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拆遷補償標準

  國有土地上有兩種補償方式:

一、產權交換式補償(產權置換);

二、貨幣補償。

一、產權交換式補償(產權置換)

1、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裡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這裡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

  如: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針對三年大變樣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表》。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諮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的標準。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4、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

  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

  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5、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布時徵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二、貨幣補償方式

1、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準同產權交換一樣,不過增加了一項:即計算補償金時將公攤補助面積計算在內一同作價。

2、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參照以上標準,一般僅支付12個月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交換式搬遷費標準相同。

3、其他補償項目

  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國有土地拆遷補償計算公式

1、房屋被徵收後被徵收人能夠獲得貨幣補償的金額

房屋徵收貨幣補償金額=被徵收房屋經由評估機構確定的市場價格(包括房屋裝飾裝修商定或者評估的補償金額)+搬遷費用+臨時安置費用+營業性房屋的停產停業損失(非營業性房屋無此項

2、採取房屋置換方式補償的差價金額

房屋徵收調換產權補償差價金額=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價格+房屋裝飾裝修商定或者評估的補償金額-獲得的調換產權的房屋評估價格

3、搬遷費用

搬遷費用=搬遷發生的實際費用或者雙方約定的一定數額的搬遷補償費

4、臨時安置費用

臨時安置費用=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費+超出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費

5、停產停業損失的計算方法

  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的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計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主要方法有以下幾種:

  (1)根據被徵收房屋的總體價值的一定比例計算,預先由雙方協商約定;

  (2)根據房屋的面積按照單位面積補償一定金額來計算;

  (3)根據營利性房屋的前幾年的年平均經營收入和利潤等指標,乘以停產停業的期限(年份)來計算;

  (4)由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確定;

  (5)根據實際損失補償計算,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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