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孫小果(右三)出席銀河酒吧的宣傳活動,並在背景廣告板上簽名。(新浪微博截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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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雲南省高院的一名法官向南方週末記者證實,孫小果確有被減刑,但他不知道孫小果是在減刑後刑滿出獄,還是通過保外就醫等手段出獄。


  • 2019年4月,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有兩名領導接連落馬,雲南省公安廳一名官員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兩人都在孫小果服刑的雲南省第二監獄任過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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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錢昊平



“spaceclub”,是一個酒吧的名字,位於昆明市環城南路雲紡新天地商場東側。


2019年5月11日晚,酒吧大門緊閉。負責管理此處的商場保安說,自2019年4月中旬開始,這家開業不到一年的酒吧就一直處於停業狀態。


在保安的描述中,由於地處繁華的雲紡商業區,酒吧正常營業時,“一直到午夜都燈火通明,每晚能吸引成百上千的年輕人”。


停業後,外界一直聯繫不上酒吧的老闆馮皓(化名)。但可以確認的事實是,馮皓與曾經名震一時的“昆明惡霸”孫小果關係不錯,孫是馮皓名下多家公司的合夥人。


酒吧停業前後,孫小果也“落網”了。2019年4月1日,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雲南,4月23日,督導組召開督導昆明市工作彙報會,公開稱“打掉了孫小果等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


“孫小果”是不少老一輩昆明人忘不掉的名字。20年前的媒體報道中,孫小果曾“讓整個昆明陷入恐懼”,隨後以強姦罪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南方週末記者獲悉,此次被控制的孫小果,正是20年前已被判死刑的“惡霸”孫小果。


一個死刑犯是如何走出監獄並踏上涉黑涉惡道路的?



1

“不敢放人也不敢辦他”


20年之後,孫小果再次受到輿論關注,源於張力的一段講話,張力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是負責到雲南督導的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副組長。


自督導組進駐以後,雲南省共打掉了31個涉黑涉惡團夥,紀檢監察機關新立案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等問題338件,幾十天內,雲南數十名公安局長落馬。


2019年4月23日,在督導昆明市工作彙報會上,張力提到了對孫小果等人的查辦。次日出版的《昆明日報》公佈這一消息後,立即有人翻出1998年報道過孫小果案的報紙,《南方週末》一篇題爲《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的報道稱,昆明當時流傳一個說法:“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昆明市民對孫小果的稱呼就是“惡霸”。


直接導致孫小果被“剷除”的事件發生在1997年11月7日,那天晚上,孫小果等人將兩名17歲的少女張某和楊某帶到一家夜總會的包房,之後輪番對曾被孫小果強姦過的張某進行拳打腳踢,他們用竹筷和牙籤刺張某的乳房、用菸頭烙燙張某的手臂,還逼迫張某用牙齒咬住大理石茶几,然後用肘猛擊張某的頭部,以致她牙齒脫落。次日凌晨,孫小果等人又將二人挾持到昆明市一家啤酒屋,繼續施暴。


事後,張某的父親和楊某一道前往昆明市盤龍公安分局珠璣派出所報案。2019年5月,南方週末記者獲悉,當時珠璣派出所接報後並未立即採取行動,而是向分局和市局報告,最後是市局刑偵大隊和分局組成的聯合專案組抓住了孫小果。


當年採訪時,昆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對南方週末記者說,“幹公安工作這麼多年,我還從未見過如此殘暴的刑事案件”,很多此前未決的案子都與孫小果直接相關,打架鬧事更是不計其數。


辦案警察稱,那時,昆明的許多娛樂場所都要定期向孫小果交“保護費”。孫小果或他的“弟子”去玩,不僅不給錢,娛樂場所還得倒賠。昆明市公安局一時任領導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辦案過程中受到的阻力太大,警方“不敢放人也不敢辦他”,於是主動聯繫媒體記者前去採訪,希望藉助輿論力量來推動查辦孫小果。


報道刊發後,多位時任中央領導及雲南省委領導對該案作出批示,要求嚴查此案。1998年春節,爲了辦理此案,整個昆明市政法系統都忙成一團,辦案民警只休息了大年初一一天。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院判決孫小果犯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後,孫小果等人提出上訴,雲南省高院維持了原判。



2

換姓名 改年齡


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後,“孫小果”3個字便淡出了公衆視野。蹊蹺的是,孫小果後來“死裏逃生”了。早在2010年前後,跟蹤報道該案的南方週末記者就在昆明見到了已出獄的孫小果。


