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在我國推進依法治國的歷史進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因爲這是首個“國家憲法日”,它的設立,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宏大的背景下,對憲法至高無上法律地位的鄭重確認;也是重塑憲法權威,讓憲法從“文本”走向“現實”,把憲法精神融入民衆日常生活的重要途徑。

“國家憲法日”當天,全國各地各行各業舉辦了包括憲法座談會、向憲法宣誓、“社會公衆開放日”、中小學晨讀憲法等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宣傳活動,掀起了弘揚法治精神的新高潮。

習近平總書記在這一天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要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爲契機,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

張德江委員長在中央宣傳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司法部近期舉行的“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要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同時他提出,要“完善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通過完備的法律法規推動憲法實施、加強憲法實施”;“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

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

今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強調要加強憲法實施。將每年12月4日定爲國家憲法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時間以立法形式作出迴應。四中全會閉幕後不到十天,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即通過了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將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很有紀念意義。回顧我國憲法制度發展歷程,憲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1954年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文化大革命”中,1975年1月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對1954年憲法進行修改,形成了1975年憲法。1978年3月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對1975年憲法進行修改,形成了1978年憲法。爲什麼沒有把那段時期憲法出臺或者修改的日期作爲憲法日,一是因爲那一時期的憲法中存有諸多缺陷和問題;二是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不僅是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誕生,更重要的是爲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通過了現行憲法,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前置,放到“國家機構”一章之前,凸顯了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核心價值;規定國家權力行使的邊界,使國家機關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有效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加強人大制度建設,規定全國人大設立專委會,進一步擴展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權和監督權等,被各界認爲是中國改革開放、思想解放最偉大的成果之一,也是中國開始踏上現代憲法之路、融入現代民主法治潮流的時間界碑。

因此,把現在施行的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憲法日期,設立爲國家憲法日是合適的,也更具有現實意義。

邁出“依憲治國”新一步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一經通過,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這使得人們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同時,這也是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爲國家意志’的一次成功實踐。”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表示,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不僅是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誕生,更重要的是爲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焦洪昌教授認爲,國家憲法日的設立體現了國家對憲法的自信,它使憲法的崇高地位得以凸顯出來。“對於國家而言,憲法日意味着在每年的固定日子對憲法制定做一個反思:政府該思考如何依憲治國,公衆思考如何忠於憲法,這契合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的根本是依憲治國’的總要求。”焦洪昌說。

“憲法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承載着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社會的價值共識。”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韓大元認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設立國家憲法日,這本身就是提高公民憲法意識尤其是領導幹部憲法意識的一個具體舉措,應當在全社會進一步開展憲法宣傳和教育,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切實保障憲法的全面實施。

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國家公務人員首先要起表率作用。爲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對此,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湛中樂教授說,憲法就是要約束公權力,保障和捍衛人權。通過這樣的宣誓儀式,可以讓全社會更加明確憲法的這一核心要義。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田萬國表示,憲法宣誓制度的建立絕不僅僅是一種形式,其目的在於讓公務人員增強憲法觀念,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履職行權。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爲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提供了一個契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徐顯明建議,要把憲法教育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當中,編寫中國公民手冊,在義務教育階段,小學生就應熟背憲法,做尊重憲法、忠於憲法、捍衛憲法的優秀公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龐麗娟也表示,要加強對兒童、青少年的憲法教育,讓憲法真正進課堂、進教材、進腦入心,讓他們從小就樹立憲法的意識。

原先對於憲法,許多人都覺得似乎稍顯遙遠和陌生。而隨着首個“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的不斷深入,普通百姓對這部根本法親近和熟悉起來。曾是重慶市一名政法工作者的王先生表示,此舉爲人民羣衆提供了普及憲法知識的機會,基層政法工作者更應抓住這個契機提高自身素養和工作能力,從而更好地爲人民服務。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的杜先生對此持相似觀點。他表示,“國家憲法日的設立無疑有利於增強民衆守法意識。但普法是雙向的,不僅針對羣衆,更針對政府和執法部門,只有執法者以身作則,才能達到設立國家憲法日的初衷。”雲南大學法學院學生王娜說,“12月4日定爲我國的憲法日,這不僅是對現行八二憲法的紀念,也是加強憲法精神宣傳的一種重要方式。只有民衆個人樹立了憲法信仰,‘依法治國’的根基纔會更加牢固。”

