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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静4月15日,经济观察网从教育部获悉,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将选择“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省(区、市)”,予以激励支持。

  入选省(区、市)可获得的支持包括:优先纳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中予以倾斜支持,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予以倾斜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评选对象为省级行政区(含计划单列市)。遴选依据主要为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每年遴选原则上不超过5个,激励期原则上为一年。上一年度已列入激励名单的,原则上不参与本年度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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