能確認的是,孫小果最晚在2011年就已開始進行商業活動。


多位昆明酒吧行業從業人員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孫小果在2013年就已踏入酒吧行業,當時一家名爲“M2”的酒吧在昆明昆都夜市高調開業,孫小果就是股東之一。


開辦M2酒吧時,孫小果還未以真面目示人。一名曾在M2酒吧工作過的員工說,他們都稱孫小果爲“大李總”,但當時並不知道其真實姓名。


M2酒吧隸屬昆明咪兔娛樂有限公司,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股東中僅有一人姓李,叫李林宸。據《新京報》報道,李林宸實際上就是孫小果,當時主要負責酒吧的經營,報道援引一孫小果合夥人的說法稱,孫“很熟悉政府方面,辦理業務快,對待工作也很負責”。


工商信息顯示,在開辦M2酒吧之前,2011年8月,“李林宸”已在昆明註冊成立了一家名爲“飽食傑”的餐飲公司,2012年,“李林宸”又創立了昆明坤淼經濟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M2”經營近4年後,2017年8月,M2酒吧所處的昆都夜市被全面關閉,一切經營活動都被停止。昆明自此沒有了“酒吧一條街”,各家酒吧分散到各地,孫小果等人則轉戰五華區人民中路,那裏是昆明市中心的黃金地段。


2017年底,孫小果等人在人民中路成立了銀河酒吧,繼續做酒吧生意。


銀河酒吧的宣傳資料號稱,該酒吧投資3600萬元,經營面積超過一千平方米,可同時容納超過千名顧客。資料顯示,該酒吧隸屬於雲南銀合集團,此集團旗下除了銀河酒吧,還有McKTV、澳洲頤牛等公司。


酒吧往東約200米,是一家名爲“昆百大新西南”的商場,孫小果名下多家公司註冊地都位於此處。2019年5月6日,南方週末記者在該商城5樓找到了銀合集團的辦公地點。


商城物業工作人員介紹,銀合集團在那裏辦公已有半年時間,它們租下了商場寫字樓內最大的一處辦公區,聘請的職員很多。但兩個多月之前,銀合集團的員工已陸續撤離。


銀合集團撤離前後,銀河酒吧也關門停業。同時,銀合集團下屬的一家位於雲南文山州的McKTV也在2019年4月停業。


工商資料顯示,在2016年前後,孫小果沒再繼續使用“李林宸”這個名字,重新使用本名,在銀合集團旗下多家公司擔任股東。


更換姓名和身份,在孫小果的人生中已不是第一次。在取孫小果這個名字之前,他的原名叫陳果,而他前後使用的三個姓氏分別隨了他的生父、生母和繼父,他的生父姓陳,生母姓孫,繼父姓李。


除了姓名,孫小果的年齡也有過更改。早在1994年,當時還在武警學校就讀的孫小果曾犯下一起輪姦案,根據武警部隊的檔案記載,孫小果出生於1975年,然而在檢方的起訴書中,他的出生年份卻顯示爲1977年。當年的辦案人員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因爲年齡被改小,已滿16歲的“未成年人”孫小果變成了從犯,成爲5個輪姦犯中被判刑最輕的一個,獲刑3年。



3

奔走的生母  隱身的生父


但孫小果在監獄裏只待了七個多月,就被保外就醫。


1997年7月,某天凌晨,孫小果等人在昆明一家娛樂場所因與他人爭搶一位“小姐”發生衝突,盤龍區拓東路派出所接到報案後大喫一驚,因爲民警發現,孫小果是一個當時本應在監獄服刑的罪犯。派出所立即瞭解情況,但已找不到孫小果,相關部門給孫小果的母親打了電話,孫母稱孫小果不在昆明,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警方感到不解:能做到頻繁更換身份、多次逃避刑罰的孫小果,其背後到底有什麼樣的關係網?


昆明市檢察院日後查明,孫小果犯強姦罪後能辦理保外就醫,是因爲其母在四處活動,用塗改過的醫院檢驗報告單,辦理了手續。


每次孫小果“犯事”之後,都是其生母在背後爲其奔走。1997年案發後,孫母又想幹涉辦案,多次找到有關辦案人員,要求翻看有關孫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孫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南方週末記者瞭解到,1998年2月,孫母因涉嫌包庇罪,曾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19年5月,南方週末記者通過《官渡區公安志》瞭解到,孫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工作。當年,全國公安民警首次評定授予警銜,孫母就被授予三級警督,當時該局政治處主任只被授予一級警司,比孫母還要低一級,而孫母當時並未擔任任何職務。


