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授予陈昶屹等29位同志第四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授予李响等6位同志第二届“北京市法院信息技术专家”称号的决定》,35位同志分别荣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法院信息技术专家”称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于2018年4月启动第四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和第二届北京市法院信息技术专家推荐评选工作。

  经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专业委员会(来自在京法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最高法院、市检察院、律师界的专家、在北京法院工作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代表和市高级法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共38人)和信息技术专家评选专业委员会(来自在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最高法院、北京市属机关信息技术方面的专家,共17人)分别投票评选,并报高院党组研究决定,陈昶屹等29位同志从全市法院51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当选第四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李响等6位同志从全市法院12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当选第二届“北京市法院信息技术专家”。这35位同志是首都法院专家型人才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当选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法院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和第二届“北京市法院信息技术专家”推荐评选工作是首都法院建设“人才聚集高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两类专家评选结束后,全市法院专家型人才总数突破百人大关(审判业务专家达89人、信息技术专家达11人),覆盖全市法院各主要审判业务和信息技术领域。其中,审判业务专家占全市入额法官总人数的比例达3.6%。此外,有6名郊区法院法官当选审判业务专家、2名基层法院信息技术人员获评信息技术专家,使全市法院专家型人才分布更为均衡、合理。

  第四届

  “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名单

  肖江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副庭长

  吴小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审判员

  谢甄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副庭长

  周 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审判员

  马 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审判员

  胡华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庭副庭长

  赵宇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庭审判员

  唐 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

  姜春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江 伟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二庭副庭长

  邹明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清破庭副庭长

  黄小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副庭长

  肖大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庭长

  孙 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四庭审判员

  周 荆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六庭庭长

  饶亚东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庭长

  贾丽英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审判员

  周丽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仪 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立案庭审判员、技术调查室负责人

  杨 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一庭庭长

  刘 黎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奥运村法庭庭长

  陈昶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中关村法庭庭长

  闫 辉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

  龚浩鸣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孙静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二庭副庭长

  张守国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二庭庭长

  赵 志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榆垡法庭庭长

  潘幼亭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四庭庭长

  李艳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第二届

  “北京市法院信息技术专家”名单

  李 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信息技术处处长助理

  孙 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信息技术处数据中心主任

  张 鹏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室主任科员

  毛金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兼执行局副局长

  李 然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信息技术室负责人

  戚 坤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法院事业部资深服务经理

  服务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四届

  “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介绍

  肖江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副庭长

  肖江峰,男,汉族,1977年出生,江西万安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进入丰台法院工作,任助理审判员后审结各类刑事案件近600件。2007年,遴选入市高级法院工作。高质量审结了金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敏感刑事案件。执笔起草《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落实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若干规定》等全市政法单位会签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执笔的《关于宣告无罪公诉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成果多次获得全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先后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人民法治》《北京审判》等刊物杂志上发表了十余篇学术论文,曾获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三等奖。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

  吴小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审判员

  吴小军,男,汉族,1980年出生,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4年,办理刑事案件1200余件,曾主审首都机场爆炸案、“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等多起大要案。多次立功受奖,获评北京法院刑事审判业务标兵。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三次获二等奖,在《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法治现代化研究》《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等刊物发表理论文章、案例等50余篇;编著《贪污贿赂办案实用360问》《贪污贿赂办案指南》《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方法》《证明标准研究》《法官实用写作指南》《中国金融司法报告》(2018)等著作。

  谢甄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副庭长

  谢甄珂,女,汉族,1973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在朝阳区法院工作15年间,参与审理商事、民事案件数百件,直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300余件。在高院期间,审结承办案件1138件。其中,包括社会广为关注的市高院首次庭审直播的开心网不正当竞争案、五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搜索著作权侵权案、“内联升”老字号商标行政案、微软公司合同条款无效案、琼瑶诉于正等著作权侵权案、中央芭蕾舞团《红色娘子军》著作权侵权案等一批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妥善解决、化解了涉奥运歌曲著作权侵权案等一系列重大矛盾纠纷。执笔起草了《北京法院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撰写调研报告,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多篇调研文章、案例分析。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荣获嘉奖,并被评为“朝阳区十佳法官”。

