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命案虐待凶杀死人。(图/视觉中国)

▲醋男勒毙酒店女友,今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苏嘉豪,去年初偷看小女友的手机,赫然发现女友在酒店上班,还与男客有暧昧简讯。苏男妒火中烧,与女友大吵,并当著2名幼子的面,勒毙女友。一审依「伤害致死罪」将苏男判刑9年,二审改加重为12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9日驳回上诉定谳。

本案发生于2017年2月12日,从事装潢工作的苏男(31岁),与年仅20岁的蔡姓女友同居在新北市中和区出租套房中,育有2子,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苏男因工作量减少,女友为贴补家用,瞒著男友到酒店陪酒。案发当天凌晨5点多,蔡女喝得醉醺醺返家,苏男趁著女友外出购物时偷看手机,赫然发现女友竟在酒店上班,还与男客互称「Baby」!

妒火中烧的苏男质问女友,2人大吵,苏男气不过,竟当著2幼子的面,将女友活活勒毙。苏男发现女友身体冷冰,惊觉不妙,拨打119将女友送医,并向警方坦承犯行,但女友送医后仍不治,检方侦办后,将苏男声请羁押获准,最后依照「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依照「伤害致死罪」将苏男判刑9年。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期间,死者的母亲多次到庭,痛批苏男从未向家属道歉;而且苏男早有婚姻纪录,也有家暴纪录,女儿才16岁就被苏男诱拐、同居生子。死者母亲指出,女儿的瘦小身躯身高157公分、体重45公斤,根本经不起身体壮硕的苏男重拳殴打,请求二审依杀人罪重判。

二审高院仍认定苏男犯「伤害致死罪」,考量苏男与死者为至亲之事实上配偶关系,竟不念彼此情分,仅因查看死者手机,偶然发现死者与他人间之暧昧讯息,即怒火中烧,不知控制自身情绪,不顾2名幼子在场目睹,竟殴打、掐死死者,犯罪手段凶暴,造成死者丧失生命之严重结果。死者当时年龄仅将满20岁,青春正盛,竟因苏男犯行断送其人生,复使死者父母痛失爱女,哀痛逾恒,而2名幼子之心理亦产生莫大阴影,并因此失去母亲之照顾,其犯罪所生危害程度重大。因此高院改加重,判刑12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9日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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