2014年12月4日,廣東省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團省委、省教育廳、省少工委和省綜治委“預青”專項組在廣州市第十六中學,聯合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法治校園·春雨育苗”全省青少年法治宣傳活動。攝影/劉衛勇

各地掀起學習、宣傳憲法熱潮

在全社會的熱切期盼中,2014年12月4日,我們迎來了第一個國家憲法日。這一天,神州大地以憲法爲尊,以法治爲上。從中央到各地各部門各行業都舉辦了形式多樣的活動,掀起了全民學習憲法,宣傳憲法,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熱潮。

最高人民法院舉行首個國家憲法日“讓法治成爲信仰”主題宣傳暨“12·4”公衆開放日活動。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強調,要切實肩負起時代賦予我們的責任,忠實履行憲法職責,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把憲法根植心中、讓法治成爲信仰,推動憲法的全面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3047個法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同步開展主題開放日活動,並對當日發佈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舉措進行微博直播。

與此同時,全國各地法院、檢察院紛紛舉行宣傳憲法、落實憲法的活動,比如召開人大代表座談會、開展公衆開放日活動、送法進農村等,大力宣揚憲法精神,讓法治成爲全社會的信仰。

全國總工會在京舉行了“弘揚憲法精神,工會普法在行動”系列活動啓動儀式,宣佈啓動“工會普法大講堂”“工會法律服務在您身邊”“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評選等活動。

爲迎接首個國家憲法日的到來,這一天,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及其他機關單位精心組織了一系列別開生面的活動。在西安市鐘樓郵局廣場活動現場,臺上有各街道自編自演的法制情景劇,場下是40多個單位的宣傳展臺。各單位通過懸掛宣傳橫幅、發放資料、法律知識問答等形式,爲過路市民進行法制宣傳,並且現場爲羣衆集中解答法律諮詢,重點宣傳憲法、人民調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與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

在浙江,該省司法廳、省普法辦開通“浙江普法”微信,啓動“我們一起學憲法”——2014年“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網絡學法系列活動。寧波市舉行“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國家憲法日展覽活動;杭州市司法局牽頭13個縣(市、區)司法局,啓動了“十大法治惠民行動”,慶祝首個國家憲法日;永嘉縣普法辦組織50多個部門、18個鎮(街道)代表舉行憲法宣傳活動,共分發法制宣傳資料3萬餘份。

在福建,“臺江區2014年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在福州市臺江區金融街萬達廣場舉行,來自臺江區公安分局、檢察院、法院及街道等總計32個部門單位參加了本次活動,現場爲民衆答疑解惑。

在廣東,該省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團省委、省教育廳、省少工委和省綜治委“預青”專項組在廣州市第十六中學聯合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法治校園·春雨育苗”全省青少年法治宣傳活動。廣州市第十六中學師生、廣東省公共法律服務志願者總隊和高校大學生法治育民志願者代表參加活動。

在海南省海口明珠廣場,該省司法廳、省普法辦等部門主辦了“2014年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法治宣傳法律援助服務”活動。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25家部門及6家律師事務所開展大型法制宣傳、法律服務諮詢活動,不少市民冒雨前來諮詢法律知識,現場人頭攢動。

在新疆,墨玉縣喀爾賽鎮調動全鎮的力量,結合實際情況,以“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喀爾賽”爲主題,全面推動“國家憲法日”憲法教育活動。比如,在鎮巴扎設立法治宣傳站,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諮詢服務活動;安排全鎮大喇叭、宣傳文化車、夜市音響“三位一體”式滾動播出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別節目,並邀請自治區駐墨玉縣喀爾賽鎮服務羣衆集中整治工作隊宣講隊以案說法開展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等。

