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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大额存单的一切猜测终于落定。中国人民银行在6月2日发布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施行。标志著中国利率市场化再向前迈进一步,存款利率上线成为唯一障碍。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对于客户而言也有效的提高了存款的流动性。

内容综合:周知客(ID:TalkingFinance)、网易财经

作者:周小知

关于大额存单的一切猜测终于落定。中国人民银行在6月2日发布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施行。标志著中国利率市场化再向前迈进一步,存款利率上线成为唯一障碍。

废话不多说,看看《办法》都说了哪些事:

(1) 定义:

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2) 发行方: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以下称发行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大额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此后,人民银行将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大额存单市场发展情况,有序扩大发行人范围。

(3)投资人:

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4)安全: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5)程序:

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发行人如需调整年度发行计划,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备案。

(6)物理形式:

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大额存单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更能体现大额存单电子化、标准化的特征,有利于存单的集中流通转让。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发行,由发行人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经营管理要求并结合市场状况自主确定。

(7)起投金额:

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未来,结合利率市场化推进进程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人民银行可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适时进行调整。

(8)期限:

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9)利率: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Shibor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具有基准性高、公信力强等优点,以Shibor作为大额存单的计息基准,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促进形成合理的存单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10)兑付:

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11)转让、赎回等:

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发行人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在发行条款中明确是否允许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以及相应的计息规则等。

(12)质押:

大额存单可以用于办理质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贷款、质押融资等。应大额存单持有人要求,对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

(13)信息:

每期大额存单采用唯一有序编号和命名。发行人或上海清算所应当准确、连续记录投资人持有大额存单情况,不得与其他产品的投资信息相混淆。发行人为投资人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投资人购买大额存单遵循实名制规定。

(14)管理: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对大额存单发行交易的利率确定及计息规则等实施自律管理。

(15)意义: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从整个金融改革角度来看,《办法》的推出是为未来存款市场的定价提供参照,投资人更是存款人。增加了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可以和票据、短期国债、金融债有一定相互替代的金融工具。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吸收存款的压力,未来更多非标准化的结构存款会向这种标准化的大额存单迁移,同时对于客户而言也有效的提高了存款的流动性。

更宏观来看,实际上是解除存款利率管制,应该推出的最后一个产品,标志著解除存款利率上限管制行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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