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骞

4月8日晚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其中“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放宽了100-500万城区人口城市的落户条件,引发社会巨大反响。

户籍制度的再改革,不仅涉及到人们的生活空间迁移,也关乎迁出地和迁入地的空间再规划。这意味着落户限制放松的背后,需要对土地的再利用和城市再规划进行思考。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道林对搜狐智库表示,此次适度放开100-500万人口城市的落户条件,正是有针对性地适应城镇化发展阶段的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2018年全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9.6%,按照2030年达到70%的城镇化率的目标,未来大中城市及小城市的城镇人口增加将成为主要方向。”

朱道林认为,放松落户限制后的人口流动,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的迁移,一是农村人口进城,二是人口在不同城市之间的流动,无论哪种流动,对人口流入地来说,都取决于城市人口的就业潜力和人口吸纳能力。

这必然涉及到对土地的供需调整,尤其是像北上广这类“人地矛盾”突出的城市,是否会出现土地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政策性松动,朱道林表示不大可能。

“我国粮食安全依然十分严峻,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确保。国家组建自然资源部以后,进一步加强了自然资源的统筹管理,强化了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的统筹协调,相应地,对土地利用、供应、监督、管理的政策只能越来越严格,不可能放松”,朱道林说,“当然,通过改革和技术创新,逐步提高用地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也是客观要求。”

对此,朱道林提出两种扩大供给的方式。一方面,通过区域发展潜力分析和空间规划布局,调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满足区域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进行旧城改造和提升现有城市建设用地利用能力,这也是土地资源有限地区实现人口扩容的重要途经。

落户政策不能成为炒房炒地的因由。朱道林强调,“人口流动绝对不是孤立的,必然和区域发展潜力、产业发展的需求息息相关;土地供求更不是孤立的,实体经济的发展是土地需求的原始动力。”

他在最后表示,地方政府无论对土地收入的增长有多么迫切,如果缺乏实体经济支撑,也就缺乏发展潜力,这一新政之下,如何推动区域发展竞争力才是关键。缺乏区域竞争力,人口必然流失,土地需求也就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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