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外賣送餐信息被指在網上售賣)

外賣送餐信息被指在網上售賣,萬條信息售價800元

4月14日,陳京宏提供的5000條外賣訂餐用戶個人信息中,包括酒店等公共場所。文件截圖

外賣送餐信息被指在網上售賣,萬條信息售價800元

4月14日,陳京宏發來包括姓名、電話、地址在內的信息錶格,共5000條。手機截圖

外賣送餐信息被指在網上售賣,萬條信息售價800元

外賣騎手李德發來的一張用戶訂單。手機截圖

“騷擾電話太多瞭,讓人心裏很不舒服。”市民許昕反映,因為在一外賣平颱訂過一次外賣,他所住的酒店地址、房間號碼、聯係電話等隱私信息被泄露。而許昕的信息,這隻是記者獲取的數韆條外賣訂餐信息中的一條。

用戶每訂一次外賣,就意味著要將自己的信息上傳一次。但這些隱私信息是否足夠安全?近日,新京報記者臥底多個“電話銷售”群發現,有賣傢專門齣售外賣訂餐客戶的信息。包括電話姓名、訂餐地址在內,每條信息的售價不到一毛錢。還有網絡運營公司藉助軟件搜集用戶的訂餐信息,打包後倒賣給電話銷售公司,甚至還有一些外賣騎手也做起瞭客戶信息倒賣的“生意”。

記者隨機在網上調查發現,在一些QQ群裏,有人叫賣餓瞭麼、百度外賣、美團等外賣平颱的客戶信息。

網絡訂餐平颱美團一位客服人員錶示,美團內部對於信息的管理非常嚴格,但用戶訂單信息涉及商傢、騎手等多個環節,不排除有其它因素導緻信息泄露。

有專傢錶示,商業公司應完善信息管理機製,及時更新信息保護手段,建立深層防護機製。

萬條信息售價800元

“今天的數據已經更新,長期齣售各種數據”,4月14日下午4點,陳京宏在QQ上推送瞭一條消息。係統顯示這個QQ的好友超過200人。陳京宏稱,其中大多是嚮他買過“數據”的客戶。

陳京宏所說的“數據”,是包括電話、地址在內的公民隱私信息。

新京報記者聯係到陳京宏,是在一個“電話銷售群”中。聊天中陳京宏透露,自己手上有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綫城市、來自外賣平颱的客戶數據,10000條售價800元,5000條起售,“平均每條不到一毛錢。”

陳京宏隨後發來一份截圖,顯示大量姓名、聯係方式和地址等信息。陳京宏稱數據都是“最近三天的”,但無法提取到具體下單日期。

當記者提齣想要看下“數據”後,陳京宏發來瞭一個微信群的二維碼,掃碼進入後是隻有記者和他兩個人的微信群。陳京宏留言:“15分鍾內整理好數據發給你”。

還不到15分鍾,陳京宏就通過QQ給記者發來一份Excel錶格,內有5000條信息。和截圖內容一樣,這份錶格包括姓名、電話、性彆和地址,但沒有訂餐日期。包括朝陽、密雲等區在內,北京16個區的數據都有涉及。

記者從錶格中隨機選取100個電話號碼進行驗證。其中有效號碼61個,33名機主確認錶格中的信息準確,並確認自己近一兩個月內,在某外賣平颱訂過餐。“對,是這個地址”,地址顯示為CBD某公寓的楊女士在聽到記者報齣的地址後稱,她前一天晚上在某外賣平颱的一傢燒烤店訂過餐。

記者粗略統計,在這份5000人名單中,有一部分來自於賓館、酒店、商場等公共場所。

一位地址顯示為房山區某五星級酒店某號房的周女士迴憶,她在4月13日入住該酒店時,曾使用外賣平颱訂過餐,但記不清訂餐內容和具體商傢,“訂得太多瞭。”

記者隨後再次聯係陳京宏,詢問為何會有無效號碼。陳京宏稱“有些數據可能更換過”。每次問到數據的來源,對方都會有意迴避。再三追問下,陳京宏最後錶示“數據是由係統內部人員提取的,每天更新4萬條左右。”

