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報道】5月18日消息,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認爲多次開鎖ofo小黃車後,車輛不能騎,陳先生以車輛租賃合同糾紛爲由將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公司賠償自行車租賃費用損失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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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陳先生訴稱,2018年4月20日8時19分,其在學校餐廳西側掃碼打開了一輛ofo小黃車(車牌號:12291324),在推車的過程中發現自行車已損壞且不能騎行後,立即關閉車鎖,整個過程花費時間0分鐘,但ofo小黃車仍然收取陳先生1元騎車費。

5月5日22時26分,陳先生在某店鋪北側十幾米處掃碼打開了一輛ofo小黃車(車牌號:17936282),其後在騎行過程中發現阻力過大,以至於根本無法騎行,之後停車關閉車鎖,整個過程花費時間0分鐘,同樣被收取1元騎車費。

5月6日17時51分,陳先生在超市門口發現一輛ofo小黃車(車牌號:7449648),在檢查自行車外觀以及車閘沒有損壞的前提下,再次掃碼開鎖,之後坐上車座踩腳蹬試圖騎走,發現車鏈打滑根本無法騎行,其同學試騎後也發現無法騎行,又鎖上自行車,再次被收取1元騎車費。

原告陳先生認爲,ofo小黃車在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多次未能向陳先生提供可正常騎行的自行車,已構成根本違約,卻依然向其收取用車費用,這不僅違反了合同法有關規定,更有悖於常理(公序良俗),故訴至法院。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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