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博鰲亞洲論壇2019年年會在海南瓊海市舉行,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金融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在接受媒體訪談及房地產稅的時候表示,並沒有找到房地產稅立稅的邏輯和理由。

吳曉求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在有媒體問到對房地產稅的看法時,吳曉求表示“我對其他的問題都有看法,唯獨對房價這個問題沒看法。”

吳曉求說:

房產稅也好、房地產稅也好,說什麼時候開徵。作爲研究者,我一直在想中國房產稅或者說房地產稅利率基礎是什麼,這個我現在還找不到。地是國家的,上面的東西是自己的,但是值錢的是地,地不是我的,怎們能對我徵稅呢?所以有時候在想,怎麼把邏輯理清楚還是很重要的。或者明確的說,我沒有找到開徵這個稅種的理由。很多同事朋友都是著名的稅務方面專家,我就問他們,能不能給我解釋一下徵收這個稅種的理論基礎是什麼、法律基礎是什麼。如果你說這個是出於調節房價的角度來看,那還不必通過稅種的方式來進行調節。也就是說,無論從經濟理論還是從法律的層面,我找不到開徵這個稅種的邏輯和理由。

上述報道,給了最近熱炒的房地產稅劃上了句號,一個暫時停止喧鬧聲音的句號。吳校長一句“我沒有找到開徵這個稅種的理由”和“如果你說這個是出於調節房價的角度來看,那還不必通過稅種的方式來進行調節”,得出了的結論就是“無論從經濟理論還是從法律的層面,我找不到開徵這個稅種的邏輯和理由。”

前幾天,我發表了《儘管房產稅被暫時一腳踢飛,但更要知道房產稅被踢飛到什麼時候》,指出徵收房產稅的兩個條件就是:

1、房價出現大漲

2、土地出讓金大幅增加。

現在,這兩個條件都不滿足,自然也就把房產稅一腳踢飛。

最重要的是,房產稅被踢飛的理由跟四年前上輪房地產週期的起點完全相同。2015年8月1號建軍節當天,人民日報發表措辭嚴厲的文章《未來的房地產稅不能成爲惡稅》,文章寫到:

從房地產稅徵收的程序來講,即未進入人大立法程序,而且尚未得到國務院批准。房地產稅“八字沒有一撇”,面臨無法解決的根本問題,那就是,土地國有制與房地產稅是無法相容的,該方案還存在極爲嚴重的重複徵稅甚至三重徵稅,無度加重稅負的問題。目前中國房地產的所謂70年產權,也不過是租借了70年的使用權。而占房價最大份額的土地出讓金,就是一次性交給政府的租金。那麼,對於租來的土地,徵收地產稅,有道理嗎?從中國土地制度的發展看,老祖宗對於租和稅的區別是非常清楚的。這樣簡單的道理老祖宗能分清楚,今人分不清楚,豈非咄咄怪事!

人民日報的文章之所以措辭這麼嚴厲,就是因爲房產稅的本質帶來的結果。房產稅就是把本來可以七十年一次性收上來的土地出讓金改成每年收取一次一共收七十年的房產稅。也就是說本來本屆政府可以一下子收上來的數萬億的財政收入改成一年收七十分之一,一共收七十年,那麼本屆政府只能執政十年,剩下的都要留給以後的政府,更具體的說絕大多數的財政收入都不能放在了本屆政府手裏,這樣的看似能持續長久稅收的餿主意能讓本屆政府聽着高興嗎?這不是明擺着要給現在的政府難堪嗎?不就是不希望本屆政府幹出來豐功偉業嗎!

所以,昨天中國人民大學吳曉求副校長所說的“無論從經濟理論還是從法律的層面,我找不到開徵這個稅種的邏輯和理由”也就很清楚表明了最高層的態度。

相信,房產稅已經從最高層的意願傳遞給了各個媒體,從昨天開始,房產稅已經成爲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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