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作者脸书,last201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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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芬

(本文欢迎转载转贴)

20120803

 

这几天中时报系处理黄国昌的新闻,为台湾报业的新闻伦理,创下新低。我以为这是自明之理,也是至明之理;但现在看来,似乎还是需要解释与论证。好的。Here it is.

 

1 过去并没有那么美。

 

戒严时期,没有新闻自由可言,这不用多说。解严以后,党报与军报还是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这也不用多说。余纪忠手里的中国时报,似乎被视为台湾报业自由主义的一个据点,这一点,我不尽同意。

 

关于中国时报,我至少记得两件事情。

 

第一件是一九八八年,中国时报记者郑村棋、吴永毅、张玉琴决定筹组中时工会。资方另外纠集了一批人,也要成立工会。一个产业只能有一个工会,于是形成了资方与劳方赛跑的情形。组工会要三十人连署,资方软硬兼施劝退劳方工会的连署人,害他们剩下二十九人;但是劳方另外补了一批人进去,仍然合于申请要件。劳工局双手一摊,要求两个工会协调。九月四日,工会勉强成立了;九月十二日,中国时报解雇郑村棋,把吴永毅与张玉琴调到编译组。他们三人向劳工局申诉,吴永毅与张玉琴不服调动,还是去采访组上班,三日后被解雇,理由是旷职。在冲突中,吴永毅被铁门夹伤送医。

 

那是余纪忠手里的中国时报:要组工会就开除。

 

第二件事情是中国时报记者跑了一个珍贵的独家新闻,不利于长荣集团。稿子被硬生生压下了,直到那则新闻纸包不住火,其他的媒体都知道了,中国时报才放这篇稿子通行,因为余老板和张荣发素有私交。那位记者愤而辞职。我忘记了他的名字,那又是前网路时代,所以孤狗不著。但是庄慧良在《批判与再造》第九期写过一篇〈市场囚笼里的台湾媒体〉,里面有提到这件事。http://critiqueandtransformation.wordpress.com/2005/07/01/%E5%B8%82%E5%A0%B4%E5%9B%9A%E7%B1%A0%E8%A3%A1%E7%9A%84%E5%8F%B0%E7%81%A3%E5%AA%92%E9%AB%94%E8%8E%8A%E6%85%A7%E8%89%AF/

 

这也是余纪忠手里的中国时报:新闻价值比不上报老板的人情。

 

过去并没有那么美。我说这些并不是故意要批评中国时报,我相信其他报纸的糟糕往事也不遑多让。只是因为我待过中国时报,所以比较知道他的底细而已。说这些往事是要先表明,我对台湾媒体的水准,并没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期待。此次中国时报干犯众怒,绝对不是因为他过去有自由主义传统,所以我们「爱之深责之切」。我狂怒是因为他这次太低级了。

 

2 中时错在哪里?

 

中时报系这次处理黄国昌的新闻,令我无法忍受。

 

黄国昌的抗议与发放走路工事件,前后有时间差,两群人无交集。这是一开始就很明确的事实,不是抽丝剥茧以后才慢慢发现的;中时报系没有理由误会。将两事混为一事,是恶意,不是过失。

 

中时报系把疑云贴到黄国昌身上,然后伺机而动,要他自证无辜,其实是逼他出来开记者会,期待他犯错。他很冷静,那就让旺中集团的中天、中视记者搧风点火惹他生气。但黄国昌不是陈幸妤,他还是不上钩。于是新闻定调说他怎么那么淡定,怎么不热衷于追查真相,其中必然有诈。

 

把举证责任放在黄国昌身上,这是有罪推定。如果记者有某种原因真诚地相信黄国昌涉嫌,尚且应受批评;但我看见的是,黄国昌从头到尾是一个没有嫌疑的人,中时报系一路痴缠,纯然是恶意。傅尔布莱特奖学金是难得的荣誉,黄国昌是多么优秀用功的学者,然而中天记者问他是否令中研院蒙羞。

 

有作假前科的林朝鑫,是否令中时报系蒙羞?作假做得那么蠢,用自己的真迹写黑函,是否令中时报系蒙羞?与走路工的源头有瓜田李下的神秘巧合,是否令中时报系蒙羞?现在看来,以上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两者旗鼓相当,乌贼岂能使墨鱼蒙羞。

