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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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社會輿論關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福州打警察的洋人不也沒事


中國人推交警,刑拘,外國人推交警呢?

2019年7月9日,一個外籍男子,怒吼、推搡、打罵交警,視頻顯示交警被外籍男子追的滿大街跑,周圍的群眾看不下去了,紛紛給交警聲援,最後該外籍男子讓所在學校領回加強教育。(視頻大家網上搜索下,我就不發了,怕大家情緒激動)

前幾天的新聞:一個上市公司,造假119個億,定增騙了94個億,罰款60萬。

同類造假案件,在國外讓世界最大的會計事務所破產,所造假的人傾家蕩產,地牢坐穿。

外國人丟東西和中國人丟東西

16隻鳥=10年半徒刑,5條人命=6年徒刑

這一切都是有法可依的,合乎法規的,習慣就好。

最後套用滴滴司機的話:你搞清楚了你的定位沒……


王某某周某某致某幼童陰道撕裂涉嫌猥褻兒童罪。(該案件尚在進一步調查審理當中,最終判決還未有定論,警方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將其刑事拘留,依據刑法237條,猥褻兒童罪可能或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從重處罰。)

福建一外籍留學生暴力抗法交警被處以治安處罰及書面檢討。

常某20年後打曾經侮辱體罰過自己的老師獲罪一年六個月。

依照國家法律來講,以上三起案件都是有法可依,但關鍵在一個如何「量」的問題上。這耐人尋味!

國家在法制的道路上道阻且長。司法裁決既要依據法律規定,同時也要適當考慮到群眾影響,要避免大罪小罰,小罪大懲。

知乎是一個面向普羅大眾的平台,希望大家都可以持有自己獨立的觀點踴躍討論問題,就事論事, 切莫上綱上線!


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對「20年後攔路打老師案」作出宣判:被告人常仁堯以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六個月。此時,距離他被拘留在看守所已超過半年。

事件起因於2018年12月15日流傳於網路的一段視頻。視頻中,常仁堯對他的初中老師張清林在一分鐘內扇了四次巴掌,一次大力推搡頭部,並不斷重複大喊:「你以前咋削我,你記不記得?」。

事件發生後,二十幾位同學表示願意為常仁堯出庭作證。他們中的一部分最後出現在6月的庭審中。

欒川實驗中學的副校長及一位老師兼鄰居作為張清林的證人出庭,前者稱,張為人認真、嚴厲、內向,「沒有發現有其他學生(受到體罰)」。檢方則表示其行為只是「教育不當」。

本案面臨幾個關鍵爭議:常仁堯是犯錯、違法還是犯罪;為何不是公安機關以治安處罰條例處理的民事糾紛,而是由檢方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為何公訴依據的是「尋釁滋事」,而不是「故意傷害」;他的行為僅針對個人,還是在傷害教師群體、社會公德?

20年的心結

「莫欺少年窮」,視頻中,常仁堯激烈地喊出這句話。

毆打事件發生前,常仁堯的生活過得不錯,畢業後,他放棄了回老家當警察的機會,開始自主創業,前兩年,已和妻子在杭州開起了頗有規模的淘寶店,有了自己的小型成衣加工廠。

表面上看一切如常,但「那件事」,在常仁堯心裡鬱結了20年,伺機爆發。

「33歲的我,要為那個13歲的我討回公道。」在百度「欒川吧」的自述帖中,常仁堯說。

常仁堯在庭審現場

而據他的朋友說,「每年到了教師節,堯堯都要發一條微信朋友圈,說自己祝老師們教師節快樂,同時也永遠不會忘記張清林對自己所做的一切。」

討回公道原先具有多種可能性,但在去年夏天和老師張清林的突然碰面中,常仁堯選擇了最原始的暴力。

視頻流出當月,當地警方介入此事,將常仁堯刑事拘留。之後,有二三十位鄰居、親屬去派出所為他說情,並遞上「雷灣村村民為常堯堯伸張xx倡議書」。倡議書末尾,附上了3頁100多名村民的簽名和手印。

「堯堯」「常堯」是同村人對常仁堯的稱呼,倡議書中說:「常堯堯在我們村組是一個尊老愛幼、濟困扶貧、支持公益事業,深受誇讚的好孩子」,並列舉了他的事迹——「主動給67歲老人徐榮捐助現金500元」、「給患病無錢醫治村民常小孬一次捐助現金1000元」。

