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发布《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对服务对象、时间、内容、方式、人员和课后服务补助费用都做了明确规定。

服务对象

小学阶段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服务时间

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

具体服务时间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服务内容

立足学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服务方式

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服务人员

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补助费用

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省财政视各地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统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予以奖补。

内容来源: 长城网综合、河北省教育厅、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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