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9

〔记者鲍建信、李立法/综合报导〕法院判决法院要国赔!潘姓女子购买屏东地院法拍土地,兴建冷冻厂房,却被迫拆屋还地,愤而请求国赔,桥头地院认为屏院当初执行强制拍卖有瑕疵,判决屏院赔偿678万元。

裁定书寄送有瑕疵

原告潘女指出,2008年台糖公司以郑女积欠土地使用补偿费,向屏东地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获准,屏院将裁定书寄至郑女户籍地屏东县潮州镇,因该址无人收受,于是寄存送达潮州分局光华派出所。台糖取得债权凭证后,查封拍卖郑女位于万丹乡200多平方公尺土地,潘女隔年以282万元拍定,再花费600多万元兴建2层楼冷冻厂房等设备做生意。

2011年3月间,潘女突接获屏东地院通知拍卖程序有瑕疵,郑女据此打官司索回土地胜诉;郑女说支付命令裁定书送到潮州镇她的户籍地,并非她的住处,送达不合法。郑女要回土地后,潘女被迫拆屋还地,虽拿回土地款282万元,但拆屋等损失惨重,请求赔偿近700万元。

原地主要回土地

屏东地院表示,债权人应陈报债务人住居所,未陈报时法院得命其补正,若逾期未补,则得驳回;显见陈报债务人住居所是债权人义务,非法院职权。

购买者获判赔678万

桥头地院审理认为,屏院通知台糖提出郑女最新户籍誊本,以供查证送达是否合法,台糖依指示行事,无故意或过失可言;但当支付命令无法送达,屏院除命台糖公司陈报户籍誊本确认外,应再要求其查报有无郑女其他可能送达处所,避免支付命令未经合法送达而无效,然而承办人员仅命台糖提出郑女最新户籍誊本,承办人员有过失。

屏东地院指出,该院依法核发、送达支付命令并强制执行,并无过失,将提起上诉。

  • 桥头地院认为屏东地院被当初执行强制拍卖有瑕疵,判决屏院要国赔受害者678万元,图为桥头地方法院。(资料照)

    桥头地院认为屏东地院被当初执行强制拍卖有瑕疵,判决屏院要国赔受害者678万元,图为桥头地方法院。(资料照)

  • 屏东地院被桥头地院认为当初执行强制拍卖有瑕疵,判决要国赔678万元,图为屏东地方法院。(资料照)

    屏东地院被桥头地院认为当初执行强制拍卖有瑕疵,判决要国赔678万元,图为屏东地方法院。(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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