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37歲射箭教練陳柏謙,台北地院原以「全案無共犯」為由,裁定陳嫌羈押但未禁見,但檢方認為,陳嫌應予禁見,向高院提抗告成功,北院28日上午再開禁見庭,陳嫌委任曾為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小燈泡案和北捷隨機殺人案鄭捷等凶嫌的律師黃致豪辯護,法官認為本案不排除有共犯,若未禁見,恐透過接見機會進行滅證,因此裁准禁見,陳嫌訊後還押。

法官指出,陳柏謙自承殺害被害人後,以刀械肢解被害人的屍體,分裝在他所購買的垃圾袋內,並以機車運往山區隱匿丟棄,更有清洗及擦拭分屍所用的刀械、塑膠墊,足認陳嫌確實有湮滅證據行為。

法官認為,本案不排除有其他共犯協助分屍存在的可能,因被害人雙臂部分屍塊尋獲的位置與陳嫌所述丟棄位置相差甚遠,可能有他人協助;且陳嫌自己說的肢解及割除被害人身體部位,與檢警相驗結果不符,不排除有其他共犯協助肢解的可能。

法官強調,另目前被害人屍體還有部分未尋獲,陳嫌雖然在押,人身自由遭受限制,若仍可對外接見、通信,仍有可能指示他人湮滅證據,有使案情晦暗的危險。還有本案發生後,有證人在接受檢警調查前,就先向媒體透露案發前的現場情形,因此也無法排除陳嫌有透過媒體隔空串證的可能。裁定應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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