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次长、庆筹会秘书长陈宗彦。(图/记者张荣恩摄)

▲内政部次长陈宗彦。(资料照/记者张荣恩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过往检警合作办案,常传出「检大警小」的争议,甚至也有要求司法警察当司机、送资料等行为出现,担任过司法警察的人就说,检警合作查案当然没问题,但总不能一直收「空白支票」。对此,行政院政委罗秉成日前召开协调会议,讨论《调度司法警察条例》修正或废除事宜,会议也初步达成共识,未来「被告监控」部分原则都到地检署报到,降低第一线员警负担。

事实上,《调度司法警察条例》是民国34年所订立,年代久远,第1条明定,检察官因办理侦查执行事件,有指挥司法警察官、命令司法警察之权,推事于办理刑事案件时亦同;内文第9条则指出,司法警察受检察官、推事之指挥命令者,应即照办,不得借词延搁;第11条也指出,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办理本条例规定事项,著有成绩或有废弛职务之情形者,该管首席检察官或法院院长得迳予嘉奖、记功、记大功或申诫、记过、记大过,其废弛职务情节重大者,并得函请该管长官予以撤职或其他处分。

奖惩大权与工作内容掌握在检察官手中,实务执行上就让司法警察有些怨言,过往就发生过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要赴殡仪馆相验,但公务司机须于下午5时前签退并返回地检署,因此干脆向北斗侦查队调派1名侦查佐担任「临时司机」,一日就来回奔波130公里。

海巡署也发生过侦查员查获改造手枪20多枝,但当时屏东地检署检察官怀疑该侦查员制作检举笔录有瑕疵,虽经他字案侦查后发现该名侦查员证明是清白的,全案不起诉,但检察官仍发文给原机关政风单位要求对他清查,结果本来已经要晋升的侦查员,遭处分调职,也同时失去晋升机会。

担任过司法警察的人就说,检警合作查案当然没问题,但总不能一直收「空白支票」。罗秉成16日召开协调会议,讨论《调度司法警察条例》修正或废除事宜据了解,当日参与的单位包括内政部警政署、行政院海巡署、调查局、廉政署、宪兵队等可能为司法警察的单位几乎都到齐,发言也十分完备。

据了解,会中对于「被告监控」回归地检署,以及未来文件往来可以用双挂号处理的,就不让员警再支援都有正面共识,只是会议未下定论,各单位将持续汇整资料与说法,年后才要再议,年后二次会就将定案修废与否。

陈宗彦受访时则说,对于警政署提议「被告监控」回归地检署一事,确实法务部有正面回应,而现场各单位都有共识,也就是司法官与司法警察还是要充分合作,对于条例存废或是修正也有广泛交换意见,重点是检警调在犯罪防治上必须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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