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酒后咬伤警察的行为很后悔,真诚的说一声对不起!”在一起特别的庭审被告席上,何某哽咽的表态。3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北川县公安局获悉,北川一男子醉酒后威胁住户,民警出警后还咬伤民警,日前,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北川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庭审现场

据介绍,2018年11月20日晚上,北川小坝乡的何某醉酒后在永昌镇兴川小区敲打一楼住户的门窗,并扬言威胁。受到惊吓的房主报了警。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董乙塘带着3名辅警赶到现场,看到何某躺在地上没有反应,又拨打了120急救。

在民警和医生呼唤和询问过程中,何某苏醒后指着民警辱骂、吼叫,并对搀扶他的民(辅)警冲拳进行袭击,拳头打在了民警董乙塘头上,指甲划破了右前额。民警发现何某行为过激,有对其本人及周围群众造成伤害的现实危险,在此情况下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控制措施。

在这过程中,何某激烈反抗,并采取抓扯、踢拽、撕咬等暴力手段抗拒民警执行公务,造成民警董乙塘受轻微伤。

何某酒后暴力袭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性质恶劣,情节较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从立案侦查以来,何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识到位、反省深刻,且在法庭上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法院酌情处理,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6个月。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高国健表示,本案是北川首例暴力袭警罪,暴力袭警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侵害的是全体公民的权利。作为审判机关,将依法打击各类袭警犯罪,让挑战法律尊严,对抗法律权威的的犯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法院将旗帜鲜明地为依法履职的民警撑腰鼓劲,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

余海婷 王海川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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