教義對於我們理解宗教改革的教義至關重要,因為它是改教者們所構想的教會的兩個方面的重要連接——教會的不可見的屬靈實際與教會的外在展現。接下來我們要看一個很難的問題,(現階段也是我們要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了)即這些標誌是教會建構性的(constitutive)標誌,抑或僅僅是描述性的(descriptive)?換言之,改教家們是藉助神的道和聖禮這兩個標誌來定義真教會的本質?還是改教家們僅僅是在聲稱,教會的標誌是指明教會實際在哪裡,藉此可以在人群中找到教會?

首先我們要說明,真教會的標誌的教義並不是改教家們關於教會的所有教導。以加爾文為例,他就談到構成教會的要素,外在的包括神與他百姓的盟約,內在的和實質性的包括藉著聖靈與基督聯合(他更強調後者)。同樣,若是問改教家,他們如何理解教會的信經性(credal)標誌(即,合一、聖潔、大公性和使徒性),他們會援引整個基督教的傳統,說明這些都是教會的本質特徵或特點。然而,在此我們有必要注意,相比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的神學家們,改教家們會更多強調,這些是教會的末世論的層面,在地上還沒有實現的,儘管我們還是要去追求並為之努力。改教家們對於教會的信經性標誌沒有絲毫疑議,但他們另外強調說,描述教會的本質(諸如聖潔、大公等)是一回事兒,但要說出真教會具體在哪裡則是另外一回事兒。

改教家們所持有的真教會的標誌是定義性的還是描述性的?這個問題的最終回答,就要等更為詳細地描述改教家們各自的教會論之後,再行揭曉了。那時,你可能發現,他們對此的觀點既不含糊也不會讓人產生歧義。然而,倘若改教家們認為神的道和聖禮是福音的具體表現,倘若心裡相信福音就有基督的同在,那麼,我們認為自己面對的是一個屬靈實際的兩個層面,而不是嚴格的二選一,這也是合理的。正如路德所言,神隱藏在洗禮、聖餐的餅與牧者的講道的背後。

在這些背後的,是我們的神,它們就是神的臉,他藉此向我們每個個體講話並在我們身上做工。他給我施洗,他赦免我的罪,他藉著牧師的舌頭和手將他的身體和血賜給我……神藉著這些方式與我們同在,向我們顯現。[11]

因此,對於每個改教家而言,教會的標誌不是隨意指定的,而是顯明教會的某些真正本質。正如加爾文關於教會的標誌的教義所言:

講道和聖禮不僅僅是獨立於它們之外存在的實際的外在證據:從人的視角來看,它們是那實際的組成部分……我們可以不通過這些手段藉著聖靈歸入基督,我們也可以在聖靈之外,因此也在基督之外擁有這些手段,但是在上述的兩種情況下,我們都看不到教會的參與。

進一步,我們需要觀察十六世紀改教家們關於真教會及其標誌的教義的演變,了解他們如何理解基督徒事工及其與基督論中心的關聯,以及他們對教會(教會既是上帝話語的產物,也是其承擔者)的使命有什麼樣的異象,以此來回顧十六世紀改教家神學中的關於教會的根本概念。


[1]本文是保羅·阿維斯所著《改教家理論中的教會》一書的前言部分。 Paul Avis, the church in the theory of the reformers,introducation: the reformation concept of the church, Oregon:Wipf and Stock Publishers, 2002, pp.1-12. 承蒙作者授權翻譯轉載,特此致謝。——編者注

[2] LW 2.181.

[3] LW 23.289,285,309,306.

[4] LW 31.31, 210, 230.

[5] WA 18. 652.

[6] WA 7. 683.

[7] BC 171. Cf. CR 9. 193;12. 368,566; 28. 409.

[8] WA 7. 719f.

[9]LW 41. 211.

[10] WA 51.507.

[11] LW 8. 145, 斜體字是本文作者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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