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網4月11日消息,今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禁止妨礙義務教育施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進一步對培訓機構的進行規範。其中提到,不得誘導家長將適齡兒童、少年送入培訓機構,替代接受義務教育。

聲明: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號系信息發佈平臺,搜狐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