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未有人被捕

署理保安局局长区志光书面回应尹兆坚议员的提问,指就近日在屯门公路及青山公路上发现怀疑「铁蒺藜」,警方至今接获5宗报案,并在涉案路段检获8枚「铁蒺藜」。案件列作「刑事毁坏」,由荃湾警区重案组跟进调查,暂时未有人被捕。另一方面,警方已派员加强巡查有关路段,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警方暂未再有发现相类似铁钉。

屯门公路及青山公路发现铁蒺藜。网上图片

区志光指出,在道路上放置尖锐物品,有可能对行经车辆造成损毁,甚至危害车辆行驶安全而造成人命伤亡。有关行为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中的「刑事毁坏」罪,也可能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伤人」的罪行。如导致有人因事故死亡,更可能触犯谋杀或有关罪行。

不过,区志光解释「铁蒺藜」并不在违禁武器附表内。 虽然如此,视乎个案的实际情况和所得证据,管有及/或使用「铁蒺藜」有可能触犯其他现行法例。现行法例足以管制及惩处有关行为,无需针对「铁蒺藜」再制订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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