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渣再处理厂运作情形。(图/工程会提供)

▲底渣再处理厂运作情形。(图/工程会提供)

记者陈佩仪/台北报导

台湾每年产生将近80万公吨的焚化炉底渣,这些底渣大多由地方政府送往掩埋场,然而台湾地狭人稠,随著焚化底渣与日俱增,设置掩埋场已愈趋困难。对此,工程会表示,底渣经过再处理后成为工程用的再生粒料,可运用道路基底层或管线挖掘后的回填材料,有助于底渣的去化以及延长掩埋场的寿命。

工程会技术处处长林杰表示,底渣经过磁选、筛分等处理程序,并依环保署规定经检验符合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标准及工程品质需求后,即为焚化再生粒料,可作为道路基底层或管线挖掘后的回填材料之一。

工程会参考先进国家作法及实际使用成果,自99年起协助环保署进行一系列的试验及验证工作,并于104年协助环保署完成相关的使用手册,各县市政府也已成立跨局处的推动小组,推动优先运用于较无环保争议的工程项目。

林杰说,再生材料运用于公共工程,先进国家已多方使用,国内也有具体实证成效,例如高雄市政府将转炉石运用于道路铺面,可节省工程经费及延长使用年限2.5倍,且具有低磨损、高抗滑性、提升承载力与平坦度,减少噪音量等优点。

此外,当部分县市无法顺利去化底渣时,中央会主动协助,如去年环保署即依地方所提协助需求,请工程会媒合中央工程机关协助使用13万吨的焚化再生粒料。工程会表示,经过各机关积极配合办理变更设计及环差等程序,至107年4月已使用约1.2万吨,预定年底达成使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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