這些事迹似乎可以在別處得到證明:在發出那封自述帖前,常仁堯的貼吧發言基本都在關心本地貧困家庭。

和常仁堯相比,張清林顯得較為面目模糊。

「欒川吧」中流傳著欒川實驗中學「四大暴君」的故事,張清林名列其中。

有人形容其打人手力、腳力驚人,曾扇一位女生耳光致對方轉學。常的父親在《華西都市報》的採訪中表示,聽說過此事,那位女生就是常的同學。

另一位自稱09級的學生則對張老師進行總體性的回憶:「我記得他身高很高,也是相當魁梧的,打人的時候狠的不要不要的。」

這些留言構建出的形象,似乎無法在那段1分鐘的視頻中得到印證。

檢方起訴書顯示:「2018年7月的一天,常仁堯在路邊等同村的潘雷送漁具,恰好張清林路過,常想起曾被其嚴厲體罰,心生惱怒。把手機給潘雷讓其錄像,接著上前將張攔下。」

網傳視頻即由此處開始:常走向張,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問「還記不記得我」時,對方面帶笑容,看上去老實、木訥,在接連而至的幾個耳光中,沒有展露明顯的反抗意圖。

但此事並未結束,這段視頻只是完整版9分鐘視頻的開場。

後來,張清林伸手撫摸常仁堯的左右肩膀,讓他「消消氣」。常說:「這口氣憋了十幾年,每年想起來我都會做噩夢。」張清林又說「長大了嘛,以後會好的……我給你道歉,咱以前可能是年輕氣盛……」

但「長大」這件事,並未讓「那些事」消失。常仁堯情緒激動,持續回憶與控訴。體罰的細節在零散的報道和庭審自述中組合起來,包括:張清林曾讓打瞌睡的他蹲在講台下,發瘋發狂用盡全力地踹他的頭;曾讓他雙手抱頭,從講台上用腳把他從踢到後面黑板,循環了3次。

6月的庭審,他描述了一件事:

「他就用一根大概這麼寬、這麼長的一個木板,往我脖子里使勁插。他邊插邊罵,因為比較緊,他插不進去,他就使勁鑽,鑽下去。當時讓我扒到黑板,我就感覺到像拉到車上遊行的殺人犯一樣。那是對我傷害最重最重的一件事。」

但時隔二十年,據《華西都市報》報道:「如今,這位『暴君』不管是因為年齡變大,還是因為後來的修身養性,已改變很多。無論是與張清林相熟的同事,還是他現今班裡的學生都表示,張老師不打人,是個挺好的老師。」

事發後,張清林沒有告訴任何人,包括妻子——他對她謊稱自己騎自行車摔倒了。

庭審中,張的同事兼領居也表示,看到視頻後,找到張詢問,對方不願意追究。該老師之後向學校彙報,校方讓張陳述事件經過,最終向警方發布了控告信。

今年3月,張清林首次接受採訪,表示還認常仁堯是學生,只要道歉就原諒他。但常家人也表示,曾試圖與張家和解二十多次均未果,最後一次曾被對方報警驅逐。

最後的庭審和宣判,張清林均未現身法庭。

蝴蝶效應

庭審中,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集中在打人事件的傳播、影響等方面。

檢方表示,打人事件嚴重影響了張老師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寧,社會影響惡劣。辯方律師則認為,最初視頻僅在小範圍內傳播,校方發布控告信並接受國家級媒體採訪後才引起輿情發酵。況且,這和尋釁滋事罪本身無關。

2018年12月16日,打人視頻流出次日,欒川縣實驗中學向欒川鄉派出所發出一封「舉報控告書」,指控常仁堯是「喪失基本倫理人性,缺乏起碼道德觀念」的「地痞流氓、社會渣滓」,如不嚴懲是對「社會主義法制的褻瀆」,並將處理此事與打黑除惡聯繫。

對於體罰,控告書則換了一種表述:「應該是對當年老師的批評不能正解(確)對待而耿耿於懷,一直心存報復」。並表示張老師受到了身體、心靈的嚴重傷害,「生怕稍有不慎將會再有第二個常堯出現,而心有餘悸。時至今日,還常常半夜裡被噩夢驚醒。」

很快,「常仁堯」接連出現,更多被體罰的人被牽扯出來。

接著網路上流出當地人大代表群中對此事的激烈評價,一位張姓代表表示「此常堯不一定涉黑,但一定屬惡」、「絕對是社會惡勢力代表」,「請工委、代工委敦促公安局調查,若真是存在要依法嚴肅處理。若是惡搞要警示教育,不要浪費社會資源。」有人回:「收到,欒川鄉派出所已經立案。」

