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德州3月28日讯3月28日上午,德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宋某明、原审被告人白某梅、李某建、夏某平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二审涉恶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由德州中院院长孟祥刚担任审判长,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依法出庭履行职务。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据了解,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恶势力滋扰生事案件,上诉人宋某明、原审被告人白某梅等组成的“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聚众斗殴,辱骂、恐吓他人,以威胁手段强揽工程,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2月1日,陵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2月7日提出了上诉。

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宋某明伙同李某建等人为强揽工程,称霸一方,持械聚众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宋某明、白某梅无故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宋某明、白某梅、夏某平多次以威胁手段强揽工程,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宋某明、白某梅、夏某平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性,严重扰乱所在地区的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应依法打击的“恶势力”团伙。原审判决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分别判处四年三个月至八个月有期徒刑,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本案也作为全市法院2019年度庭审观摩“大练兵”活动的首起观摩庭,全市两级法院400余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通过视频进行了观摩、学习、评议,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德州市委高度重视,明确方向,强化措施,保持强大攻势。德州中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院长带头主审涉黑涉恶案件,充分体现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当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拉开序幕,由“攻坚战”进入“破袭战”阶段,德州中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精准的举措,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闪电新闻记者 周树茂 德州台 公维勇 通讯员 任运通 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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