 

中时报系在林朝鑫有疑处不疑,在黄国昌无疑处偏偏要疑。其间的奥妙,冯光远写得最好:「可是当林朝鑫跟发走路工的张文霖被指出原来有著致理技术学院进修部的奇妙关系时,我觉得旺旺中时媒体集团的砲管怎么突然都打结了?不是要追到底吗?不是嘶吼声听起来都大义凛然吗?不是痛恨反旺中的人怎么这么没格吗?不是要好好给学生们上一课吗?不是怀疑拿傅尔布莱特奖学金的黄国昌是这两天才搭上这奖学金专车的吗(特别跟大家说明,郭崇伦是中国时报体系有史以来唯一拿过傅尔布莱特奖学金去芝加哥大学深造过的同仁)?不是一直逼黄国昌负举证责任吗?不是说连网友都觉得「离谱、痛心」吗?不是铁证如山、不容抵赖吗?不是周刊记者一路跟著发放走路工的白衣女,全部过程都经周刊记者直击、拍照存证了吗?不是都想要好好帮蔡衍明老板立几个大功吗?不是这不是那吗?(如果一口气念下来,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中时报系用并置、连结与暗示,让读者产生「反旺中学者黄国昌雇用走路工」的印象,但在措辞上十分小心、机巧,不直接说出这句话。这种新闻也许不犯法,可是犯贱。

 

3 写了相关新闻的记者

 

如果编辑改了你的稿子,大幅更动你的立场,登在报上还挂你的名字,那我同情你,并支持你有澄清的权利,以及其后继续任职、不被秋后算帐的权利。记者的作品虽然是职务著作,但他人仍不得歪曲、割裂或窜改。你可能还应该搜证告你的主管。

 

但是你必需公开澄清。否则我们怎么知道?

 

如果一篇见诸报端的文字,署了你的名字,你不公开否认,只是私底下辩解说那不代表你的想法,你不用为它负责,则我将惊骇不已。我们对伦理的看法怎么可以败坏至此?

 

如果写这样的稿件,其实也不合你的良心,但是你身在雇佣关系里,不得不低头;那你应当不会否认我这样描述你:「在保住饭碗与坚持良心的两难里,你选择了饭碗。」「只要以饭碗相胁,你就会在良心上让步。」

 

字典里面,对于「打手」的定义,差不多也就是这样。

 

4 中时报系的其他记者

 

我不认为一个人在某公司任职,就表示他从头到脚都同意那个公司的一切作为。哪有这种卖身契。苹果日报一天到晚做「3D性侵示意图」来意淫被害人,也总是偷窥性少数;许多朋友拒写中时、转战苹果,难道就表示他们同意这些做法吗?

 

我不同意漫无边际地把所有在中时报系工作的人,都当作共犯。哪有这种连坐法!有人说不要苛责媒体同业,有人说都是共犯都要负责。我的看法是冤有头债有主,写了相关新闻的人当然有责任,这不叫「苛责」;没有写、也没有参与这件事情的人,不应该受到株连。

 

这种时候,承受最大压力、内外交迫的,绝对不是老板的哈巴狗,而是那些在工作岗位上坚持理想的人。只有他们会因为中时报系的严重犯规,而感到痛苦、受辱。对中时报系员工进行无差别的指责,是不公道的。就像老师看到学生上课姗姗来迟,破口大骂;可是他骂到的都是那些没迟到的倒楣学生。

 

我一九九二年进中国时报,一九九六年离开,那是我唯一的体制内经验。虽然离开体制已久,但我向来尊敬在体制内努力的人。体制内改革绝对没有比较容易,我诚心诚意地这样认为。

 

5 新闻伦理的历史新低

 

我想回应PNN钟圣雄所写的〈「平庸之恶」的背后〉http://pnn.pts.org.tw/main/?p=45052 。文中的受访者提出几个论点:媒体的单一化、狗仔追杀,都不是旺中独有的现象,网友把第一线记者视为「共犯」,人肉搜索、文革公审,是不公平的事情。

