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元保释

高等法院再有庭内拍照案件,报称公司董事的持双程证45岁内地汉昨到高院旁听时,认为法官假发及服装「很特别」,遂以手机向法官连拍3张照片,又拍下一张庭内环境照,事后被控藐视法庭被捕,今于东区法院提堂,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8星期至11月15日再讯,期间替被告再录口供、获取相关法庭闭路电视片段及索取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9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每星期到警署报道两次。

被告江敦海昨到高院旁听时,以手机向法官连拍3张照片,事后被控藐视法庭被捕。

郑念慈裁判官询问被告江敦海是否同意将案件押后时,江指自己是首次来港,无意中冒犯了香港的法律制度,郑官止住其发言,强调今日法庭要处理的是押后案件及保释事宜,并非听取答辩,不希望被告说出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说话,被告表示明白。

被告指自己身上只有900多港元,不知道香港银行会否接纳银联卡,但可致电亲戚筹钱,其后又向法座表示找不到可打长途的电话。郑官指即使能成功拨出长途电话,亦不能在今日之内筹钱,故将保释金额定为900元。

被捕男子江敦海,报称在上海营商,本月18日持双程证来港,原定昨午离港。消息称,昨晨10时许,江在等候离港时,因百无聊赖,独自进入法院道高等法院第30庭,坐在公众席听审。根据司法网页显示,当日30庭的主审聆案官为黎达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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