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上海市中醫藥師承教育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管理和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辦法》強調,師承學習要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師承類人才培養項目理論學習內容根據項目設立單位要求進行;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從事中醫醫術實踐人員理論學習,應包括中醫藥基礎理論和《黃帝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溫病條辨》等中醫經典著作,以及本專業專著。

《辦法》明確,中藥類人員實踐應重點學習指導老師的學術思想、經驗、技術專長,掌握相關專業方向技能。中醫類人員相比中藥類人員還應額外重點學習掌握相關專業常見病證的辨證施治、理法方藥(鍼灸、推拿等)和臨牀技能。各級師承類人才培養項目的跟師學習期限一般爲連續滿3年,平均每週不少於3個半天,師承人員師承學習時間原則上不得中斷。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從事中醫醫術實踐人員的師承教育,跟師學習期限應連續滿5年,平均每週不少於6個半天。辦法自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中國中醫藥報記者葛偉韜

編輯: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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