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居住补贴政策 卢市府「扩大加码」租金补助
▲市长卢秀燕在脸书宣传,「搭配中央政策,台中市政府让它更好!」减轻民众租房负担。 (图/柳荣俊翻摄2019.9.4)

为减轻民众租房负担,台中市政府搭配内政部营建署积极办理「整合住宅补贴资源实施方案」及「协助单身青年及鼓励婚育租金补贴试办方案」,市长卢秀燕今(4)日也在脸书上大力宣传这项政策,市府都发局也表示,市府更动支经费全数满足租金补贴申请合格户,补足中央经费不足的部分,同时加码提供「台中市青年首次购屋优惠利息补贴」。

住宅处表示,市府配合营建署即日起至27日止办理「协助单身青年及鼓励婚育租金补贴试办方案」,针对20岁到40岁单身青年,以及新婚2年内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提供租屋租金补贴,每月最高租金补贴单身青年3200元、新婚及婚育家庭4000元,补助期限最长1年,台中市预计2,978户可受惠,减轻年轻人及婚育家庭的租屋负担。

与现行租金补贴相比,单身青年及鼓励婚育租金补贴大幅放宽申请资格,从每人每月所得须在最低生活费1.5倍以下,放宽至2.5倍以下,台中市单身青年或婚育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于3万4533元以下者,即符合财税资格。

住宅处表示,由于历年租金补贴申请户数屡创新高,中央所提供计划补助户数无法满足台中市租屋者需求,像是107年度「整合住宅补贴资源实施方案」租金补贴合格户超出原计划户数7,460户多达759户,市府已签奉市长同意动支第二预备金支应所需的3643万元经费,以合格户获得补助需求,目前已自108年1月份起,开始拨付补贴迄今。

为减轻青年居住负担,市府除配合营建署办理自购住宅贷款利息补贴外,还加码提供「台中市青年首次购屋优惠利息补贴」,针对符合自购住宅贷款利息补贴条件之20岁以上、未满46岁的青年族群,加码增加补贴0.5%贷款利率,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补贴年限1年,可嘉惠380户在台中市购屋的青年朋友。

此外,为提高「台中市青年首次购屋优惠利息补贴」执行成效,住宅处已预拟4种政策调整方向,分别为上修贷款额度、提高补贴利率、增加补贴户数或更改发放补贴方式,目前正在研议中,预计最快可于109年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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