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新闻网记者李盛雯、胡照鑫/台北报导

第四度叩关的中嘉案由于是「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透过间接持股的子公司参与并购,引发各界关注,NCC去函各相关权责部会征询意见,目前教育部、金管会、法务部都已经函复,NCC将在本月25日召开听证会,综合研析相关意见之后,才会对外公布各部会意见及看法。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相关部会的回文都还没有呈上委员会议,详细内容还无法对外公布,将等公听会、听证会等所有程序完备后,才会把对外搜集的意见,以及教育部、金管会、法务部回复内容提到委员会讨论。

据了解,金管会认为投资中嘉并不是宏泰公益信托基金,而是基金下面营运中的公司。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旗下的玺兆与铨升两家投资公司,虽然是泰贺及朝隆分别持股50%的转投资公司,但投资中嘉是玺兆与铨升的财务决策,并非宏泰公益信托以信托财产所进行的投资行为。

另外,法务部回文则指出,信托关系成立后,信托财产名义虽属信托人所有,实质上并不属于受托人自有财产,受托人(国泰世华)仍应依信托契约内容及委托人(宏泰)要实现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

综观法务部及金管会意见,都认定宏泰公益信托基金并没有控制下面公司营运的权利,不过教育却认为公益信托参与中嘉案,不符合教育公益目的,因此最后还需要NCC委员会进行最后决议,NCC将在10月审查是否通过中嘉515亿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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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照来源:翻摄自中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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