在雲南,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舉辦國家憲法日知識講座。駐保山城區的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全體幹部職工聆聽了講座。大家表示,通過聽取講座,進一步增強了憲法意識,今後在工作和生活實踐中,要依法履職,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要帶頭成爲憲法宣傳員,帶頭宣傳憲法,帶頭監督憲法的實施,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

弘揚憲法,樹立法治意識,還應從娃娃抓起,讓法治種子生根發芽。12月4日,全國中小學普遍開展了憲法晨讀、特別升國旗儀式、憲法教育課、宣傳憲法知識等活動。在北京景山學校舉行的國家憲法日校園主題教育活動中,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表示,各級各類學校要研究將憲法知識納入升學考試辦法,進一步突出憲法教育在學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法治教育大綱,以及在中小學校開設法治知識課程的實施方案。

湖北省專門組織策劃了青少年“12·4”國家憲法日法治宣傳日活動啓動儀式暨憲法宣誓簽名活動,全省各界400餘名青少年代表參加了啓動儀式。湖北省還通過模擬法庭、法治宣傳日主題繪畫作品展覽,組織青少年學生走進看守所,開展未成年人法律知識宣傳進社區、學校活動,舉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研討會等一系列活動來增強廣大青少年的法治觀念,樹立青少年法律信仰,提高青少年學法、用法、守法的積極性。

另外,各地企業也以憲法日爲契機,開展普法活動,提高職工的法律意識。如山西同煤漳澤發電分公司在憲法日這天設立法律諮詢臺和發放傳單宣傳憲法知識,還在全體職工中開展憲法知識問答,讓廣大幹部職工深入瞭解憲法,爲各項經營活動提供保障。

2014年12月4日,在陝西省西安市鐘鼓樓廣場,大學生志願者現場解答羣衆提出的有關憲法問題以及建設法治中國的有關問題。圖/CFP

讓憲法從“紙面”走入“人心”

憲法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要“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禁止地方制髮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這向外界昭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監督憲法實施中肩負起更加重要的使命。

對此,多位受訪專家表示,要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認爲,目前,加強憲法實施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就是進一步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

如今,從設立國家憲法日,到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從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到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的建設,中國已經站在了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的新高度。“這也是一個全新的起點,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的意義。”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佟志武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剛剛過去的這個國家憲法日上,包括遼寧在內的全國許多地方的人大常委會和“一府兩院”都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憲法宣傳活動,比如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媒體推出宣傳憲法的策劃報道等,這對於重塑憲法權威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然而,要讓憲法走出“紙面”走入“人心”並非一朝一夕所能實現的。“要在全社會樹立起崇尚憲法、敬畏憲法的氛圍,還有一段路要走。”佟志武認爲,從國家層面來說,需要制定一個類似五年普法計劃的憲法普及規劃,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加強憲法的解釋工作;媒體、院校要加強宣傳普及憲法的力度,用更多的版面和課時宣傳憲法內容。

對於各級司法機關而言,嚴格依法辦事、嚴格公正司法就是貫徹憲法的最好形式。“憲法就是一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檢察機關和法院要按照法律規定,嚴格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賈春梅說,當前,檢察機關要堅守防止冤假錯案的底線,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和及時糾正機制,把憲法的精神體現在司法實踐中。她說,要通過每一個司法案件,努力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讓老百姓真正讀懂、瞭解法律,讓法律走出冷冰冰的象牙塔,成爲人民的信仰。同時,檢察機關也要更好地履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權,監督法律實施。

此外,代表們認爲,全面推進憲法實施,還要加快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加快完善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賈春梅說,隨着實踐的發展,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她認爲,全國人大常委會要繼續抓住立法質量這一關鍵環節,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顯示出中央依法治國的堅定決心,標誌着充分運用憲法來治國理政,將成爲中國政治的常態。當然,國家憲法日,一年只有一天,維護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必將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只有經過社會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健全憲法監督制度,推動憲法“落地生根”,讓憲法精神照亮美麗中國的每一個角落,才能重塑中華民族的法治信仰,使法治中國成爲現實。(文/本刊記者於浩張寶山李小健王萍謝素芳樑國棟張維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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