  周 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审判员

  周波,男,汉族,1979年出生,山东胶州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曾先后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任职。自2007年以来审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承办或者参与审理的“杏花村”“金骏眉”“稻香村”“祁门红茶”等商标案,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年度十大案件、十大创新性案件、五十大典型案件,撰写的多篇判决在全国或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获奖,并有1篇被确定为北京法院参阅案例。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2017年6月,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授予“中国商标金奖 保护奖”。注重调研工作,主编或参与编写了十余部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著作,分别在中国工商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知识产权出版社、荷兰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等国内外出版社出版发行,另有数十篇专业论文在各类报刊上发表。

  马 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审判员

  马军,男,汉族,1973年出生,山东济宁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在办案一线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审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注重释法明理,努力通过司法裁判达至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审理的“默沙东”商标争议案、中国美国商会 “AMCHAM”系列商标纠纷案、丹佛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侵权案、中国足球协会商标异议案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主审的案件多次被评为中国法院十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件、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杰出案件等。被评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法官兼职教师。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司法审查的理论与实践》,参与或合著专业著作多部;执笔最高人民法院、市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多项;在《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制日报》等刊物发表专业文章共计30余篇。

  胡华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庭副庭长

  胡华峰,男,汉族,1972年出生,湖南湘阴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审理了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管案、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诉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补助资金核查案、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与商务部外商投资审批案等重大案件。获北京法院司法建议一等奖,入选最高法院行政审判优秀案例、最高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参与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课题,调研成果受到最高法院和北京高院领导肯定。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论文征文三等奖和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分会征文一等奖,在《政法论坛》《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北京审判》等发表文章、案例十余篇,参与撰写国家法官学院《行政审判实务教程》。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被聘担任“北京市依法行政讲师团”成员,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

  赵宇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庭审判员

  赵宇晖,女,汉族,1968年出生,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具有丰富的妥善处理行政案件的审判实践经验。累计审理各类行政案件2700余件,其中包括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红豆杉生物制药公司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批许可案、查某诉司法部行政许可撤销决定案、包某某诉区政府土地权属纠纷决定等重大案件。审理的登峰水暖厂专利无效决定案并撰写的案例,作为首例专利行政案件入选最高法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荣获最高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三等奖。代表北京高院多次参加国家部委及北京市级机关行政决策合法性的论证工作,被聘“北京市依法行政讲师团”成员。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实务——知识产权与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案例研究》《北京审判》《法治周末》《法庭内外》等发表文章、案例几十篇。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嘉奖,并被评为“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赵宇晖审判团队”荣获北京市法院模范审判团队称号。

  唐 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

  唐亮,男,汉族,1975年出生,上海市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1998年,进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6年,调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及立案工作,民事审判中处理了婚姻家庭、侵权、合同等各类与民生民祉紧密关联的民事案件2000余件。立案审判工作中,审理了包括了刑事、民事、商事、知产、行政等各领域程序案件900余件,包括了大量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司法实践与理论的结合,撰写的多篇文章在《法制日报》《北京审判》等报刊上发表。参与编著了《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伦理》《调解员调解指引》等20万字的书籍。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个人嘉奖三次,多次被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获评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称号,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

  姜春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姜春玲,女,汉族,1969年出生,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先后从事民事审判、申诉审查和涉诉信访工作。共计审理民事一审案件3000多件,包括崔永元肖像权案、京通快速路噪声污染案等一大批新型疑难复杂和社会关注高的案件。承办再审审查案件300余件,带领合议庭办案1000余件,指导法官结案6000余件,组织甄别化解信访积案10000余件。勤于调研,曾获“北京市法院司法建议一等奖”,多篇调研文章在《审判前沿》等重点刊物发表,主笔的调研报告和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全市法院工作。连续担任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法官兼职教师,入选最高法院巡回讲师团为法官授课。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四次,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女法官”“北京法院十佳法官”“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等多项荣誉。

