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妇因为地面高低有落差且不明显,导致整个人仆街在地,因而骨折送医。(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谢妇因为地面高低有落差且不明显,导致整个人仆街在地,因而骨折送医。(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记者黄孟珍/苗栗报导

苗栗县头份市民生里活动中心在2017年底落成启用;1名谢姓妇人(64岁)走路经过门口时,不慎被阶梯绊倒,导致她第12节胸椎压迫性骨折,神经因而受到压迫,手指无法正常使唤;谢妇认为是市公所设计不良,地面高低落差大且不明显,遂向头份市公所申请国赔,但被公所打回票,谢妇一气之下自己花钱鉴定,并提国赔诉讼。

家住头份的谢妇,因为在2018年10月时,参加民生里社区发展协会所举办的「照顾关怀协会」揭牌仪式活动,当时正走在大门旁的走廊上,却因为走廊有约5至6公分的小阶梯,且色系相近,无法辨别;结果不慎遭阶梯绊倒,趴在地上痛到久久无法起身,经送医检查后发现手脚多处挫伤、第12节胸椎压迫性骨折,导致神经受到压迫,使得手指无法正常活动。

▲▼阶梯约有5至6公分的落差,导致谢妇跌倒后四肢多处挫伤,第12节胸椎压迫性骨折。(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阶梯约有5至6公分的落差,导致谢妇跌倒后四肢多处挫伤,第12节胸椎压迫性骨折。(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阶梯约有5至6公分的落差,导致谢妇跌倒后四肢多处挫伤,第12节胸椎压迫性骨折。(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阶梯约有5至6公分的落差,导致谢妇跌倒后四肢多处挫伤,第12节胸椎压迫性骨折。(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谢妇丈夫李立章更表示,社区的活动中心本来就是属于市公所管理的,是公家单位,但却因为设计出现疏失,导致民众在公共设施上跌倒受伤,而且在是事情发生后,才赶紧做补救的措施,可见公所也是觉得不妥;李立章也在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向市公所声请国赔50万元,但12月25日收到了市公所拒绝国赔理由书。

市公所主任秘书王森龙也说,此公共工程没有问题和瑕疵,尊重建筑师规划设计;市公所目前坚持不理赔,理由是认为当时的视线并无不良,更何况还有其他人来来往往也没有发生甚么问题,所以并无赔偿的义务。

▲▼             。(图/记者黄孟珍摄)

▲头份市公所也发文告知谢妇,设计并无瑕疵和问题,所以将谢妇所提的国赔请求打回票。(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李也生气表示,公所的态度就是死不认错,自己也找了律师协助,得知需要花约10余万元请专家来鉴定,还是愿意花这笔钱,于是在2019年3月15日依《国家赔偿法》,正式对市公所诉讼请求国赔,为的就是赌一口气。王森龙强调,一切尊重司法最终判决结果。

▲市公所在事情发生后,立即把阶梯漆上黄色警告标记,和贴上不锈钢条。(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市公所在事情发生后,立即把阶梯漆上黄色警告标记,和贴上不锈钢条。(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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