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貪污案件。貴陽的一名國企員工,將公司的1200餘萬元據爲己有,用於打賞女主播、購買房、車等私人消費。

  癡迷於網絡遊戲控制不住自己

  王柏君是貴陽市白雲區一家國企的員工,在職期間,他曾主管財務工作。

  2015年,企業向職工和家屬集資籌建項目建設流動資金共計6200餘萬元,用於企業的自營項目和掛靠項目。這筆資金通過王柏君的五個銀行賬戶進行管理。

  在管理這些資金時,王柏君經不住誘惑,動起了歪腦筋。他利用職務之便,在2013年至2014年之間,還私刻11枚公章,用於在財務審計、財務對賬等工作中私自加蓋。將1200餘萬元據爲己有。

  其中用於網絡聚星秀場充值消費人民幣8825400元,向網絡女主播轉賬111956.66元,贈與老家親屬1100182元。

  在庭審現場,當被問到爲什麼要用這筆錢去打賞主播時,王柏君表示,癡迷於網絡遊戲,控制不住自己。

  法院一審宣判,以貪污罪,犯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王柏君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1萬元。

  一審宣判後,王柏君不服提起上訴。

  500餘萬打賞網絡主播

  記者注意到,2個月前,淮北市烈山區人民法院也審理一起類似的案件。不同的是,這次是一名女財務打賞男主播。

  張漫原是淮北市龍脊山(南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安徽四季榴園文化旅遊有限公司會計,工作之餘熱衷觀看網絡直播,經常給其欣賞的帥氣的男主播打賞。

  但是張漫剛參加工作不久,工資不高,便打起公款的主意。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張漫於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將公司銀行賬戶內的公款直接轉賬至其本人及他人銀行賬戶,前後將共計1158.08萬元據爲己有。其中521.57萬用於充值網絡直播平臺打賞主播。

  此外,2017年3月9日,張漫取出20萬元公款,去武漢找主播玩了幾天,之後又去上海,沒過多久,20萬元花光殆盡。

  2017年6月,她用公款購買黑色寶馬轎車一輛,花費60多萬元。

  最終,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張漫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40萬元。

  律師觀點:應當依法予以追繳

  記者就公職人員挪用公款打賞主播一事採訪了北京一法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和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鬆律師。他們都表示,應當依法予以追繳。

  記者:爲什麼說應該依法予以追繳?

  劉昌鬆:挪用公款屬於犯罪行爲,犯罪行爲中,贓款的去向,可以通過追贓的方式追回。打賞的這個行爲和別的不同,屬於無償得到,並不是交易行爲。國有資產流失到平臺和主播後,可以通過刑事手段追回。

  周兆成:如果主播明知是貪污犯罪所得資金來打賞還接受的話,則成爲貪污罪(或其他犯罪)的共犯,有關辦案機關在追究主播的刑事責任的同時可追回其違法所得。

  記者:買房、車這部分的這一部分該如何處理?

  劉昌鬆:挪用公款買房、車屬於交易行爲,交易行爲是不能去追回的,只能說這些車、房是贓款的轉換形式,應該將其查封,扣押。

  記者:在追繳過程中會遇到哪些困難?

  周兆成:因爲打賞的錢進到直播公司後,作爲公司的營業收入,公司交納了稅收、提取了公積金、公益金,支付了有關提成和其他經營成本後,可能所剩無幾,讓公司返還難度很大。

  來源:北京頭條觀海解局

  文字:劉藝龍

  編輯:張凱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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