陳京宏透露,這些數據每天中午會更新一次,“到晚上肯定能銷完”。

實際上,售賣外賣客戶信息的不止陳京宏一個。記者臥底多個電話銷售群發現,至少有三名賣傢均稱自己有外賣的客戶數據。QQ昵稱為“彩虹”的賣傢稱自己有全國範圍的數據,每萬條價格為600元,除瞭用戶姓名和電話地址外,還包括訂餐信息。

新京報記者發現,一些賣傢稱有美團、餓瞭麼、百度外賣的客戶信息,每萬條價格從700元到2000元不等。

軟件自動“扒”客戶信息

除瞭這些直接以賣傢的身份售賣信息外,一條更為隱秘的外賣顧客信息獲取渠道浮齣水麵。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一些代理運營外賣店的網絡公司也在售賣信息。

某網絡運營公司的工作人員覃華平時的業務是負責幫忙代開(運營)外賣店鋪。他同時稱,可以想辦法搞到成都的某外賣平颱訂餐客戶信息。

為什麼隻有成都的?覃華錶示,自己在其他城市沒有代運營的外賣店鋪,而這些數據都是從自己代運營的店鋪裏用軟件爬取的。

“姓名、性彆、電話、地址,訂餐次數都有,但具體能有多少條我要查一下纔知道。”覃華說。他給齣的報價比之前的賣傢貴瞭幾倍,每條5毛錢。覃華隨後解釋稱,可以保證準確率,而且就是這兩天的。

4月20日,覃華發來一份顯示總計有2605條信息的電腦截圖,之後又發來另一份截圖,信息數量變為2609。“剛剛又有四個客人訂餐,數字隨時會漲”,覃華說,“尾數算是送的。”

約半個小時後,記者看到瞭這份總共2609條的信息清單,其範圍更加廣泛。通過查篩關鍵詞結果顯示,地址顯示為酒店的共有83條,網吧共有47條,醫院29條,會所1條。

記者從酒店中隨機抽取54條撥打發現,除瞭30條關機或無人接聽等無法聯係,3條信息不符外,有21位機主確認自己近期用該地址在外賣平颱上訂過餐。

其中在和酒店住戶王先生的信息確認中,記者故意給齣一個不完整的地址,但隨即被對方糾正並補充。而王先生給齣的地址正是信息清單中的地址。

在這份信息清單中還有16個來自網吧的地址,不少地址甚至精確到某傢網吧的機位號。記者逐一核實發現,除瞭其中4位機主電話無法接通外,其餘12位機主均錶示自己確實使用該地址訂過餐。

“一般做店鋪運營會買這些信息,轉化率很高。”覃華說,他獲取這些信息是通過將自己的軟件掛在一些外賣平颱的商傢後颱,從中爬取,“係統不可能發現”。

“如果是商傢的信息就更好弄瞭,全國隨便哪個地方,一晚上我能給你搞定一個城市的所有商傢信息,包括店主姓名、店名、地址、手機號碼。”覃華說。

記者提齣是否會被平颱係統監控到,覃華錶示監控不到,“這個東西你不用讓商傢知道,隻要有電腦,在傢就可以操作。”

覃華隨後給記者發來一份該軟件的監控截圖,從截圖列錶中可以看到用戶姓名、電話、注冊日期、最近消費、儲值餘額等信息。“2800元可使用一年。”覃華說,但他拒絕透露該軟件的名稱。

外賣騎手“齣賣”訂單

新京報記者調查中發現,還有“數據”賣傢發來兩份武漢和北京地區的送餐員的信息截圖,詢問是否需要。新京報記者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作為外賣用戶信息的終端接觸者,包括部分外賣騎手在內的一些送餐員,也在利用用戶信息牟利。

4月18日,記者通過電話找到外賣騎手李德,詢問對方是否可以售賣用戶的訂餐信息。對方錶示可以,但價格稍高,一元一條。

“這些信息可以確保是當天的,而且訂單上的所有信息都可以給你,包括從哪傢訂的餐,訂瞭哪些餐。”李德說。

談好價格後,李德隨即給記者發來瞭4月18日35位顧客的訂餐信息。這些信息分為兩種,一種是騎手APP的截圖,還有一種是打印的紙質小票。

第二天,李德主動詢問記者是否還需要訂單信息,並又發來34份外賣的訂餐單。其中一份訂單顯示,朝陽區某小區3期的張女士曾在某沙拉店商傢訂過餐,訂餐內容包括三文魚捲在內一共四種。張女士嚮記者確認,該訂單確實是她點的。

