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張騫

4月8日晚間,國家發改委公佈了《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其中“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放寬了100-500萬城區人口城市的落戶條件,引發社會巨大反響。

戶籍制度的再改革,不僅涉及到人們的生活空間遷移,也關乎遷出地和遷入地的空間再規劃。這意味着落戶限制放鬆的背後,需要對土地的再利用和城市再規劃進行思考。

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朱道林對搜狐智庫表示,此次適度放開100-500萬人口城市的落戶條件,正是有針對性地適應城鎮化發展階段的要求。

“我國改革開放40年來,城鎮化得到快速發展,2018年全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9.6%,按照2030年達到70%的城鎮化率的目標,未來大中城市及小城市的城鎮人口增加將成爲主要方向。”

朱道林認爲,放鬆落戶限制後的人口流動,主要表現在兩個層面的遷移,一是農村人口進城,二是人口在不同城市之間的流動,無論哪種流動,對人口流入地來說,都取決於城市人口的就業潛力和人口吸納能力。

這必然涉及到對土地的供需調整,尤其是像北上廣這類“人地矛盾”突出的城市,是否會出現土地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政策性鬆動,朱道林表示不大可能。

“我國糧食安全依然十分嚴峻,18億畝耕地紅線必須確保。國家組建自然資源部以後,進一步加強了自然資源的統籌管理,強化了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修復的統籌協調,相應地,對土地利用、供應、監督、管理的政策只能越來越嚴格,不可能放鬆”,朱道林說,“當然,通過改革和技術創新,逐步提高用地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也是客觀要求。”

對此,朱道林提出兩種擴大供給的方式。一方面,通過區域發展潛力分析和空間規劃佈局,調整區域土地利用結構,滿足區域城鎮化發展的需求;另一方面,進行舊城改造和提升現有城市建設用地利用能力,這也是土地資源有限地區實現人口擴容的重要途經。

落戶政策不能成爲炒房炒地的因由。朱道林強調,“人口流動絕對不是孤立的,必然和區域發展潛力、產業發展的需求息息相關;土地供求更不是孤立的,實體經濟的發展是土地需求的原始動力。”

他在最後表示,地方政府無論對土地收入的增長有多麼迫切,如果缺乏實體經濟支撐,也就缺乏發展潛力,這一新政之下,如何推動區域發展競爭力纔是關鍵。缺乏區域競爭力,人口必然流失,土地需求也就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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