 

言论单一,这指的大概是联合、自由;狗仔追杀,当然是苹果。我同意那些问题都存在,反正大家都很烂就对了。

 

不过我的看法是,恶意以新闻方式制造假象、摧毁反对者的名誉,因为容易以假乱真,会令当事人百口莫辩,所以比一言堂和狗仔追杀更严重。一言堂与狗仔追杀都是在新闻呈现上能够轻易辨认的。可是中时报系对黄国昌的抹黑,如果不是透过网路看到黄国昌的说法的话,单从形式上是不容易发现其中问题的。

 

平面媒体捏造新闻的例子,我仅记得自由时报以合成照片,批评马英九的车队与民争道。旺中集团这次追杀黄国昌的规模,远远胜出,应无疑问。

 

更不要说,旺中集团追杀黄国昌的做法,大有杀鸡儆猴之意。他就是故意做得过火,以传递「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讯息给所有反对者,不是吗?报纸、电视加狗仔,抹黑、围剿加骚扰,这就是媒体黑道在展示火力,不是吗?

 

但是这次偏偏是「逆我者『昌』」,哈哈。踢到铁板。

 

这不是蔡衍明第一次寻仇。二○○九年的时候,中时集团曾经刊登三位NCC委员的照片,要求他们道歉。但那时候,蔡衍明登的是广告。这一次,他用的是新闻。上一次粗暴直率,这一次,有了专业新闻工作者的细腻。看来他真的找到了得力助手。

 

所以我认为这是历史新低。中时集团想要一劳永逸的让反对者噤声。

 

据钟圣雄报导,中时的主管说,「同仁接受采访指示去报导,如果不合某些网友看法论点,就认为是共犯,有需要用这么强烈的字眼吗?」既然是「接受采访指示去报导」,那想必是指写了相关新闻的记者。主管的言下之意似乎是:「我们也只不过是奉命行事呀。」

 

不,你不是一截木头,你有思想、判断与行为的能力。如果你认为这样的新闻处理合乎伦理,你就站出来捍卫它;如果你也承认这不合伦理,你就必须承认你共同促成了此事的发生。

 

字典里面,关于「共犯」的定义,差不多就是这样。

 

也许你会说:我不做,别人也会做。那有什么差别?

 

差别是:你不做,你就不是共犯。你做了你就是。

 

6 因为人有灵魂

 

当新闻伦理创下历史新低,我们的核心价值仿佛也将被磨损。

 

核心价值是重要的,因为人有灵魂。这一次奥运,瑞士足球选手发表仇视韩国人的言论,立刻被开除。希腊三级跳远选手发表仇视希腊非裔移民的言论,也被开除。运动员说错话跟踢球或跳远有什么关系?没有直接关系。他可能还是可以踢好球,跳很远。但是人有灵魂,有某些事情我们觉得一定要清楚明确地捍卫它,即使那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

 

就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其实和中国时报仅仅沾著一点边的人,跳出来说我耻于与他为伍,我不写了。我认识其中很多人,不过我没有问过他们为何这样做。我的理解是,我们都知道自己是无力者,手上仅有几粒微尘。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奋力掷出,因为那是我们骂干的方式。

 

我希望不对其他人造成表态的压力。但我也希望更多人能够认知到这个危机时刻,说点什么,做点什么,仿佛多收集一份忧心,就能够抵挡毁坏的力量。

 

有人激动地点名这人那人,迳自宣布这样就是共犯,那样也是共犯。在我看来,把事情弄成「表态」就已经弄拧了。核心价值必须出自真诚的信仰,不是出自集体的压力。拿香对拜是没有意义的,心不诚就不灵了。

 

我有时候真的觉得伦理怎么如此败坏。我读到网路上有人在提到林朝鑫的时候,一定故意称他为「中国时报○○○的同事林朝鑫」,然后说林朝鑫作假新闻,那○○○的新闻是怎么做的,○○○踹共。

 

