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將至,市民羣衆掃墓祭祖、焚香燒紙和踏青出遊活動劇增,加之春季大風天較多,極易引發火災事故。丹東發佈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規定,不要亂扔菸頭,不要在有山林、文物古建築的地方攜帶火種、使用明火,防止引發山林火災。

  法律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行爲人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怎樣防止 清明時節“火紛紛”?

  “建議廣大市民在祭祀活動中儘量少燒紙錢,可用敬獻鮮花、植樹等文明安全的方式代替燒紙錢,這樣既能表達哀思,又可避免意外發生。”有關部門提示,祭祀時請牢記消防安全知識,嚴禁在山林中、草坪上、燃氣管道旁、高壓線下、汽車附近焚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防止因燃氣泄漏或引燃沼氣而發生爆燃。祭掃最好前往指定地點燒紙。

  來源/人民網 廣州日報 編輯/何婷婷

  責任編輯/鄭定成 主編/李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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