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报【特派记者宋秉忠╱香港报导】

包括NGO在内的公民社会,对于国家发展究竟是安定力量,还是破坏力量?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副教授阎小骏认为,颜色革命未在中国发生,这是因为中国政府自六四事件后,强化国家(管治)能力建设,一方面弹性、有序地运用NGO,把社会新生力量纳入政权体制内,同时也有足够的刚性能力,阻止NGO搞破坏。

6月28日在「NGO与颜色革命──香港论坛」座谈中,阎小骏提出国家能力可以将NGO导向稳定发展的看法。他表示,到香港工作10年,看到中央政府治理香港已累积很多处理NGO的经验,在「东方谍都」这样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中央政府透过国家能力建设,既维持香港公民社会的活跃性,同时避免香港成为颠覆中央的基地。

另一位座谈会来宾是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张亚中,他认为,NGO有两面,一方面是行善,但同时被国家运用成为政策工具。

美国经常批评俄罗斯、中国过度管制NGO,但反观美国管理境外NGO的法规比中俄更严,因此,张亚中认为,NGO到一个国家发展,就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更不可以从事颠覆当地政府的活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