孫小果的繼父也當過警察。1997年11月10日凌晨,正駕駛着一輛警車的孫小果被警方控制,經昆明市公安局調查,他當時所開的警車就是其繼父的工作用車。多名雲南政法系統官員向南方週末記者確認,孫小果的繼父就是時任五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喬忠。


五華區公安分局出版的內部資料《五華公安志》顯示,李喬忠從1996年4月起擔任分局副局長,1997年3月被授予二級警督,1998年2月被免職,1999年被調離五華區公安分局。


李喬忠之後再出現在公共視野中已是2002年,那時他官升一級,擔任了五華區城管局局長。復出時,李喬忠的名字已改爲“李橋忠”。


《五華公安志》於2004年印發,出版前的審稿會上,五華區公安分局邀請李喬忠作爲“老領導”出席,當時李喬忠在畫冊上的簽名已換成李橋忠。會後拍攝的合影上,沒穿警服的李橋忠個頭魁梧,身材壯實。


《昆明日報》在2011年的一則報道披露了李橋忠的履歷,文章稱,李橋忠於1975年在雲南墨江縣龍潭公社擔任農業科技輔導員,之後當過兵,從戰士、班長直到武警雲南總隊軍務處副處長、副團職參謀,多次立功受獎。不過,該報道卻沒有提及他在公安分局的任職經歷,稱轉業到地方的李橋忠直接擔任了五華區城管局局長。


2019年5月8日,五華區城管局黨辦一名幹部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李橋忠確係孫小果的繼父,他在2012年前後由城管局局長改任非領導職務,2018年辦理了退休手續。


但是,“僅以他繼父和生母的職務背景,是難以做到讓當時的昆明市公安局都不敢辦孫小果的”。在二十多年前的採訪中,曾有多個信源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孫小果的“背景”是其當“大官”的生父,但孫的生父從未直接出面幹預過辦案。



4

出獄之謎


網絡上流傳的說法是,孫小果案日後曾被改判,先從死刑立即執行改爲死緩,之後又從無期改有期,並一路減刑。但南方週末記者未能證實此說法是否屬實。


雲南省高院的一名法官向南方週末記者證實,孫小果確有被減刑,但他不知道孫小果是在減刑後刑滿出獄,還是通過保外就醫等手段出獄。


該法官還分析,孫小果當年被判死刑或與輿論影響太大有關,當年的那些犯罪情節放到現在的法治環境下,是很難判處死刑的,“所以不排除孫小果在死刑複覈期間進行申訴,而後又被改判”。


就算孫小果確實被改判爲死緩,“他出來的速度也太快了”,這名法官稱,一般情況下,死緩罪犯要在服刑兩年之後才能被減爲無期徒刑,之後就算他能搭上“逢期就減”的快車,最少也得再過十幾年才能出獄。


1997年施行的刑法規定,如果罪犯在死緩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直接減爲有期徒刑。刑法第七十八條還規定,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的可以被認定爲“重大立功表現”。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佈的專利欄目顯示,2008年10月,一個名爲“孫小果”的人曾爲一項“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的技術申請國家專利。


專利的申請由昆明大百科專利事務所代理,代理人何健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在他的印象中,2008年10月的某一天,有一名女士先向其諮詢了申請專利的相關注意事項,後來只過了十多天,該女士就拿出了技術方案。何健猜測,這名女士是“孫小果”的近親屬。


拿到技術方案後,何健便按照流程爲其申報專利,約半年後,專利被國家專利機關批准,並頒發了證書。十多年過去了,何健已記不清專利的具體內容,無法評價該專利的“含金量”。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則顯示,該專利權在2012年1月就已終止。


目前尚不確定申請專利的“孫小果”,與“惡霸”孫小果是否爲同一人。如爲同一人,專利應該對減刑有利。


就在“惡霸”孫小果再度“落網”的當月,2019年4月,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有兩名領導接連落馬,分別是曾任副局長的朱旭和原副巡視員劉思源。雲南省公安廳一名官員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兩人都在孫小果服刑的雲南省第二監獄任過職,他們的落馬或因曾爲孫小果違規辦理減刑手續。南方週末記者採訪了該監獄多名退休及在職幹部,他們均表示對孫小果服刑一事並不清楚。


一位和孫小果繼父李橋忠保持經常聯繫的昆明本地官員稱,孫小果此次被查前後,李橋忠已被有關部門帶走接受調查。採訪期間,南方週末記者多次聯繫李橋忠,其手機一直顯示爲關機狀態。


(原南方週末記者餘劉文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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