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3月29日訊(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魯昕 趙豔芳 韓哲昊)謊稱手機沒電,有急事要辦,專門在街頭找12歲至20歲的青少年藉手機打電話......80後男子陳某用同樣的方法3個月內誘使11名青少年上當受騙,將騙來的11部手機全部銷贓後揮霍。記者今日從漢陽檢察院獲悉,3月13日,漢陽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2018年8月12日,19歲的王某乘坐地鐵後從漢陽一地鐵站出口走出。陳某看見拿着手機迎面走來的王某,立馬迎了上去。陳某故作焦急,叫住王某,表示自己公司的員工出了車禍,但不巧手機沒電了,想借王某的手機打個電話。出於同情,王某將自己的手機借給了陳某。

  “手機裏有很多重要的資料,你別弄丟了,我現在很着急,你在原地等十幾分鍾,我去去就回”,爲取得信任,陳某將自己的“手機”交給王某保管。接着,陳某拿着王某的手機撥通電話後坐上出租車就走了,王某見陳某十分着急,並且陳某的手機還在自己手裏,便沒多想。

  半個小時後,陳某還沒回來,王某覺得可疑,便仔細打量了陳某押在自己手上的“手機”,這才發現這部手機竟然是個模型,於是報警。3日後,陳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警方通過偵查發現,這並非陳某第一次作案,2018年5月至8月期間,陳某用上述方法,在武漢、西安、鄭州流竄作案,先後騙取11名青少年的手機,共11部,價值共計2萬餘元。被害人中年齡最小的12歲,最大的20歲。

  陳某到案後交代,自己的詐騙目標只針對青少年,一方面是他們較爲單純,藉手機成功率會高一點,另一方面,青少年外出時經常拿着手機玩,便於自己在人羣中鎖定目標。

  3月13日,漢陽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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