  江 伟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二庭副庭长

  江伟,男,汉族,1980年出生,安徽安庆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工作以来,参与办理和审结刑事案件600余件,独立审结300余件,无一差错,无一引发涉诉信访。先后承办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常委王素毅受贿案、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受贿系列案等职务犯罪类大要案,审结了杨非非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等众多疑难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凭借过硬的业务水平,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法院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模范法官,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在《法律适用》《刑事审判参考》等期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和案例30余篇,参与编写、翻译专业书籍3本,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全国法院应用法学征文比赛等多个学术讨论、调研成果奖项。

  邹明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清破庭副庭长

  邹明宇,男,汉族,1980年出生,山东烟台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工作以来,参与办理和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000余件,审理了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并入选全国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审理的张同禄诉北京禄颖兰釉艺工艺品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案,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撰写的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诉齐晓寰股东资格确认案裁判文书,荣获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二等奖和全国法院2017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完成最高院“关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调研”重大司法调研课题;先后在《人民司法》《光明日报》等法学刊物发表文章10余篇。凭借过硬的业务水平,获评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争创奖)、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法院商事审判业务标兵等荣誉。

  黄小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副庭长

  黄小明,男,汉族,1972年出生,江西南丰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长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参与审理多起危害国家安全类专案、大要案,原江苏徐州人大代表李宝俊重大责任事故案、杨瑞喜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先后在《刑事审判参考》《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刊物发表文章、案例30余篇。参与编著、撰写《刑法适用与审判实务》《刑事诉讼规范适用全典》等专业书籍共计数十万字。参与最高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毒品犯罪等司法解释的论证。执笔完成《新刑诉法背景下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调查研究》等课题的撰写统稿工作。2017年,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获专案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获评北京法院首届、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大赛刑事审判业务标兵、优秀观摩庭审判长,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肖大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庭长

  肖大明,男,汉族,1964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从事民事审判30余年,圆满审结王裕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敏感度高的疑难复杂案件,并在所承办案件中敲响“第一槌”,拉开人民法院庭审使用法槌的序幕。所著《“小产权房”司法裁判的困境与突围》等多篇专业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在多项推进司法尺度统一的工作中被上级单位聘为专家就房地产相关课题参与论证指导。参与《劳动合同、社会保护与人事争议》等多部书籍的编撰。作为项目牵头人,指导完成了多个“类案办理规范”的起草、论证工作。作为庭长,狠抓队伍建设,“心秤工程”党建品牌受到市直国家工委的表扬。勇担司法改革责任,在本庭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获高院时任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的批示肯定,并就制度落实情况向人大代表汇报。

  孙 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四庭审判员

  孙盈,女,汉族,1979年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先后从事民事、审判监督、商事领域的审判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入选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承办过一批在北京审判监督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重大疑难再审案件,其中,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3件、北京法院再审典型案例5件,在最高法院《审判监督指导》刊登2件,所撰写裁判文书被评为北京法院再审裁判文书一等奖。在香港城市大学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参加“中国法官培训班”学习,获得香港城市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L.L.M.),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所著《利益衡量裁判方法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等10余篇论文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曾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北京法院刊物稿件一等奖。执笔撰写《北京法院抗诉案件办理工作规范》。

  周 荆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六庭庭长

  周荆,女,汉族,1970年出生,重庆江津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对于合同、公司与公司破产清算、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实务问题及理论学说,均有较深入的研究。负责并参与撰写的调研报告《破产立案审查问题研究》在《人民法院信息》刊发,并得到最高法院院长的批示肯定。撰写的《网络交易平台民事责任的类型化研究》《证券公司破产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破产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等多篇文章和案例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在担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期间,负责组织了多个调研课题立项,调研课题《关于“互联网+”新型客运业态之司法应对的调研报告》被评为北京市法院2015年度调研成果三等奖,民六庭也连续多年被评为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饶亚东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庭长

  饶亚东,女,汉族,1963年出生,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长期在一线部门从事审判工作,在民事、行政、审监和知产审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尤其专长于行政和审监领域。先后审理了众多具有开创意义和示范效应的疑难案件,其中田永案入选《公报案例》并被列为指导性案例。同时,还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撰写的论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论文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三等奖五次,并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案例指导》《人民司法》等刊物上发表多篇调研文章。主持并参与部分法律法规的修订研究工作,在担任三中院审监庭庭长期间,主持完成的《积极探索审判监督效果延伸机制》等课题,从制度建设上推进审监职能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并取得了转化为信息建设的成果。

