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依照司改国是会议决议修正刑事诉讼法等法案,未来除非是死刑、无期徒刑可依职权上诉的重刑案件,将有机制限制不得上诉最高法院;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今天表示,建立「金字型」塔型的诉讼制度,可免去人民讼累,「将资源集中在争议大的案子上,让简单案件简单地处理」。

吕太郎表示,无论1994年时的前司法院长施启扬、1999年的前院长翁岳生,乃至于去年的全国司改国是会议决议,都认为金字塔制度如何设制都被法界关心;我国每年各审级约有350万件诉讼案,有几百万人次在法院诉讼,未来相关修法三读后,希望让事实在一审就被确定。

所谓「金字塔」诉讼制度,是将诉讼资源尽量分配于最基层的第一审,终审法院只专注于法律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见解的统一,诉讼结构是为了解决目前所面临事实无法及早确定,造成案件在二、三审间来回审理,此次司法院刑事厅、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共修法208条。

刑事厅厅长苏素娥表示,此次修法将避免事实在二审时重复审理,司法资源被重复投置,设计出「明案速审」、「疑案慎断」功能,并放宽协商程序、简式审判程序、缓起诉处分、简易判决处刑条件,让案件分流到司法体系。

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厅长简慧娟表示,修法目标是强化行政诉讼的和解制度,她表示,公家机关在人民家门口画条红线等日常公法上的争议,与人民习习相关,虽然行政法院的驳回率高,但不代表官司就很难打,「环保公害的诉讼,人民就常胜诉。」

吕太郎表示,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将会衔行政院送立法院审议,行政诉讼法与之前已作业完成的民事诉讼法整理完成后近日送立法院审议。

司法院指出,改革后的诉讼结构,可以让争议的事实在第一审充分人力及设备支援下,及早确定,终审法院集中于法律适用的审查,可使法律适用更正确,也是落实我国法界长期以来的改革诉求及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的决议。

司法院刑事厅厅长苏素娥。记者王圣藜/摄影
司法院刑事厅厅长苏素娥。记者王圣藜/摄影
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厅长简慧娟。记者王圣藜/摄影
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厅长简慧娟。记者王圣藜/摄影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记者王圣藜/摄影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记者王圣藜/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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