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五月份以前所未見的理由,決議不受理立法院在野國、親及無黨聯盟三十八位立委聯手提出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案」釋憲聲請案,由於違背釋字六○三號精神,限縮立委職權行使方式,引發國親在野立委強烈不滿與法政界軒然大波。國、親等委員上週委任律師重新送出釋憲聲請書,二度聲請前瞻釋憲,國民黨團總召林德福表示,希望大法官本於維護憲政的中立精神,重審該案。

去年七月立法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的前瞻條例,由於立法過程出現重大瑕疵,在野國、親及無黨聯盟立委認為有違憲疑義,因此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由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立委聲請,聯手提出釋憲案,大法官五月初竟破天荒以聲請人之一的高金素梅未參與表決,因此未達三分之一法定人數決議不予受理。

國親二度出的釋憲聲請文強調:「司法院大法官歷來審查立法委員釋憲聲請之適法性,率都只計算連署人數是否超過立法委員總額之三分之一,至於參與連署者於制定系爭法律時究係投贊成票或反對票,並不過問。」此次大法所持意見實與自身解釋所採意旨相矛盾,有害司法公信,難謂公平。

國民黨團指出,本件聲請釋憲突然加大限縮,讓人很難相信沒有政治力的介入,在野國親黨團吞不下去,因此據理力爭,二度提出前瞻釋憲聲請,期盼大法官拿出憲法高度受理本案,捍衛民主憲政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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