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具體計算追訴期限時,按法定最高刑計算,搶劫罪的基本法定刑是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即最高法定刑期為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經過15年不再追訴。因此搶劫罪追訴期為15年。

追訴時效期限的長短:應當與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刑罰的輕重相適應。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不包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包5年)不滿10年(不包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包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法律規定的「不滿」不包括本數,「以上」包括本數。

在具體計算追訴期限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如果規定所犯罪行的刑罰,分別有幾條或幾款時,按其罪行應當適用的條或款的法定最高刑計算;

(2)如果在同一條文中,有幾個量刑幅度時,即按其罪行應當適用的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計算;

(3)如果只有單一的量刑幅度時,即按此條的法定最高刑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由此可知,搶劫罪規定了兩組法定刑,追訴時效當然地也分為兩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法律規定的「不滿」不包括本數,「以上」包括本數。

搶劫罪的第一組法定刑包括十年有期徒刑,也就滿足了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一條件,適用追訴時效第三項的規定。


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因此是十五年追訴時效。


現在追訴應該是終身制吧??


看了他們給你的回答,基本上就是貼了一堆刑法條款,跟你這個問題完全沒有任何關係,基本屬於牛頭不對馬嘴,搶劫罪的追訴期是15年的原因,是因為,搶劫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而並不是十年,你所謂的3至10年,只是最基本的搶劫的條款之一,主要很多條款,比方說強搶劫致人死亡,同樣以搶劫論處,而量刑可能是死刑,具體條款請自行百度,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了,所以在法理學上,他的追訴期可能是終身追捕,也並不是你所說的15年,法律條款為了表述精準,對一些情節惡劣,性質嚴重,金額巨大等情況並沒有一一羅列,但是事實存在。


搶劫罪的基本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這裡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所以追訴時效是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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