記者先後核實20個訂單信息,除瞭3位機主無法確認外,其他機主均錶示訂單信息真實。

外賣信息泄露糾紛不斷

“平時總是接到一些推銷電話、廣告短信,我覺得我的信息泄露得夠嚴重瞭,沒辦法,電話也不好再換。”市民許昕告訴記者,因為訂過一次外賣,他所住的酒店地址、房間號碼、聯係電話等隱私信息成瞭“公開的秘密”。

新京報記者記者梳理發現,不少外賣平颱用戶都有過信息被泄露的經曆,甚至因此引發糾紛。

據媒體報道,去年12月份,柴先生通過“餓瞭麼”點餐平颱訂瞭一份外賣,共計31.8元。約10分鍾後,一名自稱商傢的人聯係柴先生稱,他訂的黑椒豬排賣完瞭,換菜需要補兩塊錢的差價。“信息很準確,我訂單的信息,商傢賣的什麼餐,一模一樣。”柴先生說。隨後對方讓柴先生報一下支付寶數字以便收取兩塊錢的差價。在報過數字後,柴先生發現對方已經轉走瞭自己近2000元。商傢錶示柴先生的餐並沒有賣完,給他打電話的也不是店裏的工作人員。柴先生懷疑自己的訂餐信息被泄露。

此外,今年3月份,哈爾濱李先生在訂過一次外賣後,頻繁接到陌生人電話詢問如何找“小姐”。不勝其擾的李先生最後發現,自己的電話是被一名外賣騎手泄露的,並將其備注為“小姐上門”。

網站網友“時光漫步支旅”也曾發帖稱,自己給男朋友點瞭一份美團外賣後,隨後被一位陌生人加瞭微信。對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和詳細地址,但自己並不認識他。幾經追問之下,對方承認信息是送外賣的朋友給的,目的是想幫他脫單。

新京報記者就信息泄露情況撥打美團客服電話,一位客服人員錶示,美團內部對於信息的管理非常嚴格,不會泄露用戶的隱私。但用戶訂單信息涉及多個環節,商傢和騎手會有用戶信息,且不包括送錯餐以及訂餐小票弄丟等乾擾因素。

個人信息仍處“危險期”

網絡安全專傢、白帽匯創始人趙武錶示,目前信息泄露不斷發生,但相應的技術安全規範和要求仍未齣颱,公民的個人信息仍處於“危險期”。

對於外賣平颱涉嫌泄露客戶隱私的問題,趙武分析稱,有可能是外賣平颱程序存在漏洞,比如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沒有做認證,網絡入侵者可以根據訂單序列號爬取用戶信息。曆史上齣現過很多起類似案例,例如一些招聘網站的簡曆大規模泄露等。

第二種可能是跟商傢閤作的第三方泄露信息。比如有的商傢會搞一些積分、返利、贈券等活動,這些活動一般是第三方公司承做。他們在活動中會搜集用戶的信息,而本身對數據的保護不如平颱嚴密,因此很容易被入侵。“此前12306網站信息泄露就是這種情況。”趙武說。

趙武介紹,去年6月份我國的《網絡安全法》已經正式實施,總的指導要求已經明確,但相應的具體技術安全規範仍未齣颱,尤其是對商業公司的信息監管沒有很具體的要求。

如何防範信息泄露,趙武錶示,一方麵國傢應該盡快齣颱網絡安全保護具體細則,嚴格立法要求企業對安全事故負責,尤其是跟隱私相關的數據泄露必須有懲罰和賠償機製,不允許企業增加“黑客攻擊導緻的數據泄露不承擔責任”類似的霸王免責條款。同時,嚴格管束企業方對數據的利用情況,齣一次事,處罰一次。

另一方麵,商業公司要及時更新信息保護手段,建立深層防護機製,在做數據分析和使用時,可以先將客戶的敏感信息隱去,用虛擬ID代替;再將其隱私信息通過加密的手段做二次防護。

此外趙武錶示,商業公司還應完善信息管理機製,“比如技術加密的算法是什麼,什麼樣的人纔能接觸到用戶數據,建立詳細的技術標準規範”。

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閤夥人、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潘翔介紹,刑法修正案(七)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進行瞭立法,規定國傢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傢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齣售或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此外《網絡安全法》也明確,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嚮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文中許昕、陳京宏、覃華、李德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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