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凌晨三点,从厨房的小窗口望出去仍然是一片漆黑,照理说,这个时间是不会有任何生物活动的。但莫非定律在次证明了他的不可违抗,怪兽感叹的这么想著。
  双手抱胸斜瞥著某个黑影鬼鬼祟祟的摸进厨房,他站在电灯开关旁无奈的笑了。
  黑影左顾右盼后欢欣的奔向冰箱,完全没有注意到这片黑暗里还有一个人。就在他拉开冰箱门的那瞬间怪兽叹息著按亮厨房的灯,黑影愣愣的回过头。

  「嗨,陈信宏。」怪兽微笑。
  「......嗨。」阿信尴尬的举起爪子挥了挥「呃,早安?」

  在餐桌上坐好,阿信知道一场审判逃不过。

  「所以说,昨天是谁跟我说要开始减肥的?」法官大人往马克杯里加了三匙奶粉。
  「是我......」
  「那么,又是谁昨天耳提面命要拎北千万要阻止那个谁偷溜进厨房的?」提起热水壶加热水。
  「......是小的。」
  「我说你阿,」法官大人叹息了「你究竟是为了什么要减肥的你说?」
  「因为演唱会要到了非得要减不可了……」默默的盯著某人正在搅拌的牛奶,阿信心痛的别过眼「你快喝掉那杯牛奶啦!」

  没有回答,法官,呃,不是、是怪兽。怪兽只是把牛奶放在他面前轻敲他的头:「喝啦!你还没胖到要减肥啦!」
  「可是这个月我比玛莎重了!」
  「你的标准是玛莎喔?」标准真低「放心啦!你真的太胖了我会陪你一起减肥,安捏欸塞呒?」(这样可以吗?)
  「哩共欸喔?」(你说的喔?)
  「黑啦黑啦,拎卡曼欸啦!」(对啦对啦,喝慢一点啦!)

  支著头看著自家主唱心满意足的灌完了牛奶,团长大人默默的捏了捏他肉肉的脸颊收起杯子去清洗。

  手上还残留著那肉肉的触感,怪兽摇了摇头。
  奇怪了,难道都没有人跟他一样觉得陈信宏肉肉的比较可爱吗?

 

 


 

*后记

  我记得当初是为了表达陈主唱肉肉的也很可爱才写这篇的XDDD

  肉肉的可以捏捏脸颊的感觉真的好可爱喔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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