  贾丽英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审判员

  贾丽英,女,汉族,1975年出生,天津市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先后审理了公安部督办“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著名网络推手“立二拆四”非法经营案等一大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的案件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各大媒体的广泛公开报道,根据这些案件编写的案例多次被《人民司法》《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北京法院指导案例》等收录。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北京市双优法官、北京市法院第一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刑事审判业务标兵。始终注重审判职能作用延伸和审判成果转化,撰写的调研论文曾荣获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有奖征文三等奖,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并在《人民司法》《人民法治》《北京审判》《审判前沿》等刊物发表;参与最高院《法律教学案例精选》的编写工作;撰写的调查报告及司法建议获得市高院司法建议一等奖;获评《人民法院案例选》优秀通讯员。

  周丽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周丽婷,女,汉族,1981年出生,安徽宣城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5年进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调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工作。任法官十年来,主审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00余件。其中包括不少新型疑难案件,如全国首例魔术作品侵权纠纷案,“2015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的“微信”商标案,“2016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创新性案例”的《大武侠物语》网络游戏不正当竞争案等。先后荣获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第二届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参与并执笔多项课题调研,多篇文章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和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官”。

  仪 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立案庭审判员、技术调查室负责人

  仪军,男,汉族,1971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1995年3月开始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参与审理、研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000余件,其中包括涉及稻香村商标授权行政纠纷案、辉瑞制药专利确权行政纠纷案、迈尔斯斯奎布公司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等一大批在业内和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审理的案件曾被评为最高法院十大案例和中国十大最具有研究价值的知识产权裁判案例。撰写的判决书曾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三等奖,北京市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一等奖。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后,组建了技术调查室,制定了一整套技术调查管理制度的规定,所做工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认可。曾参与多部书籍的撰写,多篇调研文章在最高法院和北京高院的征文活动中获奖,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法官,北京市先进专利工作者,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技能标兵。

  杨 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一庭庭长

  杨兵,男,汉族,1978年出生,湖北洪湖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长期工作在基层民事审判一线,共审结案件1000余件。曾妥善审理了我国著名书画鉴定家、书画家徐邦达的遗产继承案,全国政协常委金开诚之女金舒年状告中国老年报社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审理的原告姚某珍等与被告姚某华等分家析产、继承案,被定为北京法院参阅案例。曾先后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比较法研究》《法律适用》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撰写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上曾获得一、二、三等奖,撰写调研报告两次获得北京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3次,被评为“首都市民学习之星”、“朝阳区优秀青年人才”等。

  刘 黎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奥运村法庭庭长

  刘黎,女,汉族,1977年出生,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审理了3500余件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评为北京法院首例案件,并入选《伟大的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40年40个典型案例。出版了专著《公正裁判之道—法官思维的10个维度》,编写的《法律文书情景写作教程》,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先后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刊物上发表多篇调研文章,三次作为主讲人参加法官讲坛。撰写的关于道路整治的司法建议,改善了来广营北路的交通状况,撰写的关于保险理赔的司法建议,促进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因工作成绩突出,刘黎先后被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等多项荣誉。2017年,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

  陈昶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中关村法庭庭长

  陈昶屹,男,汉族,1980年出生,重庆璧山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副研究员。承办了2014年度全国十大民事案件之一的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我国首例“被遗忘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知识产权案件。在《判解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法律论文近20篇。撰写的《现行法律体系下“被遗忘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及保护路径》等2篇案例分析获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一、二等奖。撰写的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判决书,获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一等奖。撰写的《论“避风港原则”扩张适用网络人格权的困境与消解》等8篇论文分获全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北京法院学术讨论会等一、二、三等奖。主持并撰写的国家级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八批特别资助课题《网络新业态与行政规制研究》,以优秀课题结项并获得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选介(全国法学学科类仅三人获得);出版专著《网络人格权侵权责任研究》及合著《侵权责任案件裁判方法与规范》等共计6部,发表法律随笔、时评100余篇。获“全国模范法官”“CCTV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等荣誉称号。

