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郭建伸╱台北报导】

年底选举绑公投数量大爆炸,其中由民间团体发起的「台湾正名参与2020东京奥运」公投,已启动第二阶段连署,但即使年底通过,亦难以落实。中选会主委陈英钤昨接受广播专访时指出,瑞士洛桑的国际奥委会(IOC)在5月3日特别开会决议,不接受中华台北奥会改名,体育署曾特别行文提醒中选会;今年3月的听证会上,外交部及教育部体育署官员,也都持反对意见。

至于为何洛桑奥委会决议后,中选会仍通过「台湾正名参与东京奥运」公投?陈英钤说,根据《公投法》规定,停止公投的事由,是必须已实现公投目的,并由立法院通知中选会,才可以停止公投,但IOC的决议并非《公投法》规范的停止公投理由。

陈英钤受访时说,IOC应该是有得知台湾民间团体发起「正名公投」,所以才开会决议不接受中华台北改名,但公文上并无「明示」就是因为公投案。

以台湾之名参与东奥困难重重,就连民进党执政下的体育署及外交部都不看好,在审理公投案的听证会上没持正面态度。

体育署副署长林哲宏说,体育署身为体育最高主管机关,保障台湾选手都能参赛,享有与其他奥运会员国同等权利,是体育署最高原则,坦言现阶段的「奥会模式」是不得不为的妥协结果;但未来会衡酌国内民意与国际现况,积极参与国际赛事。

外交部非政府组织国际事务会副执行长张秀祯在听证会上说,中华奥会与IOC在1981年签署洛桑协议,依据协议以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及会歌、会旗参与赛事;签署的书面文件协议双方有拘束力,如果此公投案通过,外交部确实疑虑,有可能产生抵触协议,导致中华奥会及相关机关无法执行结果,认为中选会应将抵触国际协议纳入考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