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有罪論」,「受害者有益論」「完美受害人」這樣的論調揭示了怎樣的人性?
受害者有罪論也好,有益論也罷,都需要證明一個事情,那就是受害人的品行/之前受害人做過的事和本次受害人受害之間的因果聯繫。
請看以下幾個例子。
大明平時樂善好施,一天在過街的時候被車撞飛身亡,監控壞了。
大明喜歡隨地吐痰,一天在過街的時候被車撞飛身亡,監控壞了。
大明喜歡橫穿馬路,一天在過街的時候被車撞飛身亡,監控壞了。
嗯,受害者有罪論,一般都是針對女性同胞的,好不好?,,?^?,,那很多都是個別比較單身太久的心理,已經處於變態狀態的老男人&或者是紅衛兵時期留存下來的男男女女,這隻有等時間來清除來改變
世事並無對錯,出生不同,經歷不同,影響也不同。三觀也無正或不正,只有合適與否
自己的事情不要讓別人評論,一千個人有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受害者有罪論是因為群體的惡意被放大了。什麼事情讓一群人討論都會像鴨子一樣聒噪。so,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因為人們都擔心自己成為受害者,又不斷的加害新的受害者
很簡單,如果受害者有罪,那麼他們下次就可以依葫蘆畫瓢而不用承擔責任,換我我也想這麼弄
很簡單,因為施暴者做了他們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所以會不由自主的同情施暴者……
一定是受害人太騷/穿太少/太露富等等等等……
因為他們自己也想這麼做,如果這次施暴者因為「受害者有罪論」擺脫了懲罰,那麼他們就可以學著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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