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未有人被捕

署理保安局局長區志光書面回應尹兆堅議員的提問,指就近日在屯門公路及青山公路上發現懷疑「鐵蒺藜」,警方至今接獲5宗報案,並在涉案路段檢獲8枚「鐵蒺藜」。案件列作「刑事毀壞」,由荃灣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暫時未有人被捕。另一方面,警方已派員加強巡查有關路段,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警方暫未再有發現相類似鐵釘。

屯門公路及青山公路發現鐵蒺藜。網上圖片

區志光指出,在道路上放置尖銳物品,有可能對行經車輛造成損毀,甚至危害車輛行駛安全而造成人命傷亡。有關行為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中的「刑事毀壞」罪,也可能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的罪行。如導致有人因事故死亡,更可能觸犯謀殺或有關罪行。

不過,區志光解釋「鐵蒺藜」並不在違禁武器附表內。 雖然如此,視乎個案的實際情況和所得證據,管有及/或使用「鐵蒺藜」有可能觸犯其他現行法例。現行法例足以管制及懲處有關行為,無需針對「鐵蒺藜」再製訂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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