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在松江,路边停放的单车极大方便了市民朋友的出行,但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共享单车“违法”现象。

  有人表示:“要是我骑着共享单车违法了,我不接受处罚,交警扣掉共享单车,我又不去处理,能拿我怎么样呢?”

  跑得了人,你的用车记录可逃不掉!今天小松就给大家分享一个骑行共享单车违法后企图逃避处罚的案例。

  以下为真实案例,切勿模仿

  2月19日上午8时30分许,在嘉松南路梅家浜路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下一位从松江大学城地铁站方向骑着共享单车逆向而来的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骑行是违法的,根据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现场对此类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该市民表示:“我从地铁站出来就那么一点点路,又没撞到别人,我不接受处罚!”交警表示如果现场不接受处罚,将依法扣留共享单车。

  “扣吧,扣吧,车又不是我的!”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结果3月2日上午,这位市民竟自觉得来到方塔北路619号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那起违法。

  交警问道:“怎么想到来接受处罚了?”

  市民不好意思道:“不处理,他们就不让我骑了,每天走去上班吃不消,我APP里面还充了几百块钱呢。警察蜀黍,我错了,您快帮我处理掉吧,我接受处罚。”

  去年11月起,松江交警支队与共享单车企业哈罗出行探索建立“警企合作”联动机制,交警支队定期将查扣的车辆信息提供给企业,要求企业承担起主体责任。

  企业根据相关信息锁定违法时间段内的最后一名骑行用户,核实身份主动督促用户进行违法处理。同时,在业务平台上将针对该类用户采取扣罚哈啰信用分的措施,规范约束用户日常骑行行为。

  所以,想要逃避交通违法处罚是不可能的!!!

  警方提示

  下面四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率极高,希望小伙伴们引起重视。

  1、非机动车加装车篷

  驾驶的非机动车安装顶棚(挡雨设备),罚款200元。

  2、非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表示通行

  行驶车道的信号灯为红灯时通行,罚款50元。

  3、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非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罚款50元。

  4、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非机动车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上人员,罚款30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