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樹出版之【精彩書摘】

編者按oaktreepublishing從表面上看,這個世界的小學似乎總是在佔據上風,以主導潮流般的方式影響甚至掌控人心,這與其說是世界及其背後的掌權者力量過大,不如說是敢于堅守真理並向這個世界發起挑戰的耶穌的真門徒太少。因此,向大行其道的新斯多葛主義所產生的負面宗教影響發起挑戰的愛德華茲,就格外值得今天在後現代主義各樣多元思潮中的我們學習。尤其學習他戳穿宗教虔誠的贗品,進而滌清並歸正信仰的精神。

赫伯特(George Herbert, 1593—1633)反對古典斯多葛主義的言詞簡潔有力,而在他身後不久,笛卡兒(1596—1650)卻又為斯多葛主義注入激進的新推力。笛卡兒不再訴諸外在的自然法則,他主張道德是人類內在根據(oikeiosis)所發展出來的領域,認為人有一定的自制力來控制情感。笛卡兒身為瑞典雷吉娜女王(Queen Regina)的導師,他說:「自由意志是人類能擁有的最高貴的東西,因為它使我們幾乎與上帝同等,使我們免於淪為他的子民。若能善用它,便是如獲至寶。」

後來他更加自信地說:「我們能有效地求知和訂定志向,因為我們永遠有能力借著意志的行動,避免或間接逃避、排除某種情感。」這樣,理性就成了控制慾望的利器。藉由這種方式,笛卡兒開創了理性的內向,使良知變成工具。這就好比我們今天常常聽見的一句大話:「我可以把它搞定!」可是巴瑞特(William Barrett)指出,當整個實際情況被「技巧」變得愈來愈機械化的時候,靈魂就死了。

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比笛卡兒更劇烈地把精神層面物化或抽象化。他駁斥一切含有目標導向的意識,而後者正是古典哲學家賴以認識事理的基礎。洛克假定知識來自感官和直覺的智能,根據這一點,他辯稱知識不是真的,除非那是你自己發展出來的。由此導致啟蒙運動中的一項首要教導:自我的獨立性以及對傳統與權威的反動。所以,斯多葛主義者總是勸人「要順應自然」,笛卡兒加以修正為「要隨著你自己的道德理性」,而洛克開始鼓吹要用理性追求知識,名之為「科學」。

愛德華茲對斯多葛主義的論戰

世界上最熱愛笛卡兒和洛克思想的地方莫過於北美地區。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便順理成章地成為那個世紀中最偉大的一位知識分子,他曾經追隨、又挑戰這種思想。笛卡兒和洛克的新斯多葛主義仍然在美國文化里盛行,它熱衷於組織與追求在道德自主之下獲得快樂的權利。愛德華茲比他之前的任何基督教思想家更能針對斯多葛主義提出精闢果斷的批判。他並非刻意針對異教的斯多葛主義直接發出論戰,而是針對它在基督教界所衍生出來的一些副產品,亦即廣為流傳的「半帕拉糾主義」——試圖憑靠自己的努力達到個人道德的提升,甚至是那些籠統稱之為唯信仰論的「行為自義」式的精神。

在那個對科學歌功頌德的時代,愛德華茲卻試圖以創造物在上帝面前的美麗來解釋何為「創造」。他認為聖潔是最高境界的美,因此,人若能「意會」上帝的美麗,就是人最美好的經歷。當世人開始用機械的角度觀察宇宙時,愛德華茲看到的卻是上帝的愛,其和諧與美麗充滿著全世界;當自然神論者將「自然」、「物質」等類的觀念抽象化時,愛德華茲看到的卻是恩慈的三一真神的位格,而且三位一體的上帝是相互溝通的,他樂意與人類建立友誼。

與帕斯卡爾(Pascal)一樣,愛德華茲確信宗教虔誠的贗品就是那些沒有「屬靈知識」、沒有「心靈感受」的狀況,也就是對上帝在人內心之中的親密、持續、充滿愛的同在毫無感受的狀況。唯有透過經歷上帝那不可名狀的美,進而產生與上帝話語一致的「恩典的情感」,人才能體會到上帝就在心中的感受。這是聖靈在基督徒身上的特殊工作,能改變、轉化我們自主性的認知,然後使我們能夠愛他、感謝他遠超過世上一切事物。聖靈能直接使我們的意志成聖,並傳遞新的情感和願望,這是笛卡兒做夢也想不到的,因為人對自我的意識開始轉變為對那位「他者」的意識。這也是對人理性能力的聖化,除去偏見,使人得到超越自我之外的新亮光,正確地鑒察和詮釋事物。

因此,對愛德華茲而言,「情感」(affections)一點也不是非理性的,反而是客觀、屬靈的實質匯合之所在,它掌控著人的意識。因此,一旦掙脫了笛卡兒所刻畫的扭曲、具罪性的自我,便能避免犯錯,這不僅是借著清楚的理性邏輯,主要更是靠著聖化心靈。因為人最需要的是得到上帝的靈,透過他,我們才能領略上帝的善與美是何等吸引人,進而領會到真美德是何等可愛!

