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代購可能是大家購買奢侈品時,想到的第一個途徑。但是代購真的那麼好做嗎?3月27日上午,浙江舟山一男子因“代購”,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罰款一百萬元。

  浙江舟山的小李相中一款名牌手錶很久了,奈何過高的售價一直讓他望而興嘆。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從朋友處得知,本地有個“高老闆”能夠以相對低廉的價格進到名牌手錶,“他這個生意做了有段時間了,口碑很好”。

  小李便在朋友的引薦下加了“高老闆”的微信,簡單溝通後便預訂了那款心儀許久的名錶。半個多月後,小李拿到了他要的手錶,“是正品,價格還便宜了好多。”覺得撿了大便宜的小李痛快地支付了尾款。

  給小李“帶貨”的正是高某某。高某某在舟山做二手名錶生意,由於爲人誠信、價格公道,生意一直不錯。顧客多了,需求也多了起來。

  而說起做“代購”生意,高某某還是在和一顧客閒聊中受到啓發的。有一回,一顧客問高某某做二手門路那麼廣,能不能幫她從境外買塊新的名錶,國內太貴了。抱着試一試的心態,高某某通過關係聯繫到了香港的林某某(另案處理),託他從香港購買該款手錶,然後“人肉”帶回

  “代購”生意越做越紅火

  有了第一單生意,就有第二單、第三單。隨着幾次交易成功,“高老闆那裏能買到便宜名牌手錶”的消息逐漸傳開,高某某的“手錶代購”訂單也多了起來。

  爲了方便購買,高某某與香港的林某某建立起了固定的合作關係。兩人商定,高某某負責接洽客戶並收取貨款,林某某則根據高某某提供的客戶訂單在香港購買手錶,然後安排帶工羅某某(另案處理)將手錶帶到深圳,後郵寄給高某某或客戶。

  境內外專櫃的定價差異、港幣匯率優勢,再加上規避了關稅,且他們收取的“代購費”也不高,因此通過高某某“代購”到的名錶比國內專櫃便宜不少。這項名錶“代購”生意便在顧客的口口相傳中做得越來越紅火。

  據瞭解,高某某等人“代購”的手錶品牌涵蓋了勞力士、卡地亞、江詩丹頓等多個名牌,其中不乏國內“一表難求”的限量手錶

  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

  然而,一旦觸及法律紅線,再風生水起的“代購”也終究難逃法網。

  2018年,林某某被南京海關緝私局查獲,順藤摸瓜之下,高某某也暴露在了海關的視線中。同年8月,高某某被舟山海關輯私分局抓獲。

  1月22日,該案開庭審理,高某某對於犯罪事實均予以承認。

  經審理查明,2016年底,被告人高某某與居住在香港的林某某商定,由高某某接受內地客戶預訂手錶後,通過微信向林某某訂購手錶,並將貨款通過微信及銀行轉賬給林某某。林某某收款後準備好手錶,聯繫並安排羅某等人在香港取貨,再由羅某等人攜帶手錶進境,通過快遞將手錶從深圳市郵寄給高某某或者其指定的內地客戶。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高某某夥同林某某通過他人將勞力士、卡地亞、江詩丹頓等品牌名錶共計100塊從香港攜帶進境。經舟山海關覈定,該100塊品牌名錶計稅價格共計5518545元,偷逃稅款共計3 449561.24元

  3月27日上午,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高某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高某某服判,當庭表示不上訴。

  從事“代購”需謹慎

  “代購”行業在人們“買買買”的購物慾中催生,並迅速發展,但代購不是法外之地。本案中,代購者以銷售牟利的目的在境外購買商品,入境時設法規避申報貨物,少繳納的稅款雖然使代購物有了價格上的優勢,但也損害了國家的稅收利益,最終觸犯了刑法。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史上最嚴”電子商務法對代購者的入行門檻進行了明顯的提高,不但要求具備有營業執照,且必須依法繳納稅款。

  在此,提醒廣大正在從事或將要從事代購行業的小夥伴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從事代購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不偷逃稅款,不虛假申報,規範從業,方是長久之道。

  來源:都市快報(dskbdskb)記者 郭靖 通訊員 林上軍 周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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