  闫 辉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

  闫辉,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长期从事民商事领域审判工作,承办、参与审理了相当数量的疑难、复杂及影响重大的类案,注重对类案如涉P2P案件、车载PAD案件、涉职业索赔类案件、涉职业放贷类案件共性问题的研究、梳理、归纳、解决和规范。先后执笔完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说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说明》《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及说明》等。作为执笔人或负责人,参与了多项调研课题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起草小组工作,其中《关于审理涉及保险纠纷案件的调查研究》获北京市法院调研一等奖,《关于探索“京津冀”跨域巡回审判模式的调查与思考——以首钢迁安巡回法庭为范本》由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荣获过“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并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 “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

  龚浩鸣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龚浩鸣,男,汉族,1969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先后在二中院、市高院、门头沟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和管理工作,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研究能力强。长期深耕于审判执行一线,顺利审结、执结多起国债回购、非法集资等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涉众案件。在二中院工作期间,带领团队以“一二三四”四步工作法实现了队伍能力、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称号。担任门头沟法院院长后,探索推行“1+N+X”信息化执行模式,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基层法院获评最高院“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大力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受到最高院、市高院充分肯定,连续三届获评“北京市模范法院”荣誉称号。撰写多篇理论文章发表于核心期刊,其中《民事案由制度适用与纠纷一次性解决目标之冲突与衡平》获评2018年北京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首都法学家专场报告会优秀奖;同时,主持参与的市高院、最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分别荣获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最高院“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重大问题研究”研讨会征文三等奖。

  孙静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孙静波,女,汉族,1980年出生,广西桂林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7月进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参与审理的五谷道场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有效解决新破产法实施后多个司法实务难题,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曾出版《立案谋略:立案实务疑难案例解析》一书,参与市高院组织《破产案件操作规程》撰稿,独立完成破产重整章节内容;连续数年受邀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并有论文入选《中国破产法论坛论文集》,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审判实务之外,在学术研究和调研工作方面努力作为,撰写的十余篇论文分别在法院学术讨论会、市法院系统调研评比中获得奖项,多篇文章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北京审判》等期刊发表,曾获北京市法院系统调研先进工作者,被授予三等功一次。

  张守国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二庭庭长

  张守国,男,汉族,1979年出生,山东莒南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进入大兴区法院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在执行工作岗位连续工作12年,实践经验丰富,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案件。凭借对案件质效的高标准、高要求,曾先后被授予“北京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北京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北京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工作中,十分注重学术理论研究,对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善于在理论层面进行系统分析和深入研究,撰写的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发表、获奖20余篇,学术成果显著。于2015年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并于2018年被聘任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法官兼职教师。

  赵 志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榆垡法庭庭长

  赵志,男,汉族,1979年出生,安徽怀远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5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入大兴区法院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立案、执行、民事等领域的工作,审理了前大营京沪高铁拆迁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20余篇,参与完成多项调研课题,在前三届最高院组织的“促公正 法官梦”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注重司法审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并撰写了一系列调研文章,其中,《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范例分析》在《法律适用》上发表,其中总结的经验做法被最高院领导批示要求总结推广。于2015年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

  潘幼亭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四庭庭长

  潘幼亭,男,汉族,1977年出生,浙江安吉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扎根基层15年,长期从事一线办案,经验丰富,先后审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群体性诉讼和新类型案件,曾获得北京法院首届司法业务能力比赛商事审判业务标兵称号;同时善于思考,坚持问题导向,在工作中勇于探索,提出了很多务实的工作方法和理论创新观点,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前进;团队工作能力突出,工作开展有声有色,所带领的团队连续成为全院先进集体。具有较强的调研综合能力,调研成绩斐然,提出的观点具有前沿性,撰写调研报告、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统计分析及案例20余篇,多次荣立嘉奖和三等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曾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二等奖。

  李艳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李艳红,女,汉族,1969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2004年,读取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先后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任职。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审理、指导涉合同、金融、公司、仲裁、知识产权、物权、涉外等民商事案件3800余件,如广受社会关注的首例股民诉汪某某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赔偿案、股民诉黄某某证券内幕交易民事侵权赔偿案、中科证券公司破产案、华夏证券公司破产案等,对于民商事法律领域的普遍性和前沿性问题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入的理论研究。在审判过程中撰写了数十万字的案例、专题调研文章。本人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北京市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带领团队荣获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北京市三八优秀集体、集体三等功等荣誉。多次参加法学界举办的高规格的公司法论坛和破产法论坛,并发表见解,展现出较高的专业素养。