這兩張截圖的真實性得到常仁堯妻子的證實。在《瀟湘晨報》的採訪中,常仁堯的妻子說:「她都沒教過常堯,以前互相都不認識啊。常堯十幾年前還是個孩子,初中生,怎麼就是人渣了?」

欒川縣公安局對此事立案後,身在杭州的常仁堯和警方聯繫好回家配合調查,但在杭州東站即被抓捕。2018年12月21日,回到欒川後,他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3月,本該移交法院的本案面臨延期,案件被退回欒川縣警方作補充偵查。另一方面,常家人取保候審的願望仍然落空。

也有許多疑點尚未明了。的確打老師的視頻是他請同行者潘雷拍下的,但常仁堯並未將視頻上傳公網,但曾傳給兩個同學觀看。其中的「小冰」在《上游》採訪中表示,自己也挨過張老師的打;他和另一位「阿耀」都表示,常囑咐二人看完記得刪除。

「阿耀」後來曾將視頻傳給他人,但究竟是哪一個環節上傳至公網,依然沒能得到明確。這也引發了疑問:此人是否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場事後張揚的暴力

張清林本沒打算起訴常仁堯。

常父和常妻提到,張清林的妻子曾表示:「我們和常仁堯沒怨沒仇,也不想追究他的責任,事情出來幾個月我們也沒有告過他,但是政府處理這個事情,我們也沒有辦法。」

但這場事後張揚的報復所帶來的結果,早已超出了張清林的本意,也超出了常仁堯的控制。

6月的庭審中,檢方《起訴書》中寫到,常仁堯「嚴重影響張某林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寧,並引發全社會對尊師重道傳統美德的非議、影響惡劣,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論環節,公訴機關建議在1年6個月到3年之間進行量刑。

本案最大爭議在於量刑是否過重。以常仁堯的行為程度看,公安機關以社會治安處罰條例中的「毆打他人」處理似較符合慣例,最高可作出15天拘留。無法協調的,受害者可以以侵權糾紛到法院提起訴訟。

對此,常的辯護律師郭京朝認為,其行為不符合「情節惡劣」的前五條定義,公訴方只能走最後一條「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該項屬兜底條款,即對以上五種類型之外出現新型的惡劣情形的兜底。

按照司法實踐,「其他惡劣情形」應超過已經明確規定的。而常的行為與上面的五種類型相比,明顯輕微。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還明確「行為人因婚戀、家庭、鄰里、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一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只有當「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後,繼續實施前列行文」,可以除外。

郭還提到,因張老師未達到輕傷標準,「故意傷害罪」在本案中也不適用。

但如此量刑還有另一種考慮。

檢方起訴書是這樣描述視頻傳播過程的:「 2018年8月24日,常仁堯截取前1分09秒內容,通過手機微信轉發給初中同學楊某;同年11月15日又微信轉發給同學辛某,接著辛某又通過微信轉發給同學鄭某,鄭某又轉發給同學鄭某玉;同年12月10日鄭某玉又轉給同學申某,申某又轉發給同事胡某。2018年12月15日,該視頻迅速在各種微信群轉發傳播,隨之被各大新聞媒體平台關注報道。」

很明顯,這場私人的報復,已經點燃了圍觀暴力能產生的群體快感,它與樸素的正義感摻雜,彼此助燃。因而對常仁堯的刑事定罪是基於常的行為所帶來的危害性社會影響。

辯護人則認為,常仁堯只是拍攝視頻,然後傳給有限的兩三個朋友,並且囑託不要外傳,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傳播。

對此,公訴人表示,常仁堯傳視頻給朋友,對最終造成視頻在網路上傳播,應屬於間接犯罪故意。

6月11日,本案開庭的前一天,常父接受《新京報》採訪。對於常仁堯如果真的被刑判是否接受,他說:「肯定我們要上訴。」律師郭京朝則表示:「我的建議是免予刑事處分,家屬的希望是抓緊時間回來就行。我們的觀點是不構成犯罪」。

7月10日,欒川縣人民法院宣判,常仁堯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審判長隨後接受澎湃新聞採訪,他說:「學生對老師教育方式的不同意見不能成為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報復借口。」