亲爱的。中时报系把黄国昌和走路工并置处理,说:你们都抗议旺中,一人拿钱,全部有罪。其实抗议旺中是事实,但有人拿钱,有人没拿钱。现在你也把○○○和林朝鑫并置处理,说:你们都是中时报系,一人作假,全部有罪。都是中时报系是事实,但有人作假,有人没作假啊!我觉得中时报系很低级,你也很低级。请你想一个不低级的骂干的方式。一个不会刮伤灵魂的,骂干的方式。

 

7 中时报系失格

 

回应王健壮先生的文章〈媒体不应也不必与学者为敌〉之前,先说我知道的一件事。王健壮二○○六年回到中国时报担任总编辑,几年后离开;时机,十分巧合的,就是蔡衍明入主之后不久。所以不同意王健壮的朋友们请不要对他个人展开恶意的臆测。

 

王健壮的文章大要有二:一,NCC的决议是否适法、反旺中学者的论证是否成立,尚可商榷。二,中时报系的回应不当,蔡衍明太好斗,他不应该与学者为敌。

 

我的批评有二。第一,中时报系如果认为NCC处置不公,甚至认为切割中天的附加条款有违宪之虞,那蔡衍明应该打宪法官司,而不是打黄国昌,更不是用这种以假乱真的方式打。

 

第二,中时集团处理黄国昌新闻的方式,哪里只是斗性坚强的问题而已!媒体如果有道理,批评谁都行,学者自无豁免权。但中时报系为了私利,恶意制造莫须有的疑云,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巧妙布局,「意思到了,可是不明讲,所以不能告」,而这一切都以「新闻」的形式出现!这是严重的犯规,应该举红牌!任何对于新闻专业稍有认识、稍有坚持的人,怎么可能不愤怒?

 

再说一次,这是台湾报业新闻伦理的历史新低,斯可忍,孰不可忍?

 

王健壮文中谈到与NCC相关的问题,不同意见可以参见黄丞仪的脸书。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eng-yi-huang/%E5%AA%92%E9%AB%94%E4%B8%8D%E6%87%89%E4%B9%9F%E4%B8%8D%E5%BF%85%E8%88%87%E6%B3%95%E5%BE%8B%E7%82%BA%E6%95%B5/10151090970708809

 

简单的说,王健壮认为现行法律无法阻止旺中并购中嘉,所以NCC许可此案没有错,而附加条款侵害财产权,可能违宪。黄丞仪认为NCC本来就有「准」或「不准」的行政裁量权,王健壮仿佛认为NCC「别无选择」必须许可,那是错误的法律见解。NCC 的附加条款说旺中必须切割中天才可以并购,可见NCC也认识到媒体的垂直整合,会对言论市场有不利影响;既然这样,那根本就应该驳回旺中案才对。

 

我此文的重点是,无论NCC做对做错,无论反旺中学者说对说错,中时报系践踏新闻伦理、追杀黄国昌的做法,都是不能忍受的。就算NCC做对了而反旺中人士说错了,中时报系还是失格。严重的失格。

 

8 我认为他在放屁。

 

今天的新闻说,中时报系读了王健壮的文章,同意停战。张景为转述,蔡衍明「欣然接受」,而这「代表旺中对外界批评的善意回应」。张景为说,中时从来没有开战,只是讨论问题,随时都在检讨。

啊!飞弹射了一轮以后,把支架收起来,地面扫一扫。我们从来没有开战。我们一心追求和平。

 

我认为他在放屁。

 

再次重申:我并没有用什么伟大的标准在批评中国时报。一个失格的媒体,使台湾报业的新闻水准跌破了底线,我们再怎么降格以求,也不能是非不分。

 

试想十年以后(假如台湾的核电厂都还撑住的话),新的一代首次听说了黄国昌事件,瞪大眼睛说:「太离谱了吧,怎么会这样?那你们怎么回应?」

 

我们怎么回应?

 

十年后的你,要如何回答才不会脸红,你现在就应该那样做。

 

9 讨厌的小饼干

 

其实这一阵子,我一直被一种荒谬感所笼罩。在我心里,蔡衍明始终是个卖小饼干的商人,而我从来都讨厌他的小饼干。如果台湾人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有比较好的零食品味,爱吃孔雀饼干或可口奶滋,会不会比较好呢?

 

10 这是我骂干的方式。

 

这是我骂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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