1754 年,愛德華茲寫下了《真美德的本質》(The Nature of True Virtue),這本書在他去世後才出版。書中提到道德的卓越(Aretê),但他不再作英雄主義的或斯多葛主義的詮釋,而單單將其詮釋為上帝性情的流露。雖然當時的自然神論者,例如哈奇森(Hutcheson)、沙夫茨伯里(Shaftesbury)如今天大多數人那樣積極倡議道德與宗教無關,但愛德華茲卻力證:人對上帝的愛,是一切道德行動的背景。他為真美德提出了兩項標準。

一切道德原則都從屬於上帝自己

第一,愛德華茲認為一切美德都是出於上帝的恩惠。唯有上帝能賜給人新的感受力、新的性情,使人在一切事物中都能看見上帝,因而對上帝生出新的熱情,不再只專註於自己。信仰的歸依,是人對信仰真相產生真知的先決條件。這種知識是個人性的、感受的、認知的,也是經驗上的知識,它遠比觀念上的知識更複雜。

第二,美德從屬於存在本身(Being),也就是上帝自己。美德是「普遍之美」而非「特殊之美」,因為它表達出上帝的存在是一切存有的終極。這一點即愛德華茲與斯多葛主義的道德論正面衝突的地方。

斯多葛派特別選出一些次要的種類以建立「道德生活」,例如在某些文化里是勇敢,而在另一些文化里則是謹慎或公正。愛德華茲堅決反對這種做法,他確信一切的道德原則都從屬於上帝自己,而不是以某種文化作為人際或個人存在的原型。他與安瑟倫(Anselm)的提問遙相呼應,他問道:「上帝為何要成為人?」因為上帝自己的快樂在於「與人相交」,愛德華茲說。正是上帝三而一的本質,(也即聖父、聖子、聖靈——被天上的天使、聖徒和地上成聖的聖徒圍繞——表明了位格的存在)使他與天使及天上、地上的所有聖徒「合一」,他表彰並徹底否認了任何自詡自足的個人主義觀念。

「他的信仰里沒有一個經驗不與實踐結合」

愛德華茲所指的屬上帝的美德,其個人性的詮釋就呈現在他著述的《布雷納德的生平》(Life of David Brainerd)里,該書寫成於《純正美德的本質》的五年前(1749)。他在引言中寫道:「有兩種方式向世人舉薦純正的信仰和美德,一是透過教義和觀 念,二是借著歷史和典範。在聖經中,這兩種例子比比皆是。」

布雷納德(David Brainerd,1718—1747)是一位向印地安人傳道的宣教士。在他生前,愛德華茲曾隨他深入曠野宣教,因而從他身上見識到這兩種特質:既是有洞察力的學者,又是聖人。愛德華茲在書中所寫關於真信仰的本質、對上帝熱愛的特徵、真正的美德,都活生生地在這位年輕的摯友布雷納德身上表露無遺。布雷納德至死都與他在愛德華茲家中生活時一樣地表裡一致。所以在這本《布雷納德的生平》傳記里,愛德華茲不斷地重述此主題,因為他親眼見過這樣的特質在一位年輕聖徒的身上活現出來。

布雷納德有溫柔安靜的靈、敏銳的良知、喜樂的心,而且是個合群的人。他極致地表現出「福音使者的謙卑,它包含自身的全然不足,以及相應的秉性與心志」。愛德華茲在布雷納德的葬禮上講道說:「他的信仰里沒有一個經驗是不能與實踐相結合的,而他深信的恩典教義也真實地活化在他身上。」

布雷納德的《日記》(Journals)和愛德華茲的教導,對基督教界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 1761—1834)讀了他們兩人的作品後深受激勵,因而獻身到印度宣教。亨利·馬丁(Henry Martyn, 1781—1812)讀了以後也前往印度。麥琴(Robert Murray M』Cheyne, 1813—1843)則是受馬丁的影響而寫了《側記亨利·馬丁的一生》(Notes on Henry Martyn』s Life,1838),並且深深地思考布雷納德的一生。布雷納德、馬丁、麥琴都只活了短短29歲,然而他們的道德影響力卻非常突出。

接著,波拿(Andrew Bonar)又寫了《麥琴回憶錄》(Memoirs of M』Cheyne,1844),而在紀念麥琴百歲誕辰時,懷特(Alexander Whyte)將它作為靈修學的經典之一重新印行。這種記述文體真實記錄了那些將一生獻給上帝、活在禱告中、彰顯上帝恩慈的人。在過去兩個世紀的文學史中這一主題持續不斷地出現,在數不盡的眾多傳記中不斷重複著。麥琴於1833年的回憶錄中,道盡了這些基督徒導師們的心聲:

「我心專註,我心專註,無一愛能介入,惟獨我的靈魂與上帝。」

(摘自《師徒之道:跟隨真正的導師》,上海三聯書店,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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