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當吧。


懲罰是不會。牽連是必然的。

你有貢獻,孩子可以高考加分。

罪犯的孩子不能考公務員。

應該的。


法律上不會有懲罰或傷害,但在社會上必然會受到一系列牽連。

首先,比較明確直接的,直系親屬有過刑事處罰的都不能通過政審,有些公務員崗位這輩子是無緣了。

其次,刑事案件偵辦周期較長,這對孩子的心理也是極大的傷害,後續還會有一些民事賠償,可能會降低孩子的生活條件。

最後,也是最為嚴重的懲罰,周圍人會帶有有色眼鏡看罪犯一家,典型的如改判無罪的江西張玉環案件,他的妻子和兩個年幼的孩子都受到了村裡人的非議,現代網路的發展,一起嚴重的刑事案件會所引發的熱議,罪犯家人可能會被人肉,甚至會引發他們的社會性死亡。

作為罪犯,理應受到法律和社會的懲罰,身為罪犯之子,他本身並沒有錯,卻還要受到社會的懲處,這才是最大的懲罰。


在法律上,懲罰肯定是不會有的。但是傷害是一定會有的。但是給予他這種傷害的並不是他周圍的人,而是他的父親。

一個人的父親作奸犯,可兒子就要忍受周圍異樣的眼光,這種事情聽上去很不公平,但是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我的大表姐嫁給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遊手好閒,油腔滑調。結婚一年多之後,他們的兒子出生了,然後這個男人就因為偽造房產證集資詐騙被抓起來,判了15年。當時我的外甥才四歲。

在孩子六歲的時候我姐姐改嫁給現在的姐夫。這個和前夫生的孩子,就是比一般的孩子膽小,敏感,內向。哪怕周圍人沒有用異樣的眼光來看他,他依舊是這樣。

後來他的親生父親因為在監獄中表現良好,在12年後就出來了。但是孩子並沒有去認回他的親生父親。

跟我交流的時候,他直言不諱的說這個所謂的爸爸就是他一生的恥辱。


電視劇看多了吧,我國法律早就廢除了株連。


現代社會,已無株連,責任自負,一人做事一人當。

要說傷害,也只有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政審了。


法律上不該。


事實上,難說。


法律只追究當事人責任


誰的責任由誰承擔,與子女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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