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新闻网记者林楷伦/综合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委员会议以附负担条款共35项承诺予以核准,通过争议多时的中嘉案。

2011年起全台最大的有线电视多系统业者(MSO)中嘉网路,最大股东韩国私募基金安博凯于2012年安博凯想出售持有股权,先后与旺中、顶新、大摩三大业者洽谈并购,今年5月7日向经济部投审会送件,申请出售股份,总交易金额新台币515亿元,这是中嘉第4度出售。

NCC指出,受让人在未来营运规划、健全公司财务、劳工权益及人才培育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等4面向都有做出承诺,如未来营运规划方面,受让人应依承诺于109年完成所属各系统的光纤涵盖率提升至50%至73%,在35项「附负担」中,要求受让人(泓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有妨碍公平竞争或限制竞争的情事,不得伤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市场地位影响频道自由和内容自由

另外,受让人应确保在本交易完成后二年内,将光节点平均订户数降低至200户内;交易完成后一年内,提供最高可达1Gpbs的宽频上网服务,以及导入具备wi-fi功能的Cable Modem,长期目标为提供上、下行频宽最高速率达10Gbps的服务。

利害关系人就宏泰公益信托基金则承诺,本案通过后,同意将媒体识读教育及媒体品质提升,纳入公益信托从事教育文化的规划;宏泰公益信托基金履行10年公益总额至少新台币40亿元,其前5年不低于15亿元,后5年不低于25亿元,并将公益极大化,公益总额至少每年10%金额,投入前揭项目。

【中嘉交易案】【懒人包】外资脱手一波多折 第四次交易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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