常仁堯方當庭表示上訴。

作者 | 羅震


來說說在我身上發生的事情吧。

利益相關:學生。

時隔半年,真是恍若隔世啊。

這半年來父母真是不知道罵了我多少次,「老實一點」、「不要惹事」。我就是這樣,從一個衡水式管理的學校退學了。

斗啥啊,誰斗的過。

背景是學校今年學習衡水模式,聘請了一大堆軍訓時的教官,把三個班叫做連,實行軍事化管理。

半年前,因為一時少年意氣,看到學校聘請的那些教官胡作非為,整天用威脅和重罰要求學生遵從。可能是之前看了很多書的原因,對這個社會缺乏認識,就一時憤怒之下沖昏頭腦,實名給把學校舉報了。

我敢說真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

當年舉報留下的截圖

結果,教育局的人跟校長一說。

好了,我就那麼退學了。

「您的孩子已經自己規劃好了前程,您且讓他去吧。」

我爸那幾天絕對沒有放過我。

「自高自大,自命清高!」「你的存在令家族蒙羞!」除了這些,更難聽的也罵過,我就不列了,心還在滴血。

果然我還是不應該太誠實,可是,有誰說了嗎?信訪制度不應該隱匿舉報人姓名嗎?我敢說那一欄我絕對打了勾,然而,往往都是信任著的東西使我們寒心。

老師讓我們在三四十度的天氣下停我們的課,讓我們在太陽底下平板支撐,難道就對了嗎?

教官們懷疑我們寢室有人帶了手機,然後讓我們全部同學都起來下樓,他們去翻我們的東西就對了嗎?

我們遲到不僅要罰款,而且還要站上一個星期,我還親眼看到有人因為遲到被教導主任用腳猛踹。哪怕僅僅是三分鐘。難道這也能讓那群不食人間煙火的管理者說出:「老師不敢拿起教鞭?」

只是因為我們是學生嗎?!只是因為我們地位低下嗎?只是因為我們沒有反抗的能力嗎?

還是說,我在政治生活課本里學到的就錯了呢?

這裡真的是非常壓抑,我雖然被退學了,但我絕不後悔。

我不會用啥文雅的語言,只是個學生,沒有什麼話語權,我知道就算貼上來也沒有任何用處。

只是想讓像「我」這樣的人看到這個行為的結果。不說能拯救他們那麼偉大,如果可以讓他們看看這樣做的結果,能夠引以為戒的話,那我寫這篇回答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就這樣吧,請容我先行擱筆。

補充:

知道我們的班主任嗎?一個瘦瘦小小的女教師,1米55左右,戴著一個眼鏡。看起來跟我們學生差不了幾歲,還沒結婚,有一個男朋友。特別瘦,是真的,看上去非常辛苦。

就是這樣一個女生,給學生上所謂的勵志課的時候,也就是我深惡痛絕的洗腦課的時候,那叫一個慷慨激昂啊。怎麼道德綁架啊,怎麼坑蒙拐騙啊,怎麼偷換概念啊……反正怎麼能更好的洗腦就怎麼說。她的主義是『我們是一個集體,無論誰該受罰,大傢伙就都跟他一起罰』(咦,這主意,我是絕對想不出來),於是諸多體罰,諸多罰款,諸多罰抄,如此種種便都有了理由。有的人才剛要發表自己的意見,她立刻就能嗆回去:「你閉嘴!」「是學習好了還是臉長的怎麼樣了?」「你不想聽可以滾!也不想想自己多麼辣雞!」

神情猶如當年江姐在面對無數反動派,大義凜然渾身正氣,我現在還可以記起來。當時我感覺自己瑟瑟發抖,縮在角落裡接受良心的拷問與譴責(並不),全盤否定自己的人生。並且對學校能給我一個念書的地方感激涕零,對校長的光輝頂禮膜拜,就差快要對講桌下跪了。

這個學校實行月假制,平時上課時間是6點到12點,下午是2點25到晚上9點半。每周日下午放假,12點到18點,一周休息6小時。18點到20點半是教師以及校領導的開會時間,我們就在教室里考試。

但是啊,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很魔幻的問題。

每次教師們開完會回來,我們就又多23條~11條不等的新規章制度。事無巨細,什麼都有,無論誰都要整齊劃一,你不一樣,便是你的錯。

我每次都在心底里默默的祈禱,希望學校哪一天不要出台讓我們全體學生都把頭或者腳切一段或者拉直一部分的規定,從而達到連身高都可以整齊劃一的境界。

後來,被勸退的我就成為了這學校最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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