  第二届“北京市法院

  信息技术专家”介绍

  李 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信息技术处处长助理

  李响,男,汉族,1976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公共管理学硕士。自2000年7月起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工作,主要从事信息化项目管理等工作,参与北京法院信息化项目100余个,多年获得院内嘉奖。负责全市法院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2003年至今参与规划并编制了三个《北京法院信息化五年规划》。牵头完成了全市一系列重大项目的需求论证、技术选型和研发攻关工作,包括信息球、智汇云、睿法官、互联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等,为北京智慧法院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参与编写各类信息化标准10余个。2015年被聘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

  孙 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信息技术处数据中心主任

  孙冰,女,汉族, 1974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工学学士。从1997年从事法院信息化管理工作至今,从事信息系统的开发及数据管理工作,参与建设了北京法院第一个审判系统、西城法院审判楼、司法公开等多个信息化项目。2012年至今,作为全市重大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参与规划建设了北京法院信息球、北京法院移动APP、司法公开平台、数据分析平台、睿法官等大型、复杂项目,为建设智慧法院作出了贡献。参与《北京法院五年规划》、办案规范化等重要课题,并组织制定了《北京法院数据管理办法》《北京法院数据共享交换规范》等规范文件,指导全市法院开展规范化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先后荣获三次三等功,五次嘉奖。

  张 鹏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鹏,男,汉族,1979年出生,河南新乡人,中共党员,工学学士。2011年转业到北京一中院工作。在部队工作期间,荣获全军科技进步三等奖、总参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和总参科技装备维修奖等荣誉。到法院工作后,扎根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一线,先后参与完成高清数字法庭建设,参与开发诉讼档案生命周期智能管理系统、基于RFID的档案存储系统和基于RFID的批量识别装置,参与开发智能化档案管理控制系统及方法等。工作以来,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获评国家档案局科技成果三等奖,北京市档案局科技成果特等奖、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CISP(国家注册信息安全员)认证考试证书,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

  毛金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兼执行局副局长

  毛金柯,男,汉族,1979 年出生,浙江余姚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既熟悉审判执行工作,又了解信息科技。2004年独立开发了文书生成软件,大幅提升了简易案件的审判效率。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针对审判工作需要,十分重视各类审判辅助软件的自主研发,配合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了语音转文字应用技术集成建设、互联网开庭庭审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速裁法庭、移动录播系统等建设工作,组织并推广执行精细化系统、审判和执行联络平台、微信立案等应用,在确保审判数据安全的同时提高审判质效。注重调查研究和成果转化,撰写的调研报告《以科技手段提升司法能力》获得2007年北京市法院调研成果二等奖。开发的5个软件被北京高院确定全市推广,17个软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总局颁发的著作权证书。

  李 然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信息技术室负责人

  李然,女,汉族,1985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工学学士。2008年进入大兴区法院工作。长期从事信息技术工作,带领信息技术团队完成了大兴法院新办公大楼、数字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审委会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内外网网站等多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凭借扎实高效的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获得嘉奖。工作之余,积极钻研业务,主导撰写的《关于建立司法送达一站式服务平台的调研报告》获得北京市法院2016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通过梳理、挖掘各类送达方式的优势与要件,成功实现了调研成果转化,开启了“平台+服务”的司法送达新模式。2015年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

  戚 坤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法院事业部资深服务经理,服务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戚坤,女,汉族,1982年出生,吉林白山人,工学学士。从2005年起服务于北京法院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参与法院历代审判系统、智汇云、司法公开等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了解法院业务架构、应用架构、系统架构,致力于为法院提供卓越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服务。参与编制《北京法院信息化五年规划》《北京法院电子政务建设探索与实践》等,组织编写了《北京法院信息资源共享标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白皮书》《大数据处理技术与系统研究》等标准与文章。推进法院数据管理流程的建立与执行,包括数据监控、数据分析、数据质量管理等数据管理内容。荣获高院信息化运维突出贡献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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