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依照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等法案,未來除非是死刑、無期徒刑可依職權上訴的重刑案件,將有機制限制不得上訴最高法院;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今天表示,建立「金字型」塔型的訴訟制度,可免去人民訟累,「將資源集中在爭議大的案子上,讓簡單案件簡單地處理」。

呂太郎表示,無論1994年時的前司法院長施啟揚、1999年的前院長翁嶽生,乃至於去年的全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都認為金字塔制度如何設制都被法界關心;我國每年各審級約有350萬件訴訟案,有幾百萬人次在法院訴訟,未來相關修法三讀後,希望讓事實在一審就被確定。

所謂「金字塔」訴訟制度,是將訴訟資源儘量分配於最基層的第一審,終審法院只專注於法律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見解的統一,訴訟結構是為瞭解決目前所面臨事實無法及早確定,造成案件在二、三審間來回審理,此次司法院刑事廳、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共修法208條。

刑事廳廳長蘇素娥表示,此次修法將避免事實在二審時重複審理,司法資源被重複投置,設計出「明案速審」、「疑案慎斷」功能,並放寬協商程序、簡式審判程序、緩起訴處分、簡易判決處刑條件,讓案件分流到司法體系。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簡慧娟表示,修法目標是強化行政訴訟的和解制度,她表示,公家機關在人民家門口畫條紅線等日常公法上的爭議,與人民習習相關,雖然行政法院的駁回率高,但不代表官司就很難打,「環保公害的訴訟,人民就常勝訴。」

呂太郎表示,修正的刑事訴訟法將會銜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行政訴訟法與之前已作業完成的民事訴訟法整理完成後近日送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指出,改革後的訴訟結構,可以讓爭議的事實在第一審充分人力及設備支援下,及早確定,終審法院集中於法律適用的審查,可使法律適用更正確,也是落實我國法界長期以來的改革訴求及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記者王聖藜/攝影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記者王聖藜/攝影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簡慧娟。記者王聖藜/攝影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簡慧娟。記者王聖藜/攝影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記者王聖藜/攝影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記者王聖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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